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1 伟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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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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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5-02│ 15.39│ 2.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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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1-20│ 9.03│ 1031.23万│
├───────────┼───────────┼───────────┼───────────┤
│可转债 │ 2024-08-13│ 100.00│ 2.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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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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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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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沙特有限责任公│ 7151.37│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伟隆(香港)投资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伟隆(香港)贸易有│ 7.15│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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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新加坡)有限│ 5.41│ ---│ 100.00│ ---│ 0.00│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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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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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 2.63亿│ 2653.00万│ 1.40亿│ 53.40│ 0.00│ 2026-09-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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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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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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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于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
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2012年9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人事专员,2019年3月至2025年9月3日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除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外,
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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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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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于春红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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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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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18699.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717421.91元,截至2025年6月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4410958.16元。
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
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25185384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本次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592692.25元,实际分红金额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为准。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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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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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19日至2030年8月12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伟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60元/股
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伟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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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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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伟隆转债”赎回日:2025年7月31日
2、“伟隆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11日
3、“伟隆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74189.65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3581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22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5年2月19日至2030年8月12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60元/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伟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60元/股
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伟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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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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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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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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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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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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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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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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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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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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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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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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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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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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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范庆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无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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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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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转股价格:人民币8.26元/股
1、“伟隆转债”赎回价格:100.48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
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7日
3、“伟隆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7月29日
4、“伟隆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
5、“伟隆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1日
6、“伟隆转债”赎回日:2025年8月1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8月8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伟转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伟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
完成后,“伟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伟隆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
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伟隆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
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伟隆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伟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负责后续“伟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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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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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3月14日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海南伟隆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
一、注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7GW0TP8U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6、成立时间:2022年01月21日
7、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五楼1001
室
8、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产评估;招投标代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融资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9、股权结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上海天诚东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
,青岛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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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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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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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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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
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补贴。
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
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
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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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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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
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
8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00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
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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