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37 英维克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000.00│ ---│ ---│ 3022.07│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 4.45亿│ 9093.80万│ 1.44亿│ 71.19│ 0.00│ ---│
│南总部基地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76亿│ ---│ 1.0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6 │
├──────┼────────────────────────────────────────┤
│关联方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齐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4年4月13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维克")第四届董 │
│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主│
│ │要内容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
│ │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
│ │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29000万元。 │
│ │ 公司拟以自有财产抵押或质押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
│ │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 │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
│ │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
│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
│ │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
│ │保。 │
│ │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
│ │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
│ │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
│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
│ │权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
│ │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518.20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 │440300587904796T,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 │
│ │房401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
│ │ 2.齐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5.73%的股份。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
│ │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
│ │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2546.57万 4.48 17.56 2024-02-08
吴刚 90.00万 1.13 --- 2017-03-18
齐勇 405.60万 0.71 12.44 2023-12-09
─────────────────────────────────────────────────
合计 3042.17万 6.3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4-15 │质押股数(万股) │1040.90 │
├────────┼──────────────┼────────┼──────────────┤
│质押占所持股(%) │9.33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12日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40.9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3-17 │质押股数(万股) │6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3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14日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06.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12-10 │质押股数(万股) │405.6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44 │质押占总股本(%) │0.71 │
├────────┼──────────────┴────────┴──────────────┤
│股东名称 │齐勇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08 │质押截止日 │2024-12-0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08日齐勇质押了312.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
│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的相关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英维│苏州英维克│ 7000.00万│人民币 │2022-05-09│2023-05-08│连带责任│是 │否 │
│克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英维│苏州英维克│ 7000.00万│人民币 │2023-05-09│2024-05-08│连带责任│否 │否 │
│克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英维│苏州英维克│ 7000.00万│人民币 │2023-03-31│2024-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克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英维│河北英维克│ 2500.00万│人民币 │2023-06-29│2024-06-28│连带责任│否 │否 │
│克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英维│河北英维克│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9-09│2023-09-08│连带责任│是 │否 │
│克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6│对外担保
──────┴──────────────────────────────────
2024年4月13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维克”)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
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
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29000万元。
公司拟以自有财产抵押或质押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
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
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
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
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518.20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
0300587904796T,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
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2.齐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5.73%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
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
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2024-04-16│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
,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或向为全资及控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6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
金额。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在上述担保
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齐勇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
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6│增发发行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第十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
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6.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9.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2024-04-1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
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3059.85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3059.85万元,应计提坏账准
备30.60万元,计提比例1%。本期应收票据实际计提坏账准备8.35万元。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85398.19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2175.87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100%;对于应收账款
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不同业务类别发生损失情况的差异
,分成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机柜温控节能业务、客车空调业务、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
业务、其他业务五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83222.32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01
29.99万元,计提综合比例为5.53%。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单位一是一家汽车厂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主要涉及客车空调业务。前期双方合作稳定良好,后因其受行业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等原因的
影响,资金流动性出现较严重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所欠逾期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
报告期之前,已根据对该笔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的评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175.87万元,
计提比例为100%。
公司为持续跟进催收该笔应收账款,已于报告期前就该笔应收账款提起了法律诉讼。公司
于2023年6月15日签收法院二审判决,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支付拖欠的
货款共计人民币217587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支付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
的逾期付款损失8489044元,并从2023年3月17日起以217587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75%标
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汽车厂家已进入法院破产程
序,公司已成功申报债权,尚未收到该公司拖欠货款。
──────┬──────────────────────────────────
2024-04-16│委托理财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及期限: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
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2024-04-16│其他事项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
会决策机制,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欧贤华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韦立川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文芳女士(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
(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文芳女士担任召集人。
──────┬──────────────────────────────────
2024-04-1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
公室制订并提议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二)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
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