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80 卫光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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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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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卫光单采血浆站│ 228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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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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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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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 2.41亿│ 0.00│ 2.04亿│ 84.98│ 2415.48万│ 2021-12-31│
│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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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8113.68万│ 8113.68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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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浆站新建项目 │ 723.54万│ 0.00│ 723.31万│ 99.97│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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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 5235.73万│ 0.00│ 4525.63万│ 100.30│ 2941.16万│ 2020-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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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 1.45亿│ 0.00│ 1.05亿│ 72.15│ ---│ 2021-12-3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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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1.85亿│ 0.00│ 1.85亿│ 100.00│ ---│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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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浆站新建项目 │ ---│ 0.00│ 723.31万│ 99.97│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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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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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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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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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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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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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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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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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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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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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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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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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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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恩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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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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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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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
│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决议,公│
│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刘现忠先生、吴恩应先生、魏利军先生、黎占露先│
│ │生、郭涛先生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现忠先生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任期为第三期│
│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 │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 │任职务,且均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吴恩应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
│ │监事外,其他人均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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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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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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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
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理工大学基于优势互补、资源
共享、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围绕生命健康领域共同推进产教融合、加强产学研联合,
以打造国家级科技园区、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经双方友好协商
,于2024年11月14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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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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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吴恩
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吴恩应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恩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参与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恩应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吴恩应先生在任
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
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黎占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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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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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许强
先生提交的退休离任报告。许强先生因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许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参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许强先生的离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
许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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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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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卫光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
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87,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35%,成交均价约为28.89元/股,成交金额2,273.64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已完成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
,即自2024年7月5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
二、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机构,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共有5人,上述相关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
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公布、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和
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持续
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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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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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6800000股为
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360000.00元,不送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情况
公司所处的血液制品行业,由于原料血浆的特殊性,属于资源稀缺性行业。
近年来,我国血液制品行业的产品品类逐渐完善、采浆规模持续扩大,行业进入快速发展
期。2024年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坚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和着力点,持续深化产业升级,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一是加快产品研发,大力推
进新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项目的研发进度,进一步提升血浆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浆站开拓
和建设,积极寻求新浆站开拓机会,完善现有浆站业务设施,进一步提升采浆规模;三是开展
产能提升技术改造工作,对生产管线的配套设施进行升级,解决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生
产能力。上述产品研发、浆站开拓和产能提升等方面需要的投资金额较大,预计公司在2024年
将需要较多的运营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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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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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拟向10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如下:
2024年度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董事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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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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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会议决议,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刘现忠先生、吴恩应先生、魏利军先生、黎占露先生
、郭涛先生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现忠先生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任期为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职务,且均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吴恩应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外,其他人均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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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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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履行相应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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