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18 蒙娜丽莎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2-07│ 31.29│ 11.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16│ 15.38│ 6797.96万│
├───────────┼───────────┼───────────┼───────────┤
│可转债 │ 2021-08-16│ 100.00│ 11.5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新荣昌 │ 3500.00│ ---│ ---│ 350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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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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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至美善德58.970│ 4.01亿│ ---│ 4.01亿│ 100.00│ ---│ ---│
│6%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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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52亿│ 2.66亿│ 2.66亿│ 105.54│ 0.00│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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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 1.30亿│ ---│ 1.31亿│ 100.63│ ---│ 2023-03-29│
│更新投入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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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 2.98亿│ 663.99万│ 4598.21万│ 100.00│ ---│ 2024-09-25│
│能仓库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27亿│ ---│ 3.27亿│ 100.08│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66亿│ 2.66亿│ 105.5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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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100.00万│人民币 │2021-05-24│2025-12-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7│2025-02-1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0-27│2026-10-2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6│2026-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2-14│2026-02-13│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1-01│2025-12-26│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2-0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0-30│2025-10-30│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4900.0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6-04-2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江蒙公司 │ 3244.04万│人民币 │2025-07-16│2026-02-1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987.67万│人民币 │2025-01-16│2025-10-0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江蒙公司 │ 2818.86万│人民币 │2025-03-12│2025-09-12│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6-30│2025-12-24│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25-12-24│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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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500.00万│人民币 │2024-05-27│2025-05-26│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500.00万│人民币 │2024-03-29│2025-03-24│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2259.90万│人民币 │2024-12-04│2025-06-04│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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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844.14万│人民币 │2025-09-23│2026-06-18│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800.00万│人民币 │2021-06-07│2029-05-2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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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600.00万│人民币 │2021-06-07│2025-12-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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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260.00万│人民币 │2021-10-29│2025-04-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219.95万│人民币 │2024-12-27│2025-06-27│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5│2025-03-2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960.00万│人民币 │2021-12-09│2025-04-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840.00万│人民币 │2021-11-19│2025-04-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640.00万│人民币 │2021-12-23│2025-04-15│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蒙娜丽莎集│桂蒙公司 │ 100.0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5-11-21│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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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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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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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2、回售价格:101.233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于2026
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7),并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
公告,提示“蒙娜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蒙娜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1.233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
月29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蒙娜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6年4月29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本次回售有
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蒙娜转债”持有人支付回
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蒙娜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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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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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584,469.9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
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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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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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
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支付保
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保理
业务,具体合作机构将由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
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期限以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
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
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追索
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
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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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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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
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反向保理、保函、信
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最
终授信银行,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审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
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不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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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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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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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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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
理制度》和《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了考核,
并确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的第四点第三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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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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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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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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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为完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
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
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保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3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
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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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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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
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及所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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