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79 长缆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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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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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6-01│ 18.02│ 5.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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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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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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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 28985.00│ ---│ 55.00│ ---│ 936.6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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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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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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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kV及以下交直流 │ 4.57亿│ 3083.54万│ 5.17亿│ 113.05│ 954.88万│ ---│
│电缆附件扩产能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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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9.24万│ ---│ 6888.25万│ 104.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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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4675.80万│ ---│ 4917.21万│ 1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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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4.62万│ ---│ 254.6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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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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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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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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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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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常经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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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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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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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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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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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日常经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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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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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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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元 1977.00万 10.24 28.86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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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77.00万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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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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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6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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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14 │质押占总股本(%)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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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俞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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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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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1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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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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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4日俞正元质押了900.0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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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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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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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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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2025年度业绩预告有关事
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测数据不存在重
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之第一个解锁期及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均未成就,并预计2025年度第三个解
锁期不能达到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权
益工具因未满足提前设定的可行权条件,则累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全部作废冲回当期损益,
且2025年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25年公司冲回当期损益11526.58万元,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797.59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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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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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①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
②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及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③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④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9415100股已于2022年2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9415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88%。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锁定期满后按如下安排分期解锁: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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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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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长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
决,同意选举肖波浪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
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经核实,肖波浪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肖波浪先生,1985年12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就职于本
公司,曾任公司技术员、长沙长缆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长沙长缆电工绝缘材
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波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肖波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波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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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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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修订《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席位由9名增至11名,增加的两名董事为一名独立董事、
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资格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同意提名范进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
次新增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通过需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前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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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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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
年8月1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夏岚女士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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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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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
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931076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
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104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1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859035.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931076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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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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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将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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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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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收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
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电缆附件框架采购第一标段(重新
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广核新能源2025年电缆附件框架采购第一标段(重新招标)
2、招标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CGN-202504090007-N1
4、中标金额:人民币97,165,250.00元(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5、中标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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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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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俞正元先生将
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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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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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
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7932292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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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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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
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阎孟昆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
定要求,阎孟昆先生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阎孟昆
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阎孟昆先生在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阎孟昆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
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徐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当选后徐阳先生将接任阎孟昆先生原
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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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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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
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
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
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
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3、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
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
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
和分配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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