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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臣健康(00291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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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19 名臣健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7-12-07│ 12.56│ 2.1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 727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广州冰翼网络科技有│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 4040.53万│ 671.89万│ 3754.76万│ 92.93│ ---│ 2022-03-31│ │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62亿│ 0.00│ 8148.95万│ 50.46│ ---│ 2021-12-31│ ├─────────┼──────┼─────┼─────┼─────┼─────┼──────┤ │研发中心 │ 1500.00万│ 0.00│ 1505.79万│ 100.39│ ---│ 2021-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勤发 2234.40万 8.38 23.94 2026-04-15 吴心玲 777.00万 2.92 52.99 2026-05-20 ───────────────────────────────────────────────── 合计 3011.40万 11.3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0 │质押股数(万股) │44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62 │质押占总股本(%) │1.68 │ ├────────┼──────────────┴────────┴──────────────┤ │股东名称 │吴心玲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1月20日吴心玲质押了56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6年05月20日吴心玲解除质押223.0万股并质押449.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质押股数(万股) │7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14 │质押占总股本(%) │2.85 │ ├────────┼──────────────┴────────┴──────────────┤ │股东名称 │陈勤发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0日陈勤发质押了76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9 │质押占总股本(%) │0.98 │ ├────────┼──────────────┴────────┴──────────────┤ │股东名称 │陈勤发 │ ├────────┼──────────────────────────────────────┤ │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2日陈勤发质押了260.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1-07 │质押股数(万股) │57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19 │质押占总股本(%) │2.17 │ ├────────┼──────────────┴────────┴──────────────┤ │股东名称 │陈勤发 │ ├────────┼──────────────────────────────────────┤ │质押方 │吴锭平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15 │解押股数(万股) │578.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04日陈勤发质押了578.0万股给吴锭平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15日陈勤发解除质押57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26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1 │质押占总股本(%) │1.12 │ ├────────┼──────────────┴────────┴──────────────┤ │股东名称 │陈勤发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4日陈勤发质押了3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8 │质押占总股本(%) │0.94 │ ├────────┼──────────────┴────────┴──────────────┤ │股东名称 │陈勤发 │ ├────────┼──────────────────────────────────────┤ │质押方 │广东兴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9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陈勤发质押了250.0万股给广东兴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9日陈勤发解除质押2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1 │质押股数(万股) │12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73 │质押占总股本(%) │0.48 │ ├────────┼──────────────┴────────┴──────────────┤ │股东名称 │吴心玲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9日吴心玲质押了128.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名臣健康用│海南星炫时│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2-08│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品股份有限│空网络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名臣健康用│广东名臣日│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品股份有限│化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7-10│其他事项 ──────┴──────────────────────────────────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吴心玲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6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股东吴心玲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5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97%。持股比 例降至5%以下,吴心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吴心玲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股东吴心玲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吴心玲持有的协议转让承接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2、吴心玲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吴心玲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吴心玲 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起九十个自然日内不再减持本公司股份。 3、吴心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内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汕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3161133K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壹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 7、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4日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1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及董事、高管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持有本公司股份9333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32%,计 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董事、高管彭小青持有本公司股份1568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计划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董事、高管陈东松持有本公司股份10016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计划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 ──────┬────────────────────────────────── 2026-06-02│股权回购 ──────┴──────────────────────────────────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90000股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6526066股)的0.1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 6526066股减少至266136066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 于2026年5月29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5)。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4.79元/股,按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1.69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8%;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3.388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6%。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26)。2022年6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于2 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并在回购期 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截至当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购买 最高成交价为20.55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1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50795.4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未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已回购股份3900 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9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 日、2026年5月23日分别在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6)。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5-2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6-05-23│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 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邮政编码:515834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5-20│股权质押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心玲女 士的告知函,获悉吴心玲女士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相关方业绩承诺情况 1、交易概述 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广州心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广州星奥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星奥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 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7270万元收购星奥科技持有的喀什奥术100%股权。公司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按公司章程规定,可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审议审 批程序。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双方2022年12月30日签订的上述协议,喀什奥术带入《SS15》及《镇魂街》等项目团 队加入名臣健康,最新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星奥科技及其股东承诺,喀什奥术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7270万元。如喀什奥术在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星奥科技及其 股东应向名臣健康支付补偿款,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承 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本次股权收购总价款。其中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指星奥 科技及其股东承诺的喀什奥术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即7270万 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行业 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C26)。根据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 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中的相关规定,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已变更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代码I64)。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 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68284168.45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业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2、董事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业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 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事、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 事宜。 ──────┬────────────────────────────────── 2026-04-15│股权质押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勤发先生的告 知函,获悉陈勤发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2026-03-19│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吴心玲出具的《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持股5%以上股东吴心玲持有本公司股份1466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计划在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2026-03-03│其他事项 ──────┴──────────────────────────────────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 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董事、高管彭小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董事、高管陈东松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公司“总股本” 有效计算基数为264276366股,即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下 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5-12-12│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海南星际奥游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由“王炜贤”变更为“乔振高”,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 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海南星际奥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5T40AWXE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B07幢三层G05 5、法定代表人:乔振高 6、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动漫游戏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科技中介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 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09│股权质押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勤发先生的告 知函,获悉陈勤发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025-11-11│其他事项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及董事、高管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持有本公司股份9333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02%,计 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董事、高管彭小青持有本公司股份1568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计划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董事、高管陈东松持有本公司股份12817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计划在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 ──────┬────────────────────────────────── 2025-11-07│股权质押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勤发先生的告 知函,获悉陈勤发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2025-09-1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梁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梁锦辉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9│对外投资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结合福建泉州市政府对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的相关配套 政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炫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 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以及《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定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股东分红规划的原则 公司将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具体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则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 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投 资者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等。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7、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时应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且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 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 四、股东分红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 段的股东分红计划。 2、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 况及当期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股东(包括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 日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 年8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绍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7-26│股权质押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勤发先生的告 知函,获悉陈勤发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 2025-07-23│股权回购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2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2.95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9)。截至近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6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2)。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0)、(公告编号:2025-024)。 3、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8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7.1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9536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 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7月3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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