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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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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41 视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1-09│ 19.06│ 7.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4-26│ 47.65│ 1.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2-12│ 32.96│ 1565.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24│ 26.28│ 1.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30│ 29.19│ 1065.44万│ ├───────────┼───────────┼───────────┼───────────┤ │可转债 │ 2019-03-08│ 100.00│ 9.26亿│ ├───────────┼───────────┼───────────┼───────────┤ │增发 │ 2022-07-05│ 67.72│ 19.7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8│ 31.65│ 1.6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12│ 17.50│ 5547.5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信证券资管信信向│ 10000.00│ ---│ ---│ 10037.00│ 37.00│ 人民币│ │荣优选8号FOF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 19.74亿│ 7251.86万│ 18.73亿│ 94.87│ 1.22亿│ 2025-06-30│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曾持有其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视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5 │ ├──────┼────────────────────────────────────────┤ │关联方 │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视源电│陕西建工第│ 318.78万│人民币 │2022-03-17│2023-09-01│一般保证│是 │否 │ │子科技股份│十一建设集│ │ │ │ │ │ │ │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与西安中科创星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西安中科创星”)及各有限合 伙人签署了《西安创星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公司以新增入伙的方式成为西安创星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目前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8000万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约占合伙企业当前已认缴出资总 额的3.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 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2026-07-07│其他事项 ──────┴────────────────────────────────── 一、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围绕产品迭代升级、AI技术融合应用及全球化市场拓 展持续发力,公司业绩实现同比增长,整体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在智能控制部件领域,公司加 快拓展高价值增量业务。家用电器控制器业务海内外订单持续增长;汽车电子、电力电子业务 伴随重点客户项目导入、产品定点及量产推进实现增长;液晶显示主控板卡业务依托研发、供 应链及服务优势实现增长,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 2026-07-07│其他事项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 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2026年上半年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1942.9 8万元、-235.45万元、30.6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对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 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原材料、产成品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2026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002.39 万元。 ──────┬────────────────────────────────── 2026-06-26│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 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 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视源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 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5年7月26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50669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3%,最高成交价为30.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4 8元/股,成交总金额150073499.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563644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 二、本次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全部员工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30号),截至2026年5月30日,公司本次持股计划已收 到29名员工认购款44863770.00元,对应认购股数2563644股,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 上限,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 2.本次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次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账 户名称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为0899558784 。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563644股已于2026年6月24日非交易 过户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说明 1.本次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3人,前述人员与本次持股计划 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余参与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设置任何一致行 动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2026-06-24│其他事项 ──────┴──────────────────────────────────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26日至2026年5月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 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时,一同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5月12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7.50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317万股,向107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 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 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 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 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各解除 限售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应当终止解除限售,公司将予以回购注 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上述公司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若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LPR)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 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 ,若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当年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若绩效考核 结果为不合格,则当年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0%。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解除限售的额度因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 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刊载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6〕3-31号),截至2026年6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 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7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55,475,000.00元,减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398,679.2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170,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228,679.25元。 ──────┬────────────────────────────────── 2026-05-13│价格调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价格的议案》。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 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2026年4月26日至2026年5月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6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 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05-13│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26年5月12日为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7万股,授予价格为17.50元/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与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人,包括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6-05-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洋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张佳丽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因工作调动,杨晋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杨晋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张佳丽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 形。 张佳丽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联系电话:020-32210275 传真号码:86-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附件:张佳丽女士简历 张佳丽,女,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佳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3│委托理财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进行低风险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得超过 审批额度;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达到公司股东 会的审批权限,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或子公司正常运转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或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投资 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 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 4.投资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5.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 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公司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6.关联关系: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均来源于公 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规模增长,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规避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拟投入的资金和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 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在决议有效期内,由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汇率波动情况,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范围内审慎评估并推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如美元、港元、欧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 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的业务。 4、交易对方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合作银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 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 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洋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2026-03-25│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分红金额 、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 2026-03-25│银行授信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 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滚动 使用,以确保批准期限内任一时点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或 等值外币。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质押、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保理、银行信贷证明 、订单融资、资金业务、提货担保、外汇衍生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 确定。 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 相关手续,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 2026-03-25│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事项 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 2026-03-25│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均 回避表决;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前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3-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563817.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母公司2025年实现的净利润185563817.64元为基数,加上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4120 06.36元,减去因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而派发的现金红利471547972.68元,2025年母公司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31427851.32元。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013445450.94元。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 当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5年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13445450.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 3、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总股本69601654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563644股后的69345290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99286088.72元。不送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 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 2026-03-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4月16日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1-28│其他事项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 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 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2025年度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303.00万 元、16.95万元、23.3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对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 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原材料、产成品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2025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88.5 5万元。 ──────┬────────────────────────────────── 2025-12-16│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与上海湖杉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上海湖杉”)、苏州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普 通合伙人,以下简称“苏州湖杉”)、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 “江苏帝奥微”)及上海豆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上海豆 伴”)签署了《帝奥微湖杉(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公司以新增入伙的方式成为帝奥微湖杉(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目标认缴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0元,但不超过4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 为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其余将 由其他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并实际缴纳,具体以后续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未达到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 ──────┬────────────────────────────────── 2025-09-20│其他事项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表决,会议选举杨铭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铭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杨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不 变。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9-13│其他事项 ──────┴────────────────────────────────── 一、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与深圳市前海青 松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青松基金”)、苏州市青松 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 了《苏州青松共盈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认购苏州青松共盈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产业基金”)第一期基金份额,占第一期基金规模的比 例为64.52%。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青松基金的通知,合伙企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了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及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及《关于参 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产业基金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原因 由于客观因素影响,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未能实现,出于为全体合伙人的利益考量,基于 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并启动清算,且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苏州市青松创业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清算人,并同意由清算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清算人 具体指定。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并注销产业 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香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 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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