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33 弘亚数控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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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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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信托·汇安1026│ 37.78│ ---│ ---│ 0.00│ 38.14│ 人民币│
│号单一资金信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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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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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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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家具生产装│ 3.50亿│ 108.24万│ 2.83亿│ 80.91│ -74.01万│ 2021-07-01│
│备创新及产业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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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家具机械零部│ 1.20亿│ 0.00│ 1.23亿│ 102.45│ 0.00│ 2020-12-01│
│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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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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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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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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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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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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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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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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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 │
│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重工")进行增资,以进一步满足德弘│
│ │重工营运资金的需要,有效提升公司规模、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弘重工的注册│
│ │资本将由8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德弘重工100%股权。 │
│ │ 近日,德弘重工已完成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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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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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智 472.50万 3.49 --- 2019-08-24
周伟华 220.00万 1.65 ---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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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2.50万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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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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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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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红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内控审
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均未发生变化。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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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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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
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
2、投资金额: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产品类型: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是
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理财产品
。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6、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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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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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形
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5年4月23日;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秀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
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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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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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
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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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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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的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亚联机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证
券简称为“亚联机械”,证券代码为“00139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亚联机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800000股,约占其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的2.75%,约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06%,该部分股份自亚联机械公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所持亚联机械的股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亚联机械上市
后,公司对其会计核算方法不会发生变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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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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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基本情况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
有资金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重工”)进行增资,
以进一步满足德弘重工营运资金的需要,有效提升公司规模、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
德弘重工的注册资本将由8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德弘重工100%股权
。
2、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同意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对德弘重工进行增资。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本
次增资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德弘重工增资3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具体
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手续,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被增资方概况
1、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6MKMM6H
法定代表人:吴海洋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九龙工业园弘顺路1号(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德弘重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其股权结构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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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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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代码:127041
2、债券简称:弘亚转债
3、回售价格:100.193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5、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张
6、回售金额:1001.93元(含息税)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9月10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以及《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
年8月27日、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了《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
四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弘亚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弘亚转债”持有人可
以在回售申报期将持有的“弘亚转债”部分或者全部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100.193元张(
含息税),回售申报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弘亚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4年9月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弘亚转债”(债券
代码:12704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01.93元(含息税)。
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9月10日。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弘亚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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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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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57835371.3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1611522300.4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11522300.48元。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公司2024年6月
30日的总股本424230243股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127269072.90元(含税)。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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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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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秀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
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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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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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弘亚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
未转股的“弘亚转债”。“弘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2、回售价格:100.193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9月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9月9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9月10日
7、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
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7月1
2日至2024年8月22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弘亚转债”转股价格(25.24元/股
)的70%,且“弘亚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弘亚转债
”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现将“弘亚
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
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弘亚转债”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其中:
i=1.50%(“弘亚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的票面利
率);
t=47(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28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4年8月28日为回售申报期
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50%×47/365=0.193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弘亚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193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弘亚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154元/张;对于持有“弘亚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
IFF),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193元/张;对于持有“弘亚转债”的其他债券持
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193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利息
所得。
(三)回售权利
“弘亚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弘亚转债”。“弘亚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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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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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及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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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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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
跟踪评级。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弘亚转债”
的信用等级为AA-。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1年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
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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