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31 锋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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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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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3-22│ 12.36│ 2.29亿│
├───────────┼───────────┼───────────┼───────────┤
│可转债 │ 2021-01-08│ 100.00│ 2.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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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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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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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商精机(嘉兴)有│ 10322.33│ ---│ 49.00│ ---│ 1634.0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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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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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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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25万套液压零 │ 1.88亿│ 148.15万│ 1.14亿│ 60.45│ ---│ 2026-01-31│
│部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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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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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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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3 │转让比例(%) │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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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61亿 │转让价格(元)│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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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552.9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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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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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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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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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3 │交易金额(元)│11.6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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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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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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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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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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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4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锋龙│
│ │股份”)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
│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
│ │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
│ │权益。(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161189934.32元。根据中 │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 │
│ │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过户股数为65529906股, │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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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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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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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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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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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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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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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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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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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9 │质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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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43 │质押占总股本(%) │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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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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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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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3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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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31 │解押股数(万股)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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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30日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质押了900.0万股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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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31日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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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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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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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
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
短期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3、特别风险提
示: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
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
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
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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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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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91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要约收购价格:17.72元/股要约收购
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3.02%。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
时间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2026年3月18日,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或“报
告书”),现就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锋龙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931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845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3.02%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17.72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
下:
(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
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
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锋龙股份股
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优必选与转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优必选通过受让诚锋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
6552990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17.7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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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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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
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过户股数为6552990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相关方需履行相关承诺:
(1)优必选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①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3
6个月内,优必选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
持在本次收购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②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优必选不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③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0个月内,优必选将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④在本次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
,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优必选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周剑先生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36个月内,周剑
先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若
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剑刚、厉彩霞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本次
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
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4)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3、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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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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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
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预计将在香港联交所市
场公开披露,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及其他相关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借款明细及租赁明细。为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
息,特就上述财务信息进行公告,所涉数据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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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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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上无否决、修改或增加新提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6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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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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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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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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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
”转股引致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结合变更情况对《公司章
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数进行相应修订。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后
续意见(若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080、2025-083)。
公司现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近期取得
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如下:
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49833979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捌佰伍拾万伍仟捌佰伍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7日
营业期限:2003年06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零部件、电机、电器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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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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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
2025年12月24日,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与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
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
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
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161189934.32元。
(二)本次要约收购及表决权放弃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将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
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
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除权除息情况调整,如需),不低于本次股份转
让的每股转让价格。
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在《股份转让协议》中不可撤销地承诺,以合计所
持目标公司284276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
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自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前述预受要约对应的上市公
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诚锋投
资应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07493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董剑刚
应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3095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厉彩霞应
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2494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锋驰投资应放
弃行使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1437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各方同意,
若转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则表决权放弃
自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起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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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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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根据
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董剑刚计划在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753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2602%);锋驰投资计划在2025年
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38014
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73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鉴于董剑刚、锋驰投资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
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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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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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分析、评估和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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