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41 视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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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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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 │ 1000.00│ ---│ ---│ 0.00│ 228.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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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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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 19.74亿│ 3.82亿│ 15.94亿│ 80.78│ ---│ 2025-06-30│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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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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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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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陕西建工第│ 318.78万│人民币 │2022-03-17│2023-09-01│一般保证│是 │否 │
│子科技股份│十一建设集│ │ │ │ │ │ │ │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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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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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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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于20
22年1月1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近日到期,基于其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
、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于2025年1月1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
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黄正聪先生、王毅然先生、孙永辉先生、于伟女士、周开琪先生、尤天远先生基于对公司
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于2025年1月1
6日完成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协议有效期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至满三年之日止。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约各方主体: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
会决策的一切事项,各方在行使表决权前,将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再进行投票表决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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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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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要求,现将本次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视源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
购股票的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5061660股,最高
成交价为4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553463.41元(不含交易费
用)。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
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066
984股,最高成交价为30.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73499.6元(
不含交易费用)。
3、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10128644股。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7565000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已实缴到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427号),截至2024年10月6日,公司本次持股计划已
收到236名员工认购款11029.77万元,实际认购股数11029.77万份,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上限。
2、本次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
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
码为0899449296。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650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1.09%)已于2024年11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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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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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22500股;同意公司总股本由人民币701239045股变更为696016545股,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1239045元变更为696016545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9月28日、202
4年10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增加公司经
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和《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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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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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
途的议案》,于2024年9月28日对外披露《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为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及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
情况下,拟暂时将募投项目部分场地按当地市场价对外出租。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事项的情况,现就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目前正在顺利推进建设中。考虑到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公司对募投项目生
产布局的不断优化,使得部分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公司计划在满足生产
需求的情况下,将小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子公司使用以及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
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以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率。
2、截止目前,意向租赁方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源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公
司广州六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镭晨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出租面积共计约1万平方
米,占本次募投项目场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3%。拟租赁期限暂定为1年,后续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延期,待本次募投项目既定业务或公司其他业务需要扩容场地时再行收回。最终的租赁
对象及租赁条款以公司与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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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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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
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不超过199964911股(含199964911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4668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5494337.08元。减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税)21704444.8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3789892.2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5号验
资报告验证。
(一)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设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包括购置先进的智能制造
软硬件设备,建设显控产品部件和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整机等试产、量产生产线;为了满足智能
制造和试产相关的检测需求,拟配套建设研发办公大楼、中试基地以及一流的专业实验室。项
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86.30万台交互智能平板产能,新增产能将优先满足公司海外客户的
产品需求,以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客户粘性,扩大公司在海外业务市场的竞争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视
源睿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09549.44万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7378.99万元,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6月,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当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
该募投项目所需实际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二)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情况
为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及公司资产收益率,公司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拟暂时将募
投项目部分场地按当地市场价对外出租。
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现有业务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基于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拟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
分场地用途,有利于优化产能利用效率和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未来
总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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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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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交互智能显控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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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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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曹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曹苗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曹苗女士在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薛丹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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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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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监事张丽香女士的
配偶江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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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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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233.65万份进行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1
3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55号),公司在2023年实现营
业收入2017263.63万元,较2020年增长率为17.77%。因此,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
权合计233.65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已全部
注销。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
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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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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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6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
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5,8
00股,回购总金额为11,407,322.9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57%
,平均成交价为28.8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29.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48元/股)。截至本
公告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等均符合《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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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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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65
元/股。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3.65元/股测算,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上限2亿元时,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458190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下限1亿元时,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22909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亦无明确
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回购尚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
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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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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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
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
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
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因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225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1.65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01239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同时,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总股本70123904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061660股后的6961773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8.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派发2023年年度权益,并
已完成其余股东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价格应根据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回购实施之
日期间公司的派息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P=P0×(1+2.1%*D/360)=
(31.65-1.05)×(1+2.1%*490/360)=31.475元/股。
其中:P为2022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回购价格,P0为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D
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止的合计天数。
因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对应回购价格为31.475元/股,总回购
金额为164378187.50元。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053号)。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5222500股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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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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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
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
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论
证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52225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1239045股变更为696016545股。具体内容详见20
2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8)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
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视源
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视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32210275
(5)邮箱地址:shiyuan@cv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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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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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进行低风险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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