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1 伟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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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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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沙特有限责任公│ 7151.37│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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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香港)投资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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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香港)贸易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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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新加坡)有限│ 5.41│ ---│ 100.00│ ---│ 0.00│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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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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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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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格及特殊用途阀│ 1.83亿│ 60.39万│ 3083.65万│ 36.99│ 771.45万│ 2020-04-30│
│门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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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3705.00万│ 14.31万│ 291.29万│ 7.86│ ---│ 2020-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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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阀门建设项目 │ ---│ ---│ 9932.63万│ 100.10│ -373.09万│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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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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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22 │交易金额(元)│1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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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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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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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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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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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增资1400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拟出资1400万美元│
│ │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伟隆泰国有限公司(WEFLOThailandLtd.)(以下简称“泰国子公 │
│ │司”)(全资子公司名称最终以泰国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股东香港伟隆持有泰国│
│ │子公司100%股权。泰国子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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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8 │交易金额(元)│25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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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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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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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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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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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增资255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拟出资255万美元与沙│
│ │特YASTEM公司(以下简称“YASTEM公司”)在沙特阿拉伯设立合资公司——伟隆阿拉伯有限│
│ │公司(WEFLOArabia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最终以沙特工商部门核 │
│ │准登记名称为准)。股东香港伟隆、YASTEM公司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1%、49%的股权。合资公│
│ │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对香港伟隆进行增资,合资公司也尚未成立。 │
│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终止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改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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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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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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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
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
增加“涂装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219368887股变更为219311687股。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2024-133)。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现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
2024年12月26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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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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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
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
器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青岛
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现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
2024年11月06日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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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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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公告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64349735.10元,送红股0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24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二)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公告了《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724955.85元,送红股0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按照以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在公司发生派息时,按如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基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情况,对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35-0.3-0.05)÷(1+0)=3.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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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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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2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9368887股变更为219311687股,注册资本
将由219368887元变更为219311687元。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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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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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9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8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有关机关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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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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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00股,回购价格为3.00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9368887股变更为219311687股。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
象2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
销;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前述7名激励对象其所持有的本期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
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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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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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收到和信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和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迟慰先生
、于丛林先生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于晓言先生接替于丛林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迟慰先生、于晓言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
执业。
于晓言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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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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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
致行动人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部分本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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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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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
范庆伟,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会君,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刘克平,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时
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2021年12月10日,伟隆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将
所持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即聚机电”)49%股权转让给吕仁红,转
让价格为2450万元。2022年4月27日,伟隆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所持即聚机电剩余51%股权转让给吕仁红、宫相开,其中将即聚机电11%
股权以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仁红,将即聚机电40%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宫相开。股
权转让前,伟隆股份对即聚机电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824.78万元,两次转让价格合计50
00万元,伟隆股份在2022年4月转让即聚机电51%股权时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占伟隆股
份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8.27%,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伟隆股份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
伟隆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6.1.3条第
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伟隆股份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伟隆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克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
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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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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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成就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8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有关机关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
期满,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
行了说明,于2021年10月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0月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09月0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65元/股。董事会认为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09月0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
激励对象授予42.76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
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认为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时因2022年权益分配事项,同意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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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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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4
年8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
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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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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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2日
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3
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10次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4年6月27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998号批复
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万元,发行数量为2697100
张。
4、发行数量:2697100张。
5、上市规模:26971.00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971.00万元(含发
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2626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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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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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录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万元,发行数量为2,697,100张。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
.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到期赎回价为115.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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