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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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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13 奥士康 更新日期:2026-11-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1-22│ 30.38│ 10.2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9│ 22.02│ 6897.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21│ 21.01│ 1772.19万│ ├───────────┼───────────┼───────────┼───────────┤ │增发 │ 2021-01-29│ 40.77│ 4.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37.22│ 8488.83万│ ├───────────┼───────────┼───────────┼───────────┤ │可转债 │ 2026-09-23│ 100.00│ 9.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52700.00│ ---│ ---│ 37892.00│ ---│ 人民币│ ├─────────┼─────┼─────┼─────┼─────┼──────┼──────┤ │其他2 │ 32000.00│ ---│ ---│ 41327.83│ ---│ 人民币│ ├─────────┼─────┼─────┼─────┼─────┼──────┼──────┤ │其他3 │ 10649.14│ ---│ ---│ 7361.87│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20万平方米高 │ 6.06亿│ 729.26万│ 5.68亿│ 93.75│ 2.03亿│ 2021-12-01│ │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80万平方米汽车│ 4.21亿│ 0.00│ 4.63亿│ 109.98│ 1.04亿│ 2021-06-01│ │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10-23 │交易金额(元)│9.9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 │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0,770,159.36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电路│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珍”)增资,用于实施“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本次增│ │ │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贺波 1339.00万 4.22 31.88 2025-11-27 ───────────────────────────────────────────────── 合计 1339.00万 4.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5-08 │质押股数(万股) │103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4.57 │质押占总股本(%) │3.25 │ ├────────┼──────────────┴────────┴──────────────┤ │股东名称 │贺波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27 │质押截止日 │2026-11-26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6日贺波解除质押760.00万股 │ │ │2023年11月27日贺波质押了1339.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3.79亿│人民币 │2022-05-23│2033-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9966.08万│人民币 │2025-08-18│2030-12-3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9867.86万│人民币 │2025-08-18│2030-12-3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8646.00万│人民币 │2026-06-08│2030-06-07│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8409.74万│人民币 │2025-07-23│2030-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6568.06万│人民币 │2022-05-23│2033-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6210.71万│人民币 │2025-11-18│2030-04-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6199.51万│人民币 │2025-08-18│2030-12-30│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4500.00万│人民币 │2025-11-18│2030-04-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4380.54万│人民币 │2025-07-23│2030-07-2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2345.14万│人民币 │2025-11-18│2030-04-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958.00万│人民币 │2025-11-18│2030-04-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800.00万│人民币 │2026-01-06│2030-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800.00万│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1527.48万│人民币 │2025-03-10│2029-03-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390.00万│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179.79万│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1170.00万│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950.00万│人民币 │2026-01-06│2030-01-05│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森德科技有│ 811.58万│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124.13万│人民币 │2026-06-08│2030-06-07│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人民币 │2025-08-18│2033-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人民币 │2025-10-27│2028-10-26│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人民币 │2025-11-17│2029-11-16│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奥士康科技│ ---│人民币 │2025-06-10│2029-06-09│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香港)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 │奥士康科技│广东喜珍电│ ---│人民币 │2025-01-13│2029-01-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11-0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11-04│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9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 2026-10-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金额及来源: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 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3、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价格:不超过121.03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1.0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6亿元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21,986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66%;按回购金额下 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0,99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08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 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 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时将回购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 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1.03元/股,具体回购价 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按回购价格上限121.03元/股测算,按回购金 额上限1.6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21,986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66 %;按回购金额下限8,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0,99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0.20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1.6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8,000万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 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 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 2026-10-29│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署《产业项目发展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建设“奥士康南通智算与高速互联 PCB产业基地项目”,并拟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项目总规划投资 预计60亿元,分三期投入,其中一期投资约25亿元。二期、三期是否启动,由公司根据一期经 营情况、市场需求、行业环境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情况自主决定。 2、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等仅是协议双方结合目前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 况可能与预想存在差距,项目方案存在变更的可能性;项目建设用地最终能否成功交易以及能 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能评、报规划、施工招 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 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 ,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 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本项目投资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协议,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奥士康南通智算与高速互联PC B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拟依法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建 设所需土地使用权。本项目总规划投资预计60亿元,分三期投入,其中一期投资约25亿元。资 金来源拟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合法融资方式。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产业项目发展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协议签署、土地竞买、项目备案、规划建设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684014245324F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9号 公司与协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协议对方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承担协议约定的项目协调 、配套建设和政策申报协助等义务。 ──────┬────────────────────────────────── 2026-10-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10-23│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等相关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39956292.42元。 ──────┬────────────────────────────────── 2026-10-21│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安永”)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事宜,考虑到安永在H股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 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 请安永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安永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安永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为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 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 ority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 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 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10-21│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王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王润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润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10-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10-15│其他事项 ──────┴──────────────────────────────────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6年9 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 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概览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0.00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8697294张,配售数量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86.97%。网上投资者实际认购1290883张,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91%。 主承销商包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1182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12%。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公司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于2026年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8次审议会议审核 ,并于2026年4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 26〕650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 2026-10-15│其他事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 成立时间:2008年5月21日 联系方式:0755-26910253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 和多层板等,产品种类丰富,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 2026-09-30│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650号文同意注册。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 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奥士转债”,债券代码为 “12711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0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0,000张 ,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 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9月23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总计869,729,400.00元,即8,697,294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6.9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6年9月28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 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 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290,88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9,088,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1,81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181,700.00 ──────┬────────────────────────────────── 2026-09-30│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29日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12万份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7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8.00元/份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28.00元/ 份的行权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12万份股票期权。 ──────┬────────────────────────────────── 2026-09-28│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 〔2026〕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奥士转债”或“ 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2026年9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 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 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0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 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 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 2026-09-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 〔2026〕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奥士转债”或“ 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9月28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 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 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30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 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奥士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6年9月23日(T 日)结束。根据2026年9月21日(T-2日)公布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 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100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10000000张。本次发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9月23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奥士转债总计869729400.00元,即8697294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86.97%。 ──────┬────────────────────────────────── 2026-09-21│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或“公司”)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 〕134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奥士转债”或“可转债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点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23日(T日),申购时 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 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 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 2026-09-21│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650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http://w 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奥士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 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6-08-28│价格调整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 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12 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2026年2月2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 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完成,按照《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202 5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28.30元/份调整到28.00元/份。 ──────┬────────────────────────────────── 2026-08-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8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7-22│股权回购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 金人民币6,000万元(含)-1.2亿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 购价格不超过87.8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 司股份数量为26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7%。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9.65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6.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13,761.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 2026-07-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金额及来源: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 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3、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价格:不超过87.87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7.87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2亿元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65,65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303%;按回购金额下限 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82,82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152%,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 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 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时将回购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 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 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87.87元/股,具体回购价格 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按回购金额上限1.2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为1,365,65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303%;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82,82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1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1.2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6,000万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提 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 2026-07-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 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7-18│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2025年8月1 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有 效期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本 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 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 述决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 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2026-05-2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9│对外担保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5.1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公司申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80亿元,对资产负债 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20亿元。以上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 剂分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 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额度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降低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外汇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铜、金等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等金融机 构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 元等; 3、交易场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外 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商品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限内任一买入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在任 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该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5、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此事项公司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 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在期限内任一买入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使 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在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该额度。上 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金、铜等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 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不利影响,公司拟利用场内标准化合约或场外非标准化产品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控制公司生 产成本,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实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期限内任一买 入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方式及品种: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外市场交易。 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金等。 5、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次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6、交易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 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近年来,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同时,外销 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影响。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更好地预防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期限及授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 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前述所述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交易对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事项公司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 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 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及 固定资产,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115,453,503.54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 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35,532,643.92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 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749,020.40元,该部分减值准备已包含在上述202 5年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中;负数为转回前期计提。 ──────┬────────────────────────────────── 2026-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购买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授权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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