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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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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90 弘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 1.72亿│ 0.00│ 0.00│ 0.00│ 0.00│ ---│ │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辛军 2111.20万 12.43 43.47 2024-08-29 李玉功 678.00万 5.19 69.88 2023-08-31 ───────────────────────────────────────────────── 合计 2789.20万 17.6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8-31 │质押股数(万股) │67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88 │质押占总股本(%) │5.19 │ ├────────┼──────────────┴────────┴──────────────┤ │股东名称 │李玉功 │ ├────────┼──────────────────────────────────────┤ │质押方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李玉功先生函告,获悉│ │ │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到期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7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6 │质押占总股本(%) │4.59 │ ├────────┼──────────────┴────────┴──────────────┤ │股东名称 │辛军 │ ├────────┼──────────────────────────────────────┤ │质押方 │青岛融富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8-29 │解押股数(万股) │78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5日辛军质押了600.0万股给青岛融富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8月29日辛军解除质押7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2-11-30 │质押股数(万股) │11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37 │质押占总股本(%) │12.43 │ ├────────┼──────────────┴────────┴──────────────┤ │股东名称 │辛军 │ ├────────┼──────────────────────────────────────┤ │质押方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1-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1月28日辛军质押了1160.0万股给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29│股权质押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辛军先生函告,获悉 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4-05-06│其他事项 ──────┴────────────────────────────────── 持有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董事柳秋杰先生、刘志鸿先 生、高级管理人员张立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70000股、800000股、26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 2030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5%。 ──────┬────────────────────────────────── 2024-04-18│企业借贷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办理贷款,并在贷款额度内为自身提供担保。2024年4月17日,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 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择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 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 准),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 。 为便于实施贷款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 相关法律文书,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该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授信、贷款、 担保相关事宜。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山东弘宇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3,100,897.54元,计入的报告期间 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计提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179,223.28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58.52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为3,281,979.34元。 ──────┬────────────────────────────────── 2024-04-18│其他事项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540687.9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17270.41元,截至2023年1 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0202533.4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306732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不 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920196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9875160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派 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4-18│委托理财 ──────┴────────────────────────────────── 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 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4、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5、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 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 023年度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霞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下称“会 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2023-11-23│其他事项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42)。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169830720Q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零陆拾柒万叁仟贰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日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普通机械、车辆用液压系统;铸造、销售:农机配件;房屋租赁 ;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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