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1 伟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05-02│ 15.39│ 2.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0│ 9.03│ 1031.23万│
├───────────┼───────────┼───────────┼───────────┤
│可转债 │ 2024-08-13│ 100.00│ 2.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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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伟隆沙特有限责任公│ 7151.37│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伟隆(香港)投资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伟隆(香港)贸易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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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新加坡)有限│ 5.41│ ---│ 100.00│ ---│ 0.00│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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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 2.70亿│ 5932.66万│ 1.73亿│ 65.89│ 0.00│ 2026-09-01│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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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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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范
庆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范庆伟、范玉隆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
份139495643股,占公司总股本(251853845股)的55.38754%,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
股份(971770股)后的55.60208%。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
3、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范庆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8月1日-2026年1
0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763231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股份的1.49421%,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股份的1.5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
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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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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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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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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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
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
,149.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00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
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
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近三
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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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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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亿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的需要,为其搭
建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
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是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
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
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
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资产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资产到期后存入保证金
账户,与质押资产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资产置换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合作金融机构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资
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
合作关系、金融机构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资产池额
度,用于与所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
上述拟申请的资产池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
上述额度内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
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
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
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在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
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
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
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资产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
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各类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
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4、经过金融机构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
,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
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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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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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
隆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伟隆股份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
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宏观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
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外汇衍生品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
系。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出
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
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沙特里亚尔、泰铢、新加坡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
合产品等。
3、资金规模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票据池额度或者按照与银行签订
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
务需求情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手: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6、业务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授权有效期为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开展和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
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
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
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
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
和预测,造成公司付款或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面临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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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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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
高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低风险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
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
低风险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青岛伟
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低风险型、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
财产品。可购买投资产品的风险等级在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
可以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低风险型、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风险、中低风险及低风险型、期限在
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
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4、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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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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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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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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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
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
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
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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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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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18538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971770股后的250882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50882075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审议程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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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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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薪酬方案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
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
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
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与部分绩效薪酬按标准
每月发放;剩余部分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绩效考核后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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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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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WEFLO(HONGKONG)INDUSTRIALCO.,LIMITED,以下简称
“伟隆香港”)拟以自有资金在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00.00万元)额度内认购香港开放
式基金型公司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Open-endedFundCompany之子基金SinoProGlobalOp
portunitiesFundII的投资基金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伟隆香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在本额度及期限内组织实施投资。投资额度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每次认购金额
以伟隆香港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的认购协议为准。本次认购额度为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
400.00万元),在本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益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257號信和廣場22樓2202室
注册情况:已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完成申请牌照,中央注册编码为BTT59
2。
经营范围:中益證券有限公司已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的第1类(证券交
易)第4类(提供投资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2、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益全球机遇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Open-endedFundCompany
子基金名称:中益全球机遇基金2号
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FundII
基金类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运作方式:开放式
基金董事:YANGXupingNGSiuFai,Stephen基金注册资本:在中益全球机遇开放式基金型公
司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Open-endedFundCompany成立之时,OFC以1.00美元每股的价格
发行10股管理股份并由基金管理人持有。
基金注册情况:中益全球机遇开放式基金型公司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Open-ended
FundCompany与子基金中益全球机遇基金2号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FundII已于香港证券
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完成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注册手续,中央注册编号分别为BVW230和BVW232
。主要投资领域:子基金中益全球机遇基金2号SinoProGlobalOpportunitiesFundII采取主动
管理型投资策略,旨在主要通过投资于一系列固定收益证券(即投资比例不低于其资产净值的
70%)实现其投资目标。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
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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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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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期):2025年10月17日;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389.8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2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33人;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
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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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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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最新《公司章程》规定,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被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因此,郭成尼、张会亭、渠汇
成、商洪亮、张崇波、陈存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公司内部职务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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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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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共持有公司股份14138845
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为246984075股的股份比例为5
7.2460%(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56.1391%),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
92825股,即减持不超过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的0.7664%(占未剔除
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比例为0.7516%)。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惠隆管理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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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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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9.8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52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33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1
8日为授予日,以6.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389.8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已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四)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6.9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185.3845万股的1.9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89.80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185.3845万股的1.5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80.0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7.1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185.3845万股的0.3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6%。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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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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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
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2012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人事专员,2019年3月至2025年9月3日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除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外,
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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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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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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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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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18699.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717421.91元,截至2025年6月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4410958.16元。
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
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25185384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本次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592692.25元,实际分红金额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为准。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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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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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19日至2030年8月12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伟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60元/股
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伟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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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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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伟隆转债”赎回日:2025年7月31日
2、“伟隆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11日
3、“伟隆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19日至2030年8月12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伟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60元/股
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伟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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