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32 明德生物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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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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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6-29│ 20.45│ 3.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7│ 20.41│ 4939.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25│ 31.76│ 411.61万│
├───────────┼───────────┼───────────┼───────────┤
│增发 │ 2021-10-14│ 56.43│ 4.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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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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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合纵 │ 17500.00│ ---│ 42.42│ ---│ -7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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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蓉康 │ 15000.00│ ---│ 9.38│ ---│ -24.1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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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聚才 │ 10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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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熙创投 │ 350.00│ ---│ 35.00│ ---│ -157.8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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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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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 1.90亿│ 0.00│ 1.55亿│ 100.00│ -763.11万│ ---│
│目 │ │ │ │ │ │ │
├─────────┼──────┼─────┼─────┼─────┼─────┼──────┤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 2.04亿│ 4853.95万│ 1.22亿│ 56.77│ ---│ ---│
│目 │ │ │ │ │ │ │
├─────────┼──────┼─────┼─────┼─────┼─────┼──────┤
│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 1.21亿│ 190.43万│ 993.69万│ 8.23│ ---│ ---│
├─────────┼──────┼─────┼─────┼─────┼─────┼──────┤
│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 4750.41万│ 0.00│ 442.51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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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68.89万│ 0.00│ 1.43亿│ 110.88│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5亿│ 0.00│ 1.35亿│ 100.00│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761.12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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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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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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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8.5│标的类型 │股权 │
│ │7%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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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 │
│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
│ │及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
│ │公司”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 │
│ │并报表范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
│ │前置条件,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
│ │前述两阶段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 │
│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在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蓝怡集团”)与湖南蓝怡已完成历史债权债务的抵扣、转化或转移相关协议的签署的前│
│ │提下,公司首期以现金3570.10万元,通过增资及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 │
│ │怡51%股权;同时蓝怡集团与嘉善禾欣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善禾 │
│ │欣”)达成协议,嘉善禾欣受让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股权,对应湖南蓝怡首期收购交割│
│ │后的持股比例为20%。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在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
│ │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 │本次增资并购买股权的具体事宜。同日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首期交易中,公司以湖南蓝怡增资后估值为7000.00万元的基础增资并受让股份,其中 │
│ │公司以20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湖南蓝怡新增注册资本440.00万元,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 │
│ │湖南蓝怡的资本公积,取得其增资后28.57%的股份;同时,公司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合计15│
│ │70.10万元,对应湖南蓝怡345.4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增资后22.43%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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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1570.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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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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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2.4│标的类型 │股权 │
│ │3%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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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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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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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 │
│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
│ │及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
│ │公司”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 │
│ │并报表范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
│ │前置条件,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
│ │前述两阶段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 │
│ │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在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蓝怡集团”)与湖南蓝怡已完成历史债权债务的抵扣、转化或转移相关协议的签署的前│
│ │提下,公司首期以现金3570.10万元,通过增资及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 │
│ │怡51%股权;同时蓝怡集团与嘉善禾欣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善禾 │
│ │欣”)达成协议,嘉善禾欣受让蓝怡集团持有的湖南蓝怡股权,对应湖南蓝怡首期收购交割│
│ │后的持股比例为20%。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
│ │围;在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件│
│ │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 │本次增资并购买股权的具体事宜。同日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收购协议》。 │
│ │ 首期交易中,公司以湖南蓝怡增资后估值为7000.00万元的基础增资并受让股份,其中 │
│ │公司以20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湖南蓝怡新增注册资本440.00万元,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 │
│ │湖南蓝怡的资本公积,取得其增资后28.57%的股份;同时,公司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合计15│
│ │70.10万元,对应湖南蓝怡345.40万元注册资本,取得增资后22.43%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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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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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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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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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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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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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德生物”)与蓝帆医疗股份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蓝帆医疗”)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双方就公│
│ │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
│ │达成框架性意向,并明确双方后续就本次交易进行收购工作安排以及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等事│
│ │项。 │
│ │ (一)签署主体 │
│ │ 甲方: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主要内容 │
│ │ 各方就甲方收购乙方所持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事宜(以下简│
│ │称“拟议交易”或“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 │
│ │ 1、拟议交易 │
│ │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以实现甲方控制标的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
│ │交易目的。 │
│ │ 2、交易定价 │
│ │ 各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监管要求,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 │的评估机构为本次收购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
│ │报告》。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价将以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
│ │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以正式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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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明德生│新疆明德和│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物科技股份│生物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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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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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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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武
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森聚芯贰号”或“基金”),
不参与泽森聚芯贰号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2、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尚处于
筹备期,基金尚未完成募集,基金的设立及投资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投资可能受到宏观
经济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政策变化、投资决策失误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能
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设立、运作、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近日,公司与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鲍
婕、曾峰、付珊珊、曹颖、蒋岚、张凯、张晔共同签署《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基金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
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0.1053%;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持股比例31.5789%;湖北正涵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3
1.5789%;鲍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5263%;曾峰作为有限合伙
人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持股比例8.4211%;付珊珊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
股比例10.5263%;曹颖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2.1053%;蒋岚(普通合
伙人员工跟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持股比例4.2105%;张凯(普通合伙人员
工跟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0万元,持股比例0.8421%;张晔(普通合伙人员工跟投
)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0.1053%。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武汉泽森聚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9,5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管理人:武汉泽森长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74100。
注:该基金尚处于筹备期,基金尚未完成募集,以上合伙人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7、出资进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
资通知”)的要求缴付。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和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
为准。
8、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预计为自基金成立日起8年。自基金成立日起4年届满之日
为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4年期间为“回收期”。回收期如需延长,通过合伙人
会议特别同意后,可延长回收期不超过2年,项目期限及基金的期限相应顺延。
9、退出机制:在合伙期限内,基金所投项目可通过目标公司境外上市减持变现、境内上
市减持变现、被投资企业或关联方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现退出。
10、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法: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
则对本次投资进行核算处理,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11、投资方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主要投资行业为光互联、半导体等人
工智能基础设施/终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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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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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蓝怡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于首期收购中以增资
及股权收购方式先行取得蓝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怡”或“标的公
司”或“目标公司”)51%股权,首期收购后湖南蓝怡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若湖南蓝怡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相关经营情况满足《收购协议》约定的相关前置条
件,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权(以下简称“二期收购”),前述两阶
段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湖南蓝怡100%股权。
2、本次交易定价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银信评字(2026)第B00006号)并考
量标的公司的技术实力、行业前景、战略价值等因素后,由交易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谈判后最
终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增资及股权收购湖南蓝怡51%股权的交易作价合计为3570.10万
元;若湖南蓝怡未来经营情况能够满足本次交易有关协议约定的前置条件,公司将按照本次协
议约定的估值测算方法进一步收购湖南蓝怡剩余股份。
3、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蓝怡
(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但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
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交易形成的商誉
减值风险、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风险、标的公司经营风险等风险。
5、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的顺利完成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交易涉及后续二期收购的安排,前置的转让条件尚未成就、转让时间在3年后,二
期收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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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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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1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
计师的函》,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李洪勇先生及刘小
华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立信现指派刘璐女士接替
刘小华女士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勇(项目合伙
人)、刘璐。
二、变更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17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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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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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和2025年11月5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1月6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
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6953862X0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
全部自用)1栋1单元1层1号C区
法定代表人:陈莉莉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贰佰伍拾贰万零玖佰伍拾柒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
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
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软件销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
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
装置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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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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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选举朝金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朝金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朝金波: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21
年9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
截至本公告日,朝金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朝金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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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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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31日以电子
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由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尚未产生,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陈莉莉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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