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49 威星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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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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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2-07│ 12.08│ 2.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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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24│ 7.52│ 1810.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7-23│ 8.02│ 86.62万│
├───────────┼───────────┼───────────┼───────────┤
│增发 │ 2022-10-26│ 15.01│ 3.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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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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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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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计量表具终端未│ 1.95亿│ 1258.14万│ 3112.17万│ 15.97│ 0.00│ 2026-11-01│
│来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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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先进计量产│ 7069.55万│ 467.80万│ 1107.12万│ 15.66│ 0.00│ 2026-11-01│
│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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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 1.07亿│ 100.0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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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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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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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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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67%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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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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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赵建新、张赛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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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与上海埃科燃气测控│
│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测控”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有关上│
│ │海埃科燃气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各方同意威星智能以现金方式收购埃科测控│
│ │67%的股权,近日埃科测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交易对方:赵建新、张赛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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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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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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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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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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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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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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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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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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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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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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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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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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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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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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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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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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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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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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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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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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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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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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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燃气运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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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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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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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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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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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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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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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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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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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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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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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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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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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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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
│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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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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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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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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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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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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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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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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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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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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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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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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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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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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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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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6 │质押股数(万股)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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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1 │质押占总股本(%)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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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黄文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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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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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02 │质押截止日 │202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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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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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2日黄文谦质押了65.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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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黄文谦解除质押6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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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05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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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18 │质押占总股本(%)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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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黄文谦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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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03 │质押截止日 │2025-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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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6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03日黄文谦质押了35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黄文谦质押了35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6日黄文谦解除质押3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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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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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
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前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的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9天(挂钩汇率看涨)产品,产
品起息日为2025年2月12日,到期日为2025年5月12日,年化收益率为1.20%-2.30%。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2025年2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4)。
公司按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万元,并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理财收益280410.96
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返还至公司账户。
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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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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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
贡献。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将此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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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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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该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2月24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以往标准
领取了部分2025年按月发放的基本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最近一次发薪日一次性补足应
发放的工资,确保2025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至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审议通过后自动
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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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对2024年1
2月31日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
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4
,962,126.78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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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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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2,968,40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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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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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本着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
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
述额度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
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
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投资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7、实施方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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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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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476号)确认,威星智
能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32,662.73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58,077.4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3,705,627.55元,扣除2024年派发的现金股利8,825,360.64元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6,354,852.21元。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1,580,77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158,077.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9,81
3,563.91元,扣除2024年派发的现金股利8,825,360.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450,410,900.1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450,410,900.13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0,634,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8,825,360.64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2
4%,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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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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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
动资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于2025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上海塔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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