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66 传艺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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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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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 50000.00│ ---│ 100.00│ ---│ -115.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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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传艺科技有限公│ 10000.00│ ---│ 100.00│ ---│ -19.15│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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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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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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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 4.20亿│ 781.61万│ 2.49亿│ 101.27│ 2477.85万│ 2021-01-01│
│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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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 1.75亿│ 1.12亿│ 1.12亿│ 63.91│ 0.00│ 2025-06-30│
│5.5GWh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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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7亿│ ---│ 1.69亿│ 100.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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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 ---│ 1.12亿│ 1.12亿│ 63.91│ ---│ 2025-06-30│
│5.5GWh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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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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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伟民 2730.00万 9.43 18.98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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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30.00万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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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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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8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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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9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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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邹伟民 │
├────────┼──────────────────────────────────────┤
│质押方 │南京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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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202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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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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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6日邹伟民质押了300.0万股给南京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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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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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8 │质押股数(万股)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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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51 │质押占总股本(%)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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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邹伟民 │
├────────┼──────────────────────────────────────┤
│质押方 │东吴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5 │质押截止日 │2025-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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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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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5日邹伟民质押了1800.0万股给东吴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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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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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2-07 │质押股数(万股) │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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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38 │质押占总股本(%) │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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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邹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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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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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2-03 │质押截止日 │202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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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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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2月03日邹伟民质押了630.0万股给南京证券 │
│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将其已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京证券”)的股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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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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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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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江苏智纬电│ 9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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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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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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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业务品种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
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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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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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的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将阶
段性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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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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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申请的项目贷款授信)。授信形式及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出口发票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
信用证、票据池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应收账款保理等综合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邮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扬州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伟民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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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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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4]215Z0043号)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69522.62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1083695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145808.95元,减去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
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097489.0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预期,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42833.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
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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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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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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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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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将其已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
”)的股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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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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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
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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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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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过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龚彩萍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龚彩萍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彩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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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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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尽快重新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述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
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融资规划
以及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充
分沟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重新公告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后尽快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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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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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概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传艺钠电”)于近日进入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
名称,以下简称“客户A”)的供应链体系并获得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A子公司”)的订
单,由传艺钠电为其提供应用于乘用车领域的钠离子电池产品。
二、客户具体情况
客户A系总部位于德国的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旗下拥有众多知名的汽车品牌。客户A子公
司系客户A负责其全球电池业务的子公司,具体包括全球电池工厂的运营、电池技术开发、价
值链垂直整合等。
三、供应商资格及订单具体情况
传艺钠电于近日与客户A签署了《B2BUserAgreement》,正式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并获得相
关供应商代码。同时,传艺钠电于近日获得客户A子公司的订单。该订单属于传艺钠电日常经
营业务合同,合同条款中对数量、金额、产品交付时间及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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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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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3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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