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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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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07 华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0-11│ 4.53│ 1.4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1│ 10.18│ 1512.95万│ ├───────────┼───────────┼───────────┼───────────┤ │可转债 │ 2019-06-21│ 100.00│ 2.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19│ 9.31│ 170.1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 3805.04│ ---│ 37.36│ ---│ -476.62│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第五期新建GMP生产 │ 2.95亿│ 1874.77万│ 2.95亿│ 100.00│ 2991.72万│ 2020-12-31│ │基地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10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盐酸丁螺环酮片中国上市许可持有的│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所有权益,包括合同产品的中国药品│ │ │ │ │注册证书、专利(如有)及合同产品│ │ │ │ │的所有技术资料等 │ │ │ ├──────┼────────────────┴──────┴────────────────┤ │买方 │远大医药(西安)有限公司 │ ├──────┼────────────────────────────────────────┤ │卖方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盐酸丁螺环酮片中国上市许可持有的│ │ │所有权益,包括合同产品的中国药品注册证书、专利(如有)及合同产品的所有技术资料等│ │ │转让给远大医药(西安)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500,000元(含税)。 │ └──────┴────────────────────────────────────────┘ ┌──────┬────────────────┬──────┬────────────────┐ │公告日期 │2025-07-25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37.3619%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杨胜勇、黄奇 │ ├──────┼────────────────────────────────────────┤ │交易概述 │为了整合与补充创新药研发管线,进一步加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 │ │制药”或“公司”)创新药研发能力,提高华森制药创新药研发成功的可能性,加速华森制│ │ │药转型升级,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英│ │ │诺”)与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睿药业”或“目标公司”)的现有股东杨胜│ │ │勇、黄奇、深圳市中小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小担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地奥九│ │ │泓制药厂签署《股权变更协议》,华森英诺将无偿受让奥睿药业37.3619%股权(以下简称“│ │ │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交易”)作为公司及华森英诺承担奥睿药业的历史交易文件中杨胜│ │ │勇、黄奇对深圳市中小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小担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地奥九│ │ │泓制药厂的回购义务补偿。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华森英诺合计持有奥睿药业66%的 │ │ │股权,奥睿药业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股权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协议主体 │ │ │ (1)甲方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重庆华森英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前述合称“甲方” │ │ │ (2)乙方一:杨胜勇、乙方二:黄奇。前述合称“乙方”或“创始股东”。 │ │ │ (3)丙方一: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 │ │ │方二:深圳市中小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丙方三:深圳市中小担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丙方四: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前述合称“丙方”或“A轮投资人”。 │ │ │ (4)丁方: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 │ │ │ (1)本次交易方案:乙方合计无偿转让其持有目标公司的2,024.1233万元注册资本对 │ │ │应目标公司37.3619%的股权至甲方二,作为甲方承担历史交易文件中创始股东对丙方持有股│ │ │权部分的回购义务补偿。具体而言,乙方一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449.8563万元对│ │ │应的26.7619%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二;乙方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74.2670万元对│ │ │应的10.6000%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二。 │ │ │ 奥睿药业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重庆华森制│重庆华森英│ 2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诺生物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13│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 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获知公司产品甘桔冰梅片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延长药品有效 期申请),并于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备案信息。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 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3.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 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5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9层(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现就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 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一 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小额快速融资的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或“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 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 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 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 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 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 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 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 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 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0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数量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玥芳,202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6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 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4│银行授信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本额度范围 内自主选择具体合作银行及签署相关协议。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 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信期限为2026年4月23日至相关银行授信批复到期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 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2026-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3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在此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亦 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 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获知公司产品盐酸特拉唑嗪胶囊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更新药 品注册批准文件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并于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备案信息。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一)更新药品注册批准文件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 1.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药品通用名称: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备案号:渝备2026012831 药品批准文号/ 原料药登记号:国药准字H10980127 上市许可持有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生产企业名称: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路143号 备案内容:因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更新药品注册批准文件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 生产企业地址由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变更为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 板桥路143号 备案机关: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6-04-07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适应症:①用于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症患者的排尿症状,如:尿频、尿急、尿线变细、排 尿困难、夜尿增多、排尿不尽感等;②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同时 使用。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欧得曼)主要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盐酸特拉唑嗪也可用于治 疗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如利尿剂或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合用。盐酸特 拉唑嗪胶囊(欧得曼)是《良性前列腺增生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2017)》《良性前列腺增生 诊疗指南(2022年)》《老年男性良性前列腺增生症/下尿路症状药物治疗指南(2025版)》 推荐用药,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 ──────┬────────────────────────────────── 2026-04-21│资产出售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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