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67 周大生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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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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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4-18│ 19.92│ 14.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31│ 14.27│ 1.0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1-03│ 14.24│ 2739.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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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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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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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 │ 3.52│ ---│ ---│ 4.63│ -2.6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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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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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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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平台建设 │ 9.69亿│ ---│ 8.12亿│ 83.79│ 3.42亿│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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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中心建设 │ 6114.30万│ 482.74万│ 4190.80万│ 68.54│ ---│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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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及电商平│ 1.30亿│ 401.19万│ 7136.02万│ 54.71│ ---│ 2020-04-30│
│台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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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3.00亿│ ---│ 3.00亿│ 100.14│ ---│ 2018-04-30│
│的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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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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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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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大生美珠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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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监事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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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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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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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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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亚周大生无忧共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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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
├──────┼────────────────────────────────────────┤
│关联方 │三亚周大生无忧共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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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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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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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7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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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89 │质押占总股本(%)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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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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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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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1-1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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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7-22 │解押股数(万股) │17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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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2日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758.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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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2日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758.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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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1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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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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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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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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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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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6-11 │解押股数(万股) │1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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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28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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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1日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2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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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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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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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深圳市意尚│ 8615.46万│人民币 │2025-10-28│2029-09-27│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珠宝首饰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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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深圳市意尚│ 8483.00万│人民币 │2026-05-07│2030-09-27│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珠宝首饰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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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周大生品牌│ 10.00万│人民币 │2025-12-01│2028-11-30│一般担保│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特许经营加│ │ │ │ │ │ │ │
│司 │盟商个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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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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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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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从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
网站获悉,上海黄金交易所同意吸收周大生珠宝(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会员。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规则,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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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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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分
析,对当期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上半年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长期应收款、在
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于前述资产中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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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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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4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
即可实施,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891259.87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74
5257397.9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00211224.06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
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
公司总股本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3675822.8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626535401.18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
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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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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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陈寿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相关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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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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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投资”)的通知,获悉周氏投资将其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
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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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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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投资”)的通知,获悉周氏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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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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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1日(星期一)14:3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5层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宗文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
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下午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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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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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指定供应商深圳市意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尚珠宝”)在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黄金租赁融资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对意尚珠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亿元。
现基于业务规模扩大,意尚珠宝向浙商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1亿元,其用途专项用于履
行与公司签署的《配货展厅专区合作协议》。结合公司与意尚珠宝深度合作布局及下游客户配
货业务需求,支持意尚稳定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保障供应链稳定运转,公司拟在原有担保基础
上,为意尚珠宝在浙商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追加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意尚珠宝将与公司另行签订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为前述追加担保事项提供足额反担保。本次追加担保完成后,
公司累计为意尚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意尚珠宝提供担保事宜在
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意尚珠宝与浙商银行将以公
司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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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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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晓达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晓达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辞职后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周晓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晓达先生在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周晓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褚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与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荣欢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褚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褚鹏先生联系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4层董事会办公室办公电话:0755-82
288871
传真:0755-61866830
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褚鹏先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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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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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持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分
析,对当期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长期应收款、在
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于前述资产中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资产,计提了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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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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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
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
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通过后进行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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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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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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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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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
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即财
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适用
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
程序。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另因出席
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
的薪酬标准执行,并实行目标年薪制。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亦不因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再领取额外薪酬。目标年薪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实行阶段性弹性预发放、年终考核后预发放、经年报披露
及绩效考核评价后结算发放。
1、基本薪酬
2026年度,公司根据岗位价值评估、市场薪酬调研数据及公司经营状况,对非独立董事基
本薪酬进行年度核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发放时依据公司考勤与薪酬核算相关制度执行。年
度内如出现岗位调整、职责变动或公司薪酬政策整体调整,基本薪酬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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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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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其他说明:
1、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了公司股份10452372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9991178.7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完成后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10452372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6月2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039326900.4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净利润的2.66倍,高于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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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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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时间为2012年8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数量249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8)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9)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共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内控审计报告。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珏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安永华明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根据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确定。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6年度审计
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安永华明协商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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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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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生”或“公司”)为全面推进零售转型、产品
升级并深度赋能加盟业务,提高公司品牌综合竞争力,结合当前黄金首饰消费市场发展态势、
公司战略资源投入及品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周大生主品牌、周大生经典
加盟渠道按克工费计价类黄金产品的品牌使用费统一从12元/克调整为24元/克,按件计价类黄
金产品品牌使用费标准维持不变,自2026年4月14日起按前述标准执行。
本次部分产品品牌使用费的调整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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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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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5层周大生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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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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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5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草案规定,如董事长周宗文、董事副总经理周华珍及董事副总经理周飞鸣作为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则承诺放弃其作为持有人的各项表决权。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并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全票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
至2028年5月10日。除此之外,本次展期前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6年5月10日
基础上展期24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8年5月10日。
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仍未
全部出售,可在存续期届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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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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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5层周大生总部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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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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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黄金租赁是指公司向银行借入黄金原材料用于生产经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当
租借到期后,通过向上海黄金交易所购入或以自有库存将等质等量的黄金实物归还银行,由于
黄金租赁合约上的因黄金价格波动与公司黄金类库存上的价格波动所形成的损益反向影响,因
此黄金租赁业务可以有效对冲公司黄金类库存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的存货减值风险。
二、黄金租赁业务取得黄金原料的用途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三、黄金租赁的最高额度
根据目前公司黄金类日常库存及2026年经营计划需求,本年度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交易
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黄金类总库存量的80%,且不超过4000KG,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滚动
使用。
四、实施授权
在上述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
照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
述事项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实施方式
由财务部门根据与银行就具体黄金租赁业务洽谈的实际情况,使用向该行的融资授信额度
或按交易量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单笔黄金租赁业务不超过12个月,黄金租赁的费率不超过同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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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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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库存量
及黄金租赁量,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
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或其他董事会批准的方式,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
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
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在黄金租赁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
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与部分银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
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
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
根据公司对2026年市场销售的预测及公司黄金租赁开展预期情况,2026年公司黄金远期交
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及投入金额预计为:时点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4000KG,交易
额度总量可在授权期间内滚动使用,开展此项业务将根据与银行洽谈实际情况使用向该行申请
授信额度而无需额外支付保证金。在上述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
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
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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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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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投资”)的通知,获悉周氏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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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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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助力黑龙江省下游加盟商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其经营采购的资金需求,赋能渠道终端经
营,提升区域渠道的稳定性与销售能力,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
大生”)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广发银行个
人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向广发银行推荐加盟商客户贷款名单。广发银行将针对符合贷款条件
的公司加盟商客户名单,核定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专项贷款额度。加盟商融资款项将专项
用于支付向哈尔滨恒润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珠宝”)采购商品的货款,且实行受托
支付。恒润珠宝为公司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商,同时为公司指定供应商之一。为推动加盟业务发
展,保障上述业务顺利进行,公司拟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金合同》,按照专项贷款总
额度的10%,为黑龙江省符合条件的下游加盟商在广发银行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
担保,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为有效防控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
与恒润珠宝、恒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签署《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合同》。恒润珠宝、恒
润珠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就公司向广发银行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行为,自愿向公司提供同
等金额和责任的最高额保证金反担保。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加盟商提供担保事宜在董事
会的审议权限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恒润珠宝与广发银行将以公
司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中被担保人均为自然人,为基于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合作项下符合贷
款条件并与广发银行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商个人,且其经营
主体位于黑龙江省。获取广发银行授信额度的加盟商名单经恒润珠宝初步推荐、公司复审、广
发银行最终审批。为确保加盟商具备稳定偿债能力,其核心资质标准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25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
2、为公司授权的周大生品牌特许经营加盟主体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持有经营
主体达到10%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且其经营主体的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5、满足广发银行专项信贷业务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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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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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周氏投资”)的通知,获悉周氏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及解除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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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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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因公司与深圳市水贝卡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贝卡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水贝卡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上述诉讼已由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公司因本次诉讼所冻结的银行账户将会按法定程序解除冻结,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7)。
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0303民初251
47号],裁定解除公司因上述诉讼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70248979.23元。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
冻结期间未对公司主要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目前上述银行账户资金已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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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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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升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总部配货展厅的供货
效率,提高公司品牌自主研发黄金产品的集中配货能力,公司与上游优秀供应商深圳市意尚珠
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尚珠宝”)签署了《配货展厅专区合作协议》,在总部配货展
厅设立指定供应商配货专区,并授权意尚珠宝为该专区指定供应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向加盟
商客户开展业务。为确保下游加盟商的配货需求及时满足,指定供应商配货专区需遵循最低库
存满足合理周转、保证供货效率的原则,维持不低于业务实际需求的黄金产品备货库存。意尚
珠宝基于履行上述协议的资金需求,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申请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用途专项用于履行与公司签署
的合作协议。为支持意尚珠宝该笔融资,保障合作协议顺利履行,公司拟为意尚珠宝在浙商银
行黄金租赁融资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意尚珠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于法人资格的要求。
为有效防控风险,意尚珠宝与公司签署《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意尚珠宝以现有的
以及将有的自有黄金产品(本次浮动抵押的品种为成色在99.9%以上的黄金饰品、成品、半成
品、金条、金块等)抵押给公司,抵押财产的总价值不低于等值人民币1.1亿元,且其初始总
重量不低于意尚珠宝向浙商银行实际租借的黄金重量,并由公司进行抵押财产的全链条闭环管
理和监管,为前述公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意尚珠宝提供担保事宜在董
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意尚珠宝与浙商银行将以公
司董事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意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与公司关系:意尚珠宝是公司的上游核心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公司董监高均无关联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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