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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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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83 中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3 │ 2000.00│ ---│ ---│ 2500.00│ ---│ 人民币│ ├─────────┼─────┼─────┼─────┼─────┼──────┼──────┤ │无锡市城投停车智慧│ 1050.00│ ---│ 35.00│ ---│ 0.00│ 人民币│ │运营有限公司 │ │ │ │ │ │ │ ├─────────┼─────┼─────┼─────┼─────┼──────┼──────┤ │辉停(上海)数据科│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其他1 │ 62.96│ ---│ ---│ 96.00│ ---│ 人民币│ ├─────────┼─────┼─────┼─────┼─────┼──────┼──────┤ │其他2 │ 25.92│ ---│ ---│ 27.96│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科研及相关配套用房│ 6684.38万│ 882.51万│ 6670.84万│ 99.80│ ---│ 2021-06-30│ ├─────────┼──────┼─────┼─────┼─────┼─────┼──────┤ │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 1500.00万│ ---│ 1534.50万│ 102.30│ ---│ 2021-06-30│ │应用建设项目 │ │ │ │ │ │ │ ├─────────┼──────┼─────┼─────┼─────┼─────┼──────┤ │试验检测中心扩建项│ 1500.00万│ ---│ 1545.24万│ 103.02│ ---│ 2020-06-30│ │目 │ │ │ │ │ │ │ ├─────────┼──────┼─────┼─────┼─────┼─────┼──────┤ │设计与营销服务网络│ 2000.00万│ ---│ 2036.79万│ 101.84│ ---│ 2020-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469.35万│ 6507.52万│ 108.46│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凤军 1393.26万 8.92 72.45 2023-03-02 ───────────────────────────────────────────────── 合计 1393.26万 8.9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3-02 │质押股数(万股) │1393.26 │ ├────────┼──────────────┼────────┼──────────────┤ │质押占所持股(%) │72.45 │质押占总股本(%) │8.92 │ ├────────┼──────────────┴────────┴──────────────┤ │股东名称 │陈凤军 │ ├────────┼──────────────────────────────────────┤ │质押方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陈凤军先生通知,获悉陈│ │ │凤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11-28 │质押股数(万股) │1627.60 │ ├────────┼──────────────┼────────┼──────────────┤ │质押占所持股(%) │84.64 │质押占总股本(%) │10.42 │ ├────────┼──────────────┴────────┴──────────────┤ │股东名称 │陈凤军 │ ├────────┼──────────────────────────────────────┤ │质押方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2-28 │解押股数(万股) │1627.60 │ ├────────┼──────────────┴────────┴──────────────┤ │质押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凤军先生通知,获│ │ │悉陈凤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陈凤军先生通知,获悉陈│ │ │凤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委托理财 ──────┴──────────────────────────────────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 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 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 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 流程。 (2)公司指派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审慎决策,并 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 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 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 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 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78893.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6044482.42元,母公 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2440034.18元。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交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兼顾股东短中长期利 益,考虑到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615716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50215.79元( 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73%。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1-11│其他事项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出具的《表决权减少告知函》。 鉴于无锡交通与廖芳龄、周晓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无锡交通于近日收到廖芳龄 、周晓慧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廖芳龄、周晓慧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56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导致无锡交通拥有的公司表决权相应 减少1.0001%。 ──────┬────────────────────────────────── 2023-08-18│股权回购 ──────┴──────────────────────────────────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时,激励对象中有1 4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本次不予解锁,回购该14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4720股。 (2)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时,2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成 绩为C2,按本次解锁比例的80%解锁;3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为D2,按本次解锁比例 的60%解锁;2人因全年产假病假未参与本次考核,本次不予解锁。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 96股。 综上,公司拟对上述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116股予以 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 4.92元/股,回购款总金额344970.72元。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 2023-08-05│其他事项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出具的《关于表决权减少超过1%的告知函》。鉴于 无锡交通与廖芳龄、周晓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无锡交通于近日分别收到廖芳龄、周 晓慧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芳龄、周晓慧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568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3%,导致无锡交通拥有的公司表决权相应减少1.0043%。 ──────┬────────────────────────────────── 2023-07-08│股权回购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地址并修订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时,授予激励对象14人因离职 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2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为C2,按 本次解锁比例的80%解锁;3人因2022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为D2,按本次解锁比例的60%解锁 ;2人因全年产假病假未参与本次考核,本次不予解锁。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1名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11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027)。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上述回购部分股票 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56227282股减至156157166股,注册资本将从156227282 元减至156157166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 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2023-07-08│价格调整 ──────┴──────────────────────────────────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苏中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期间未收到任何异 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3、2021年5月24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以2021年6月23日为 授予日,授予人数调整为145人,授予数量调整为112536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70116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5622728 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8元(含税)。 根据《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00元/股调整为4.92元/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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