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35 天奥电子 更新日期:2024-05-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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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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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钟产业化项目 │ 1.15亿│ 1927.01万│ 1.06亿│ 92.11│ 4246.10万│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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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 1.73亿│ 4002.63万│ 1.58亿│ 91.40│ 2.00亿│ 2022-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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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 1.24亿│ 23.70万│ 5123.08万│ 41.32│ ---│ 2022-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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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6635.00万│ 839.79万│ 6432.31万│ 96.95│ ---│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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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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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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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条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即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新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080
0.65万股的2.40%。其中,首次授予460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2.00%,占公司
总股本的2.21%;预留40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合计88人,约占2020年底公司总人数的14.92%,本激励计
划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年(72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5、本激励计划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本激励计划禁售期为2年(24个月),具体
期限自授予日起24个月为止。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为3年(36个月),具体期限自禁售期满
次日起36个月为止。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
象在三个解除限售日依次可申请解除限售股票上限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4%、33%与
33%,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6、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49元。若在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授予价
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中国电科审批、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无异议并达到授予条件时,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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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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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4)0011012397号),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86,400.72元,依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18,640.07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72,277,860.60元。
公司以总股本357,446,7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595,
740.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80%。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71,4
89,35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428,936,102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的余额。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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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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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批生产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004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履行期
限为2024年至2026年,后续有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方要求进行调整对上市公司业绩影
响: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4年至2026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最终对
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当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与特定机构客户签订的批生产
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47万元。该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根据科工财审[2008]70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合同部分信息敏感,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
的基本情况及类似交易情况。
特定机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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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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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润昌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
度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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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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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8,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荣周,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
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熊亚菊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人
民币42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
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
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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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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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建平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建平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建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建平先生的辞职将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平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徐建平先生历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在任期间确立时间频率为公司的主责
主业,奠定公司在时间频率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首发上市;组织完成募投项
目建设,推动产业化发展;构建公司员工激励机制,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徐建平先生任职
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
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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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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