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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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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33 弘亚数控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19│ 10.11│ 3.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6│ 26.75│ 4988.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1│ 33.29│ 296.28万│ ├───────────┼───────────┼───────────┼───────────┤ │可转债 │ 2021-07-12│ 100.00│ 5.9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平安信托·汇安1026│ 37.78│ ---│ ---│ 0.00│ 38.14│ 人民币│ │号单一资金信托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 3.50亿│ 108.24万│ 2.83亿│ 80.91│ -74.01万│ 2021-07-01│ │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 1.20亿│ 0.00│ 1.23亿│ 102.45│ 0.00│ 2020-12-01│ │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明智 472.50万 3.49 --- 2019-08-24 周伟华 220.00万 1.65 --- 2017-05-27 ───────────────────────────────────────────────── 合计 692.50万 5.1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2│其他事项 ──────┴──────────────────────────────────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 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4、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2025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 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含预留)P=11.99-0.6=11.39元/份。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1.99元/份调整为11 .39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 2026-06-22│其他事项 ──────┴──────────────────────────────────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为保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上表中“股票期权总数”取自公司2026年3月5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股票期权总数1264.5万份。 ──────┬────────────────────────────────── 2026-06-22│其他事项 ──────┴──────────────────────────────────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 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3、2026年1 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 2026-06-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6年6月18日 预留授予数量:40.20万份 行权价格(调整后):11.39元/份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6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 激励对象授予40.2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1 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2、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 ──────┬────────────────────────────────── 2026-06-22│其他事项 ──────┴──────────────────────────────────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匹配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加强和优化公司治理,进一步聚焦核心战略,提升资源整合与协同效率,公司对现行组织 架构进行了系统性调整与优化。 ──────┬────────────────────────────────── 2026-06-1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 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 行了2026年跟踪评级。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弘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证鹏元出具的《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全 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6-05-30│其他事项 ──────┴──────────────────────────────────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说明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5月 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0)。 近日,经工商部门登记确认,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二、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 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284063 注册资本:42423.2258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 经营范围:木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机械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05月18日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05 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05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7人,代表股份252767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9.58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676336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513399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0人,代表股份3072102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30686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3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都出席或列席了此次 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26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36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0679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反对363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现 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 素制定2026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1、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 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3、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红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内控审 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均未发生变化。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含子 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绩效薪酬占比、薪酬发放方式按照高级管理人 员方式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职务的,不领 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 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可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发放,并预 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 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3)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绩薪酬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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