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36 新宏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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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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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21│ 8.09│ 1.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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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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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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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 22180.00│ ---│ 55.45│ ---│ 185.38│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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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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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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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 9058.75万│ 528.93万│ 8639.14万│ 100.00│ 0.00│ 2021-07-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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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639.14万│ 528.93万│ 8639.14万│ 100.00│ 0.00│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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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12.55万│ ---│ 2857.78万│ 100.00│ 0.00│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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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47.50万│ 707.48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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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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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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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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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为公司关联股东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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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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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长期│
│ │发展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拟与关联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泽集团│
│ │”)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并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订金,预计年租金为人民币1,70│
│ │3.33万元,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根据评估价格确定。 │
│ │ 2、关联关系 │
│ │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
│ │关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实质重于形│
│ │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厂房租赁│
│ │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
│ │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 5、本次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 │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14761848E │
│ │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大厦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吴烈荣 │
│ │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工业机械,电子器│
│ │件,汽车零配件,办公用品及设备,纸类,工艺品,陶瓷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生产:│
│ │陶瓷制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
│ │ 股权结构: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分别持股55.7353%、32.1471%、12.1176%。 │
│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
│ │关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
│ │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广东宏泽集团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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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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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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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4年12
月11日,证书编号为:GR202444010735,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
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财务核算,本次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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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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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
5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共30名。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经过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推选、举手表决,同意选举吴桓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吴桓桓女士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吴桓桓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吴桓桓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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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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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
需要,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拟与关联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宏泽集团”)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并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订金,预计年租
金为人民币1703.33万元,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根据评估价格确定。
2、关联关系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关
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
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
进行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次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14761848E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烈荣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工业机械,电子器件
,汽车零配件,办公用品及设备,纸类,工艺品,陶瓷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生产:陶瓷
制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分别持股55.7353%、32.1471%、12.1176%。最近一年又
一期财务数据: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关
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公司的
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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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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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夏明珠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任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夏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夏明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终端力量传媒有限公
司办公室主任、广东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截至目前,夏明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明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关于聘任夏明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夏明珠女士当选本公司董
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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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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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6.06万元(包含本期转
回),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
586.06万元。以下为具体情况: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6.06万元(包含本期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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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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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2497180.0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4241998.55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24199.86元,截止202
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1935676.02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
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
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
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1260216.98元,其中回
购并注销的金额为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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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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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
影响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4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中低风险
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低风险债券等。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
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
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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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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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
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
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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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扩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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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提
高生产产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产线自动化及信息化程度,拟进行产线升级改造,本次产线
升级改造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投入6000万元对现有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厂房改扩建拟投入1200
万元,设备更新采购拟投入4800万元。该项目预计2025年12月改造完成,具体事务由公司管理
层或总经理决定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产线升级
改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投资事项全部以自有资金
投入,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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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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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法定
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10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事项,并取得潮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和《公司章程》修
订备案,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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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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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监事吴桓桓女士之配
偶黄延涛先生的证券账户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吴桓桓女士之配偶黄延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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