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33 弘亚数控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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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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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19│ 10.11│ 3.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6│ 26.75│ 4988.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01│ 33.29│ 296.28万│
├───────────┼───────────┼───────────┼───────────┤
│可转债 │ 2021-07-12│ 100.00│ 5.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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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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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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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信托·汇安1026│ 37.78│ ---│ ---│ 0.00│ 38.14│ 人民币│
│号单一资金信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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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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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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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 3.50亿│ 108.24万│ 2.83亿│ 80.91│ -74.01万│ 2021-07-01│
│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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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 1.20亿│ 0.00│ 1.23亿│ 102.45│ 0.00│ 2020-12-01│
│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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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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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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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智 472.50万 3.49 --- 2019-08-24
周伟华 220.00万 1.65 ---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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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2.50万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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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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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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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弘亚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56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4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3月17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44.5万份(调整后)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90人(调整后)
7、行权价格:11.99元/份。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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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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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员工,上述员工是公司对应岗位的关键人
员,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本次对该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
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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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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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
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4、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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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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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4日首次授予数量:1144.5万份行权价格:11.99元/份广州弘亚数
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3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1144.
5万份股票期权。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
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
3、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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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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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1月23日14:4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1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1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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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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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李茂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高度认
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李茂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
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现将相关增持方案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
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李茂洪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茂洪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165356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8%。其一致行动人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0815040股和4600000股,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77128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9.68%。
2、李茂洪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李茂洪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
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人民币3000万元至6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
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李茂洪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
完成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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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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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3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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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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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
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玛斯特”)。吸收合并完成后,玛斯特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
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0)。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
玛斯特注销登记,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玛斯特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玛斯
特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玛斯特,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管
理效率。玛斯特被吸收合并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
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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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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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决
策权限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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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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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和2025年7月2
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公司名称、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公司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变更,证券简称“弘亚数控”、证券代码“002833”保持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
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284063
注册资本:42423.1297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
经营范围:木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机械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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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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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
式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
举蒋秀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蒋秀琴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董事蒋秀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蒋秀琴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昌达
实业有限公司。2006年11月起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
司人力资源高级总监,兼任广东德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蒋秀琴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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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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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
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吸收合并完成后,玛斯特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
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
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以及2025年7月2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
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
3.联系人:周旭明
4.联系电话:020-82003900
5.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6.邮政编码:510760
7.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2)以
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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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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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
批准。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变更,证券简称“弘亚数控”、证
券代码“002833”保持不变。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及子公司架构发展的需要,提升集团化经营管理效能,强化
统一品牌形象与市场宣传效果,并符合国家关于企业集团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将名
称由“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
次变更旨在更准确地反映公司集团化运营实质,优化资源配置与战略协同,为公司长远发展奠
定更坚实的组织与品牌基础。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核准,相关变更信息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
公司战略规划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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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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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吸收合并完成后,玛斯特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
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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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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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2
025年跟踪评级。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弘亚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1年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
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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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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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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