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27 泰永长征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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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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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源通 │ 6692.59│ ---│ 35.00│ ---│ 199.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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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融创03 │ 2000.00│ ---│ ---│ 432.39│ 1102.3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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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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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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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1.80亿│ 640.93万│ 8494.42万│ 107.99│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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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 5012.80万│ 0.00│ 4249.76万│ 84.78│ ---│ 2021-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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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26.00万│ 107.26万│ 8635.76万│ 107.60│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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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重庆源通65%股 │ 0.00│ 0.00│ 1.02亿│ 100.00│ 2082.36万│ 2019-04-25│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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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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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交易金额(元)│6667.4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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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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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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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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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重庆永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展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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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
│ │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65%股权,重庆永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永能集团”)和重庆展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帆电力”│
│ │)分别持有重庆源通17.5%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永能集团和展帆电力的通知,根据其共同上级单位文件精神及部署安排│
│ │,永能集团和展帆电力将有序推进合计持有的重庆源通35%股权处置工作,永能集团和展帆 │
│ │电力联合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捆绑转让两家公司合计持有│
│ │的重庆源通35%股权,即受让方须同时受让永能集团持有的重庆源通17.5%股权和展帆电力持│
│ │有的重庆源通17.5%股权。本次挂牌交易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永能集团及展帆电 │
│ │力持有的重庆源通35%股权挂牌底价为6667.4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
│ │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具有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
│ │拟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拟以6667.43万元的价格参与竞拍,最终金额以实际成 │
│ │交金额为准,该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1、协议签署 │
│ │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永能集团和展帆电力就重庆源通35%股权转让事项签署│
│ │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相关协议,公司以6667.43万元购买重庆源通35%股权,受让方交│
│ │易手续费为266685.75元,上述股权收购款以及交易手续费均已全额支付完毕。 │
│ │ 2、工商变更 │
│ │ 2024年12月27日,重庆源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
│ │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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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9 │交易金额(元)│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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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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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泰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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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黄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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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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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
│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
│ │泰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
│ │清算和注销事项。 │
│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
│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由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泰永变更为出售,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 │北京泰永100%股权以5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自然人黄小华,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
│ │京泰永,北京泰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北京泰永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泰永,北京泰永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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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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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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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深圳泰永 │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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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深圳泰永 │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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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深圳泰永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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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深圳泰永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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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重庆源通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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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重庆源通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贵州泰永长│重庆源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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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重庆源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征技术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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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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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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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经营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土
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应收票据、结构性存款、存单、保证金及利息等自有资产为
上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金融
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
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
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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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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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部
分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预计2025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3000万元,被担保方均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
、担保合同的签署等。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担保余额是已审议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其额度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部分;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开发;计算机软
件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
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的研发与销售。工业自动化产品
、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深圳泰永
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60662.48万元,负债29461.0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1201.41万元
,营业收入43522.19万元,净利润1571.57万元。
经查询,深圳泰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497号;
法定代表人:甘立勇;
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器、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
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铁附件、机电设备、
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
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
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重庆源通
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40755.14万元,负债21989.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766.13万元
,营业收入37313.67万元,净利润2192.77万元。
经查询,重庆源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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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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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
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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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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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存
款或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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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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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4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
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合计1,338.61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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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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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①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主要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等多个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82②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
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
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③诚信记录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
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和自律处分1次。
2、项目信息
①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紫建电子、泰永长征、
皮阿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子文,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②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萃柿、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子文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内受到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③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④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等确定的。公司支付给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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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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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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