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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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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 2.32亿│ 5412.37万│ 2.34亿│ 98.12│ 2.70亿│ 2016-02-18│ │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 │ │ │ │ ├─────────┼──────┼─────┼─────┼─────┼─────┼──────┤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 1.02亿│ 2834.80万│ 9134.69万│ 89.50│ 3798.62万│ 2016-03-16│ │级优化项目 │ │ │ │ │ │ │ ├─────────┼──────┼─────┼─────┼─────┼─────┼──────┤ │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 7742.34万│ 384.61万│ 7434.67万│ 96.03│-2298.13万│ 2016-09-22│ │优化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5120.09万│ 577.33万│ 4237.42万│ 95.17│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 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当前所处的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经济环境,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 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 要,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 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3、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 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月内有效。 7、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 现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并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 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 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 核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具有不确 定性。 具体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总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人民币70.8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王明意,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斌,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 的绩效奖金。 ──────┬────────────────────────────────── 2024-03-15│其他事项 ──────┴──────────────────────────────────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 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142437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7525.1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05752.52元,加期 初未分配利润74138335.78元后,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3090108.45元。 公司2023年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 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等有关规定 ,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 备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 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3-10-28│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8)。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规划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主体,授信 额度在已经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授信业务品种不变, 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赛克科技及赛克软件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赛克科 技及赛克软件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中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一致,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赛克软件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0-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 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3-08-25│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8)。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赛克科技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 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赛克科技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赛克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赛克科技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赛克科技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 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8-25│委托理财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鉴于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 、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品种为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 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定期存 款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该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 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3-06-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 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股东信息、认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 ,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 2023-05-27│其他事项 ──────┴────────────────────────────────── 近日,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出 具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芸”)和 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众诀”)于2023年1月10日至2 023年5月2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43600股。其中,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其通过上海创芸和上海众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海创芸、上海众诀和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凌东胜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 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1831718股变更为170752000股。凌东 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增加0.0640%。 综上所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凌东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 1.0089%。 ──────┬────────────────────────────────── 2023-05-06│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由于公司2019、2020、2021、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107971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284%。截止本 公告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 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0904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实施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0年度利 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实施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58.4300 元/股调整为35.712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在上述利润分配完成后应由24. 4900元/股调整为24.0900元/股。 (三)本次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3-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 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 3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2294.1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 8.79%。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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