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31 锋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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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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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商精机(嘉兴)有│ 10322.33│ ---│ 49.00│ ---│ 1634.0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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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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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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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1.88亿│ 915.20万│ 1.04亿│ 55.28│ ---│ 2025-01-31│
│债券——年产325万 │ │ │ │ │ │ │
│套液压零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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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债券——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已完成)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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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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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8 │转让比例(%) │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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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59亿 │转让价格(元)│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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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259.48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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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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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浙江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陈向宏、杭州金蟾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优益增投资管理│
│ │有限公司、桐乡欣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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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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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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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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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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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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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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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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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瑞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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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曾参股的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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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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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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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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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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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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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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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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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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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董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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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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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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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取消前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担保事项。关联董事董剑刚│
│ │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
│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具体情况│
│ │如下: │
│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担保情况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 │
│ │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
│ │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1年1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 │
│ │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
│ │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诚锋实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债质押担保的质押物。上述担保│
│ │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
│ │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
│ │额兑付。 │
│ │ 诚锋实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时以其持有的19,861,021股公司股份为公司发行本次可│
│ │转债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3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之时,诚锋实业仍以持 │
│ │有的22,000,000股公司股份作为可转债质押担保物。 │
│ │ 二、前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概述 │
│ │ 由于原可转债担保人诚锋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公司控制权,其与股份受让方约定│
│ │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诚锋实业所持的82,594,821股公司股份,且协议转让完成后以所剩全│
│ │部非限售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诚锋实业需解除其为公司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的22,000,0│
│ │00股公司股份质押状态。 │
│ │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因发行可│
│ │转债“锋龙转债”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担保人及担保物,担保人由公司现控股股东诚锋实业│
│ │变更为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剑刚先生,担保物由诚锋实业持有的22,000,0│
│ │00股公司股份变更为董剑刚先生持有的15,928,516股公司股份及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需质押│
│ │的保证金金额不少于:“锋龙转债”未偿还本息金额合计-15,928,516股*办理质押登记的前│
│ │一交易日收盘价/140%)。该议案后经2024年3月28日“锋龙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 │会议审议通过。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 │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截至目前,诚锋实业、董剑刚尚未办理变更质押登记手续,诚锋实业持有的22,000,000│
│ │股公司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
│ │ 三、取消变更的原因及情况 │
│ │ 目前,由于控制权转让未实施且已终止,诚锋实业、董剑刚亦尚未办理变更质押登记手│
│ │续,为提高效率,经公司董事会与诚锋实业、董剑刚商议,拟取消前次变更公司可转债担保│
│ │事项,诚锋实业继续为“锋龙转债”提供担保,对于诚锋实业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继续有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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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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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9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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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43 │质押占总股本(%)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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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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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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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3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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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31 │解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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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30日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900.0万股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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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31日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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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7 │质押股数(万股) │14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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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25 │质押占总股本(%) │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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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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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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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0-12-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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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31 │解押股数(万股) │14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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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 │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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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31日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02.3421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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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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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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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以
外币(主要为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
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
本为目的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
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因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以外币(主要为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有效规避
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
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
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
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且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
为目的。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4年度拟开展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币种的等值金融衍生
品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合约期限: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
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
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授权投资额度。
4、其他条款: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
用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
也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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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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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已全
部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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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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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
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
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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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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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且已完成清算、分配。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修订稿)》的约定,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及其摘要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2092.4907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
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092.4907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
额为20924906.66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0924906.66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锋龙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
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3180077股,其中不超过2698000股的股份以6.58元/股的价格
转让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482077股的股份作为预留份额在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内
有偿转让,转让价格为6.58元/股。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318007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0%。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及出售情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约定,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
、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2023年1月5日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1272030股,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2024年1月5日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954023
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第三批股份锁定期于2025年1月5日届满,涉及股份数量为9
54024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180077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原因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约定,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截至2025年1月1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已完成清算和分配,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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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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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2.45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锋龙转债”,债券代码“128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即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锋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锋龙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本次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8日。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7.97元/股调整为12.7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开始生效。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9日。根据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73元/股调整
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开始生效。
2024年10月,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3日)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4日。根据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锋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63元/股调
整为12.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24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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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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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锋龙转债”赎回日:2025年3月5日
2、“锋龙转债”摘牌日:2025年3月13日
3、“锋龙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2.45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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