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56 *ST美芝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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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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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3-08│ 11.61│ 2.67亿│
├───────────┼───────────┼───────────┼───────────┤
│增发 │ 2020-07-07│ 13.28│ 1.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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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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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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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 5355.0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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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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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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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 2.05亿│ ---│ 2.06亿│ 100.63│ 0.00│ 2020-03-14│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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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26.84万│ 526.84万│ 526.84万│ 100.00│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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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4197.36万│ ---│ 2.50万│ 100.00│ 0.00│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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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 0.00│ ---│ 4313.64万│ 102.83│ 0.00│ 2020-12-31│
│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 │ │ │ │ │ │
│场装饰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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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7.05万│ ---│ 1530.61万│ 75.88│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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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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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10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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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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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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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华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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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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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刘华玉 │
│ │ 1.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拥有(持有)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
│ │ 2.转让价款:甲方将上述产权以¥10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转让给乙 │
│ │方。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价款102万元。近日,英聚建筑已完 │
│ │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所持有的英聚建筑51%股权已变更至刘华玉名下,公 │
│ │司不再持有英聚建筑股权,英聚建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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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交易金额(元)│3931.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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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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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建信天宸花园、螺蛳湾中心、那香山│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雨林度假村、武汉玺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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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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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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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通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50项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
│ │为3097.90平方米,分别位于建信天宸花园、螺蛳湾中心、那香山雨林度假村、武汉玺院, │
│ │账面价值合计4670.25万元,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所确定标的资 │
│ │产评估值3931.06万元为底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 │
│ │ 2.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获悉,上述房产受让方为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
│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纵横”),成交价为3931.06万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挂牌公告 │
│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南海纵横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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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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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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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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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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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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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通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50项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
│ │为3097.90平方米,分别位于建信天宸花园、螺蛳湾中心、那香山雨林度假村、武汉玺院, │
│ │账面价值合计4670.25万元,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所确定标的资 │
│ │产评估值3931.06万元为底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 │
│ │ 2.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获悉,上述房产受让方为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
│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纵横”),成交价为3931.06万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挂牌公告 │
│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南海纵横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
│ │ 3.南海纵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国资│
│ │”)控股子公司,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监事黎敬良先生曾于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3月│
│ │18日期间担任南海纵横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的关联关系,南海纵横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 │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事项│
│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5.因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房产而形成的,公司未针对本次交易设置│
│ │任何量身定制的条件,交易过程及结果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
│ │东会审议程序。 │
│ │ 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纵横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湖开发区北湖二路3号东侧四层自编406室(住│
│ │所申报) │
│ │ 4.法定代表人:陈悦 │
│ │ 5.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
│ │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
│ │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南海纵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海国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监事黎敬良│
│ │先生曾于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担任南海纵横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属于│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南海纵横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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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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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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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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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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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
│ │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实际审 │
│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城建投”)为公│
│ │司上述融资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
│ │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2.南海城建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国│
│ │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广东怡建”)75.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 │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伏信先│
│ │生、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胡蝶女士、罗琳女士已就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
│ │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4.因本次担保事项仅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且不涉及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
│ │股东会审议程序。 │
│ │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南海城建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75│
│ │.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南海城建投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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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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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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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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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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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佛山市南海城市建│
│ │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城建投”)签署《借款展期及资金占用费豁免协议》,为│
│ │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公司化解经营风险,│
│ │南海城建投拟对美芝股份提供493858600元借款额度展期一年(具体期限为2025年7月8日至2│
│ │026年7月7日),展期期间免息,美芝股份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前还款。同时,豁免美芝股份 │
│ │截止2024年末的全部借款本金结欠利息21571708.51元,并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
│ │期间对美芝股份的全部借款停止计息。 │
│ │ 2.南海城建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国│
│ │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广东怡建”)75.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 │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公司借款额度展期及利息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何伏信先生、何申健先生、古定文先生、梁瑞峰先生、胡蝶女士、罗琳女士已就│
│ │上述决议事项回避表决。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监事会的非关│
│ │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无法形成决议。 │
│ │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
│ │ 4.因本次借款额度展期事项为南海城建投向公司提供资金,展期期间免息,且公司无相│
│ │应担保,同时,豁免利息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关│
│ │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 │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3.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2001室之一(住所 │
│ │申报) │
│ │ 4.法定代表人:周少杰 │
│ │ 5.注册资本:83340.516334万元 │
│ │ 6.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及管理,公建物业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普通货物仓储│
│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7.主要股东: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南海城建投100%股权 │
│ │ 8.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南海城建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75│
│ │.95%的出资份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南海城建投为公│
│ │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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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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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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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市场化、
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
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圳市美
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
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3.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
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
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
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进行披露。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
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
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
事宜,准备庭外重组程序相关材料;向重组中心推荐或配合选定重组协调人;签署、递交、接
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就庭外重组事宜,接受重组中心或相
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庭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获悉申请人
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
)》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重组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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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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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暂合计83592910.0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市人民法院
送达的(2026)琼9007民初252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
饰等分包工程建设合同纠纷,对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东方市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69号万悦城2栋1单元18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冰
(二)诉讼事由
被告是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板桥镇金月湾
。被告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发包给原告(以下简称“案涉工程”
)。2022年6月8日,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DF2022装-001(以
下简称“案涉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包含的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
程等共计13个单项工程。签约合同暂定价为162590409.74元。
公司按照被告的指示已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双方自2024年7月起逐步办理工程验收和移交
手续,2024年9月被告使用案涉工程,2024年11月全部移交完毕。公司依规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后,被告恶意拖延结算,经公司核算,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129615572.25元,扣除已付款,被
告仍欠付原告83592910.07元。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7089293.68元,深化设计费6503616.39元,两项合计83592
910.07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83592910.0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3.判令原告在83592910.07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除已
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2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60.12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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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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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福田区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设立的
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2.庭外重组以各方自愿协商为基础,无法律强制约束力。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
作规程(试行)》,若出现主要债权人反对重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不予受理
重组或重组终止。
3.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
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4.本次申请人提出的重组申请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
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
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进行披露。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庭外重组并推
荐重组协调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重组中心发来的《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重组事
项征询意见的函》。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于2026年5月15日向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如公司对
进入重组程序、开展重组工作并无异议,则可一并推荐重组中心重组协调人名录中的机构担任
重组协调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庭外重组相关的各项事宜,准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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