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 2.32亿│ 5412.37万│ 2.34亿│ 98.12│ 2.70亿│ 2016-02-18│
│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 │ │ │ │
├─────────┼──────┼─────┼─────┼─────┼─────┼──────┤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 1.02亿│ 2834.80万│ 9134.69万│ 89.50│ 3798.62万│ 2016-03-16│
│级优化项目 │ │ │ │ │ │ │
├─────────┼──────┼─────┼─────┼─────┼─────┼──────┤
│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 7742.34万│ 384.61万│ 7434.67万│ 96.03│-2298.13万│ 2016-09-22│
│优化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5120.09万│ 577.33万│ 4237.42万│ 95.17│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15 │
├──────┼────────────────────────────────────────┤
│关联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
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
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将
采取系列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具体如下:
一、深耕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为构建更数字、更安全、更健康的世界,专注于数据提取、基于AI的数据融合分析计
算及在国家安全、数字安全、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场景化应用,主营业务为网络可视化基础架
构、网络内容安全、数据运营、数据与网络安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
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为政府、运营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专业产品、解决方案和技
术服务。公司产品覆盖网络空间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计算、数据分析和挖掘、数据应用及安
全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
2023年,公司重新定义了“ToG+ToB”双轮驱动,国内国际均衡发展的整体战略。在既定
战略的规划下,公司将在数据源广度、数据处理深度、业务应用丰富度和整体方案闭环架构完
整度等方面进行深度耕耘,融合大数据和大模型技术,深入研究各个细分行业的需求,拓展数
据挖掘和业务应用类产品。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面向企业端和国际市场的产品研发力度,落实
公司ToG+ToB双轮驱动的整体战略,为政府、运营商和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优质的业务应用及安
全解决方案。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
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4-08-29│银行授信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同时,公
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为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和《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已到期,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
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
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
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29│委托理财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鉴于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已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
、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品种为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
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定期存
款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该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
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
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
6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1416.5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2.
40%。
──────┬──────────────────────────────────
2024-08-21│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
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数量累计不超过44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85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
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公司股东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创芸”,曾用名: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众诀”,曾用名
: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数量累计不超过70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143%),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
──────┬──────────────────────────────────
2024-06-07│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
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根据其《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决定,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克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828737541.03元,以此为基础,赛克科技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
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收到赛克科技分红款项36000000.00元。赛克科技本次利润分配将
增加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4年
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合计持有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466
49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5885%)的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
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441500
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85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6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741%)的股东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创芸”,曾用名: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众诀”
,曾用名: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70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14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凌东胜先生、李斌先生、王明意先生、童艺川女士及杨庆
威先生不减持其间接通过南京创芸、南京众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凌东胜先生与公司股东南京创芸、南京众诀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南京创芸及南京
众诀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
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当前所处的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经济环境,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
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
要,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
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3、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
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月内有效。
7、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
现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并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
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
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
核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具有不确
定性。
具体拟定的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总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人民币70.8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王明意,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斌,基本薪酬人民币60万元/年(含税)及2024年度
的绩效奖金。
──────┬──────────────────────────────────
2024-03-15│其他事项
──────┴──────────────────────────────────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
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4-03-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142437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7525.1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05752.52元,加期
初未分配利润74138335.78元后,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3090108.45元。
公司2023年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
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等有关规定
,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
备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
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