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88 惠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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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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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7-12│ 8.97│ 1.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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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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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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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沪深300ETF │ 198.36│ ---│ ---│ 207.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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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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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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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 7735.00万│ ---│ 7776.95万│ 100.54│ ---│ 2018-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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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769.07万│ ---│ 4079.62万│ 10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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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42.38万│ 2473.84万│ 2473.84万│ 12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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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05.66万│ 400.36万│ 1663.2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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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3965.97万│ ---│ 196.90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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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473.84万│ 6553.46万│ 112.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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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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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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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如果同一表决
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
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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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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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
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
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
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
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9家
,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雁婷,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12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
1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
告数量7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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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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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
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
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
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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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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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
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
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
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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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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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1152394.6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10698.80元,2025年母公司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4161069.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7517822.15元。
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公司以总股本14764341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预计
分配现金红利19931860.62元。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9931860.62元。2025年度公
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9931860.62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23%。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员工持股
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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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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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分别月度考核和
年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
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实施中长期激励。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年度固定津贴构成,每人5万元/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季度
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分别月度考核和
年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
持股计划等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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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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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00万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国际/国内保函、海
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以上授信期限
均为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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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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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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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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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
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HONGBOYAO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
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
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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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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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
规定。现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
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雁婷,2021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
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1家。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签署和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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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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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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