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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00284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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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49 威星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2-07│ 12.08│ 2.2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24│ 7.52│ 1810.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7-23│ 8.02│ 86.62万│ ├───────────┼───────────┼───────────┼───────────┤ │增发 │ 2022-10-26│ 15.01│ 3.7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埃科燃气测控设│ 3564.40│ ---│ 67.00│ ---│ -175.96│ 人民币│ │备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 1.95亿│ 1545.60万│ 4657.77万│ 23.90│ 0.00│ 2026-11-01│ │来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 ├─────────┼──────┼─────┼─────┼─────┼─────┼──────┤ │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 7069.55万│ 102.12万│ 1209.24万│ 17.10│ 0.00│ 2026-11-01│ │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 1.07亿│ 100.02│ 0.00│ 2026-11-0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10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67%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赵建新、张赛绿 │ ├──────┼────────────────────────────────────────┤ │交易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与上海埃科燃气测控│ │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测控”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有关上│ │ │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各方同意威星智能以现金方式收购埃科测控│ │ │67%的股权,近日埃科测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交易对方:赵建新、张赛绿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 │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8-06 │质押股数(万股) │6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1 │质押占总股本(%) │0.29 │ ├────────┼──────────────┴────────┴──────────────┤ │股东名称 │黄文谦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2 │质押截止日 │2025-08-02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65.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2日黄文谦质押了65.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黄文谦解除质押6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05│委托理财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 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前购买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的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2462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5月2 1日,到期日为2025年9月2日,年化收益率为1.00%-2.3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5月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按期赎回 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万元,并于2025年9月4日取得理财收益327671.23元。本金及理财收 益已返还至公司账户。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 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8月26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 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 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 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对2025年6 月30日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等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2632796.14元。本次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2025-05-13│委托理财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 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前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的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9天(挂钩汇率看涨)产品,产 品起息日为2025年2月12日,到期日为2025年5月12日,年化收益率为1.20%-2.30%。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2025年2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4)。 公司按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万元,并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理财收益280410.96 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返还至公司账户。 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文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来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应着眼于公司高效、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股利分配 作出制度安排,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 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将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以及届时有效的国 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规定性文件等规定,对公司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必要的 调整,确保股东权益的实现。但调整不应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当期具体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当期财务预算安排、 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业务发展以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公众 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决定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政策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公布,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公司 召开股东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应当充分听取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并接受社会监督。 ──────┬────────────────────────────────── 2025-04-29│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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