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95 川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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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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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8-16│ 7.03│ 2.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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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26│ 13.43│ 9499.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11│ 6.30│ 4798.08万│
├───────────┼───────────┼───────────┼───────────┤
│增发 │ 2020-09-03│ 11.37│ 8.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0-26│ 6.00│ 477.00万│
├───────────┼───────────┼───────────┼───────────┤
│可转债 │ 2021-08-12│ 100.00│ 11.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12.48│ 8543.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9│ 12.28│ 1205.90万│
├───────────┼───────────┼───────────┼───────────┤
│增发 │ 2023-12-14│ 16.40│ 6.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09│ 11.40│ 1.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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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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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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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骅新能 │ 188.70│ ---│ 51.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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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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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 2.96亿│ 9521.65万│ 1.21亿│ 40.73│ ---│ 2027-06-30│
│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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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 6.50亿│ 0.00│ 7000.48万│ ---│ ---│ ---│
│用生产12万吨/年食 │ │ │ │ │ │ │
│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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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 3.17亿│ 0.00│ 3.20亿│ 100.72│ 7422.96万│ 2022-06-30│
│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 │ │ │ │ │ │
│—150万t/a中低品位│ │ │ │ │ │ │
│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 │ │ │ │ │ │
│置及配套设施 │ │ │ │ │ │ │
├─────────┼──────┼─────┼─────┼─────┼─────┼──────┤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 2.42亿│ 0.00│ 23.00万│ ---│ ---│ ---│
│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 │ │ │ │ │ │
│—30万吨/年硫铁矿 │ │ │ │ │ │ │
│制硫酸装置 │ │ │ │ │ │ │
├─────────┼──────┼─────┼─────┼─────┼─────┼──────┤
│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 0.00│ 2794.51万│ 2794.51万│ 4.72│ ---│ 2027-12-31│
│建180万吨/年采矿工│ │ │ │ │ │ │
│程 │ │ │ │ │ │ │
├─────────┼──────┼─────┼─────┼─────┼─────┼──────┤
│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 5.92亿│ 2794.51万│ 2794.51万│ 4.72│ ---│ 2027-12-31│
│建180万吨/年采矿工│ │ │ │ │ │ │
│程 │ │ │ │ │ │ │
├─────────┼──────┼─────┼─────┼─────┼─────┼──────┤
│30万吨/年硫铁矿制 │ 2.02亿│ 0.00│ 2.03亿│ 100.68│ 1076.17万│ 2022-06-30│
│硫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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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5200.00万│ 0.00│ 996.81万│ ---│ ---│ ---│
│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1亿│ 0.00│ 1.31亿│ 100.14│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0亿│ 0.00│ 2.00亿│ 100.00│ ---│ ---│
├─────────┼──────┼─────┼─────┼─────┼─────┼──────┤
│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 0.00│ 9521.65万│ 1.21亿│ 40.73│ ---│ ---│
│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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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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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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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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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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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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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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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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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
│ │ 1、结合瓮安县“矿化一体”项目整体推进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恒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新能源)及瓮安县天一矿业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各自现有土地的情况,为便于双方未来建设项目布局更加高效│
│ │、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等目的,双方拟组成联合体共同摘牌拟出让的瓮安县雍阳街道青│
│ │坑(基础化工园)的55,587.00平方米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1,917.7515 │
│ │万元。双方出资比例为恒昌新能源63%、天一矿业37%。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一矿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 │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斌先生、李子军先生回避表决。 │
│ │ 4、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 │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天一矿业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
│ │ 天一矿业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海斌先生、董│
│ │事兼副总裁李子军先生任天一矿业董事,天一矿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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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8317.27万 13.69 29.96 2025-08-27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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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317.27万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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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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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5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1 │质押占总股本(%)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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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05 │质押截止日 │2026-06-0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05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502.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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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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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74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9 │质押占总股本(%) │1.23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5-09-0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1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48.5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40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6 │质押占总股本(%) │0.67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15 │质押截止日 │2026-04-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7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5.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03 │质押股数(万股) │100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2 │质押占总股本(%) │1.87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8 │质押截止日 │2026-05-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8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006.00万股给华泰证券(上海 │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28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6 │质押截止日 │2025-08-2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5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成都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8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6 │质押占总股本(%) │0.85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6 │质押截止日 │2027-12-1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6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460.00万股给德阳农村商业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11 │质押股数(万股) │119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1 │质押占总股本(%) │2.21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9 │质押截止日 │2025-09-09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01 │解押股数(万股) │1196.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196.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 │
│ │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01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48.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9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8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7 │质押截止日 │2025-08-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5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
│质押说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四│
│ │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 │部分股份被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7-3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6 │质押占总股本(%) │1.11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6 │质押截止日 │2027-07-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26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600.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23 │质押股数(万股) │5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18 │质押占总股本(%) │0.09 │
├────────┼──────────────┴────────┴──────────────┤
│股东名称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9 │质押截止日 │2025-07-1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8 │解押股数(万股) │51.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9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51.00万股给国泰君安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8日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1.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贵州川恒化│天一矿业 │ 5.15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2.0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1.50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广西鹏越 │ 1.26亿│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6705.83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5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474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4549.04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16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700.00万│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川恒营销 │ ---│人民币 │--- │--- │--- │否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福麟矿业 │ ---│人民币 │--- │--- │---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人民币 │--- │--- │---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人民币 │--- │--- │---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贵州川恒化│恒轩新能源│ ---│人民币 │--- │--- │---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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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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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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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
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8人,合计持有2796154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14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91人,合计持有已
发行股份4406308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2723%。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于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
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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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
因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
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离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决定对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资金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800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
激励回购减资情况,同步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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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9.72万股,涉及激励对象896人,占公司总股本的0.7587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由监
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
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5-038)。
4、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
5、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具体内容
详见2025年5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6、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在限售期内,共有6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合计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除上述情
形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
激励计划》关于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50%)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72万股。
7、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在限售期内,共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合计3.80万股
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
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激励计划》关于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
(50%)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96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459.
7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9、2026-030、2026-031)。
──────┬──────────────────────────────────
2026-06-03│股权回购
──────┴──────────────────────────────────
因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离职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回购情况概述
1、因在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售期内,6名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3.80万股),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公司对已离
职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
数为3.80万股。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同时将根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激
励对象、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1、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涉及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0万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的调
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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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恒轩新能源减资的议案》。2021年9月,公司与国轩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同年10月合资设立贵州恒轩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注册资本8.00亿元,公司认缴4.80亿元,持股比例60
%,国轩控股认缴3.20亿元,持股比例40%。
2026年5月25日,国轩控股向公司及恒轩新能源出具《关于不再履行部分出资业务的告知
函》,明确告知其尚未向恒轩新能源实缴的1.6亿元的出资义务不再履行。同时,其提议恒轩
新能源减少其未实缴出资的注册资本1.6亿元。恒轩新能源拟减少注册资本1.6亿元。恒轩新能
源本次减资后,注册资本由8亿元变更为6.4亿元;公司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升至75%;国轩
控股出资额降至1.6亿元,持股比例降至25%。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M12FYXJ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捌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山金山北路平越壹号T1号楼9-1、10-1经营范围: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审批)的,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
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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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
届满,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授予情况简述如下:1、《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
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获授人数合计902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
3.24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6
月13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由监
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进行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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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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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
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
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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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
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该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9063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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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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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3人,合计持有280,656,1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32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446人,合计持有
已发行股份44,840,89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00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张博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
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325,434,8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5,422,5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5,445,1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1%;反对49,2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940,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9%;反对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4%;弃权2,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4、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322,458,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反对65,2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10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0321%。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
数合计287.00万股。
5、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322,464,4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6%;反对53,10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0339%。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
数合计287.00万股。
6、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325,446,29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47,900股,占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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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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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
,至2026年3月13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公司于
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
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信息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及《章程修订对照
表》。
现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741140019K
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陆亿零伍佰玖拾万陆仟叁佰捌拾叁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运营;货物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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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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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
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0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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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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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6年中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充足,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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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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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
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是按其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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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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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
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35257142.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3418393.4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50
%,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2831217704.8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2138741.45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按公司最新总股本605906383股测算(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对总股
本的影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08859574.5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
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与2025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90631489.40元
①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08859574.50元(本次分红预计金额)
②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81771914.90元(含税)
(2)本年度回购股份金额: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2024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3318406股公司
股票于2025年3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47827939.30元,占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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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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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已于2026年3月23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至2026年3月13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公司注销
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23.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
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
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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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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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33元/股(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及3月15日在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0)。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根据
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83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13)。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于2026年3月13日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
价为23.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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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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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15: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
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6人,合计持有278,899,7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46.03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共435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89,190,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股份数)的14.720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
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
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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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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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前期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实际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贵州恒轩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
要,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贵州恒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
贵州川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营销)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
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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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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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
相关,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额度: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
3、审议程序: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履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在人民币汇率双向
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管理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
风险和利率风险。为有效降低或减少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
拟在2026年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具体内
容如下:
1、业务类型: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
资产包括汇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3、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累计发生额)
4、受托人:总裁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期限:2026年度
6、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7、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8、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
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9、其他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
额交割的方式。
(2)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利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提速,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
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
,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
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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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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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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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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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副总裁王佳才先生提交的辞职
报告。因工作安排,王佳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
担任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一职。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王佳才先
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副总裁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王佳才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
,王佳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该辞职生效后,
王佳才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仍继续在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任院长一
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佳才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5.00万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职务后,王佳才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佳才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王佳才先生当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王佳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王佳才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佳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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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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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
陈明福先生、饶林静先生、刘蕾女士离任,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福先生、饶林静先生、刘蕾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将继
续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陈明福先生、饶林静先生、刘蕾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在此,公司衷心感谢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审慎履职、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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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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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恒昌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昌新能源)及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共同摘牌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2025-097)。
恒昌新能源、天一矿业已成功摘牌宗地,并于近日与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签署《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的宗地面积为55587.00㎡,总价款为19177515.00
元。后续恒昌新能源、天一矿业将与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相关合同并支付价款,完成相关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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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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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1、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33元/股(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及3月15日
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
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关于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规定: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2、股份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33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
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33元/股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328812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
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3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644061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2、回购股份方案变化情况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上限不超过23.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
25-057)。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
76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0元/股,支
付的总金额为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利润分配实施
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1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7666683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1760300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605906383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81771914.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
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金额÷总股本×10=181771914.90元÷60
7666683股×10=2.99130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
金股利为0.2991309元/股。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对股份回购价格区间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股利即回购价格上限=23.13元/
股-0.2991309元/股=22.8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0139399.00元,剩余可用于回购的资
金上限为39860601.00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9860601.00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83元/股测算,
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1745974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1760300股,合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58%。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
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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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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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760300股公司
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766668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60300股后的6059063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81771914.9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607666683股折算每10股现金
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81771914.90元÷607666683股×10=2.991309元(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2991309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
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
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766668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760300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
基数为605906383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81771914.9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该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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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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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558964149.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4552680.5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
50%,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2288717210.6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5044943.38元。
3、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
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的权利。
4、现金分红金额的测算
按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7666683股测算(不考虑股份回购对总股本的影响),
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2300004.90元。
5、与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公司正在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的股票,该
部分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2)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顺利实施,依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关
于股份回购价格区间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调整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3)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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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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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
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
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
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强化竞争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湿法磷酸及磷酸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持续完善磷化工产业
链布局,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磷矿采选-湿法磷酸-磷酸盐”全产业链布局。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磷矿采选领域布局,储备了丰富磷矿资源,强化资源粮仓。公司
目前已控股小坝磷矿、新桥磷矿、鸡公岭磷矿、老寨子磷矿、参股老虎洞磷矿,合计磷矿储量
超过5.8亿吨,磷矿年生产能力达到320余万吨,确保了原材料供应的高度稳定,显著提升公司
磷化工产业的成本优势,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小坝磷矿的技改,鸡公岭磷矿、老寨子磷矿的建设,在未来四年
内预计可增加400余万吨的产能,进一步强化主业,为后续磷酸盐产品的生产奠定坚实的原料
基础。
近年来,公司不断丰富磷化工产品体系,主要产品包括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消防用磷酸一
铵、水溶性磷酸一铵、商品磷酸、净化磷酸等。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在国内外占据重要市场份额
,“小太子”、“Chanphos”已成为国内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知名品牌;消防用磷酸一铵在我
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同时,公司近年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快速切入新能源材料领域,大力发展磷系和氟系电
池材料。
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持续深入完善产业链布局,营业收入规模由
2017年的11.84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59.0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5.81%;净利润由2017年的1.33
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9.5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32.59%。
未来,公司将秉持“让循环经济造福人类”使命,坚持“双轮驱动”作为发展战略方向,
继续优先聚焦于“先进磷化工”(含磷矿及深加工)建设,构建“磷氟”循环产业集群;继续
依托资源及技术优势孵化新能源材料产业。
二、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在当前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技术创新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一直以来高
度重视研发工作,持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公司设立了工程技术研究院,引进高水平人才
,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自主研发的磷矿浮选技术、半水
湿法磷酸生产成套技术、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技术、磷酸一铵生产技术
等均应用于工业化生产;其中自主研发“CH半水湿法磷酸成套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被中国石油
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为“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共同研发的“半水
磷石膏改性胶凝材料充填技术”可有效处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符合“以用定
产”的政策要求,经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白云石质磷尾矿制备低碳路面及路基材料应
用研究与工程示范”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发展绿色磷化工。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13件,其中发明专利83件,实用新型专利21件,外
观设计专利9件。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研发工作,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加强技术人
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推出具有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的新工艺、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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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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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71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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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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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蕾、
饶林静,合计2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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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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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做调整。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经第四届董事会选聘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二、薪酬发放方案
1、董事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人/年(税前),每年度分2次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薪酬与公司整体效益和个人绩效结果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组成:固定薪酬
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
围;浮动薪酬是根据公司整体效益和个人绩效结果确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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