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01 大博医疗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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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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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15867.00│ ---│ ---│ 42864.6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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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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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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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 2.47亿│ 140.30万│ 2.50亿│ 100.99│ 436.90万│ 2023-12-31│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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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 1.00亿│ 1505.36万│ 9561.93万│ 95.62│ ---│ 2024-12-31│
│——口腔种植体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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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1.41亿│ 100.40│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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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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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2 │转让比例(%)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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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1.13亿 │转让价格(元)│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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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280.3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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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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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林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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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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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交易金额(元)│4727.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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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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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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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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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廖宝勇、吴巧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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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
│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
│ │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莱昕”)系公司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
│ │施爱德(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爱德”)的股东。公司大股东广西大博商│
│ │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商通”)拟与俊莱昕股东廖宝勇、吴巧莉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大博商通拟以自有资金47270437.97元受让俊莱昕股东廖宝勇、吴巧莉持有的 │
│ │俊莱昕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俊莱昕100%股权,大博商通间接持│
│ │有施爱德的股权比例将由9%变更为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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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2 │交易金额(元)│21.1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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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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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803,9│标的类型 │股权 │
│ │0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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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林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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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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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大博商通")于2024年6月4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拟将其持有公司17992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46%)以25.52元/股的 │
│ │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林志雄先生。 │
│ │ 总价款为人民币4591762560.00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博商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于2024年│
│ │7月5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因资金安排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原协议约定的转让│
│ │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修改内容如下: │
│ │ 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林志雄 │
│ │ 2、主要内容 │
│ │ 乙方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所持大博医疗公司82,803,90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大│
│ │博医疗公司总股本20.00%,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甲方同意│
│ │出售标的股票。 │
│ │ 各方同意,乙方以25.52元/股的价格购买标的股票,购买价款总计2,113,155,579.04元│
│ │。 │
│ │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大博商通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10月│
│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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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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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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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安德思考普科技有限公司3%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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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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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舞钢市东鸿蘅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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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安德思考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根│
│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4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安德思考普科 │
│ │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959号),北京安德思考普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思考普”)、施派德公司和SPINENDOSGmbH2021-2023年度经审│
│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5,517.38万元,完成2021-2023年度三年业绩 │
│ │承诺的92.11%,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处于5,461.50万元至5,990.06万元区间。根据协议约定,│
│ │业绩承诺方舞钢市东鸿蘅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将其持有的安德思考普3%的股权│
│ │无偿转让给公司。 │
│ │ 安德思考普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安德思考普3%的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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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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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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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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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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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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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
│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
│ │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莱昕")系公司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施│
│ │爱德(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爱德")的股东。 │
│ │ 公司大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商通")拟与俊莱昕股东廖│
│ │宝勇、吴巧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博商通拟以自有资金47270437.97元受让俊莱昕股 │
│ │东廖宝勇、吴巧莉持有的俊莱昕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俊莱昕10│
│ │0%股权,大博商通间接持有施爱德的股权比例将由9%变更为23.5%。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俊莱昕股权受让方 │
│ │为大博商通,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3、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3名关联董事林志雄、林志 │
│ │军、林小平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 │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791288361E │
│ │ 注册资本:5150万人民币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8日 │
│ │ 法定代表人:林志雄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商通持有公司23.4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大博商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
│ │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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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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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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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莱昕”)系公司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施
爱德(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爱德”)的股东。
公司大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商通”)拟与俊莱昕股东廖
宝勇、吴巧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博商通拟以自有资金47270437.97元受让俊莱昕股东
廖宝勇、吴巧莉持有的俊莱昕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俊莱昕100%股
权,大博商通间接持有施爱德的股权比例将由9%变更为23.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俊莱昕股权受让方为
大博商通,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3名关联董事林志雄、林志军、林
小平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
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791288361E
注册资本:515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8日
法定代表人:林志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商通持有公司23.4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大博商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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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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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19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
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
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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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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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博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累计
不超过2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
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
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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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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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因连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
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王艳艳
女士和林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
名魏志华先生(简历见附件)和林红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由魏志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林红珍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志华先生、林红珍女士均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志华先生和林红珍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志华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2010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2013年8月
至2015年10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
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兼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兼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魏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
林红珍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高级会计
师、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FCPA,硕士研究生学历。林红珍女士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董事、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
务会计委员会委员、中国CFO论坛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总会计师》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
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独立非执董事协会永久会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林红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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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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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艳艳女
士和林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
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艳
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行使职权,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
艳艳女士和林琳女士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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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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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
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签署专项贷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5)。
一、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8、2024-070、2025-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
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5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76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2085642.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
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9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5.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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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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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简称:大博JLC1
2、期权代码:037472
3、首次授予登记数量:712.80万份(调整后)
4、首次授予登记人数:681人(调整后)
5、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1月13日
根据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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