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47 恒铭达 更新日期:2025-1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1-23│ 18.72│ 5.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07│ 22.21│ 1.14亿│
├───────────┼───────────┼───────────┼───────────┤
│增发 │ 2021-08-05│ 20.10│ 3.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9.43│ 1204.87万│
├───────────┼───────────┼───────────┼───────────┤
│增发 │ 2024-07-22│ 29.03│ 7.4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 7.43亿│ 1759.28万│ 1.05亿│ 14.17│ ---│ 2026-12-31│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5-24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8 │质押占总股本(%) │2.09 │
├────────┼──────────────┴────────┴──────────────┤
│股东名称 │荆世平 │
├────────┼──────────────────────────────────────┤
│质押方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5-26 │质押截止日 │2025-05-23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3 │解押股数(万股) │480.00 │
├────────┼──────────────┴────────┴──────────────┤
│质押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
│ │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3日荆世平解除质押480.0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5-18 │质押股数(万股) │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8 │质押占总股本(%) │0.17 │
├────────┼──────────────┴────────┴──────────────┤
│股东名称 │荆世平 │
├────────┼──────────────────────────────────────┤
│质押方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1-09 │质押截止日 │2024-11-08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2 │解押股数(万股) │40.00 │
├────────┼──────────────┴────────┴──────────────┤
│质押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通│
│ │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且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荆世平解除质押360.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27│其他事项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出具的函件,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发生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国联民生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彭果先生和王海涛
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现因王海涛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现委派李兴亮先生(
简历附后)接替王海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责任,持
续督导期限直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彭果先生和李兴亮先生。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联民生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海涛先生在担任公司保
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1-21│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
2.本次解除限售数量:44.04万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7%;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5年11月20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解除限售并上市。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恒铭达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
示期满,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4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恒铭达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恒
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和数
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1月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伦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分四期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公司将于2025年12月6日进
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44.04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25-10-31│股权回购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
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3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15%,最高成交价为47.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
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389192.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20│其他事项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0月16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0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
──────┬──────────────────────────────────
2025-10-16│股权回购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
生提交的《关于提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荆世平先生于2025年10月13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荆世平先
生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1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0%。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荆世平先生有权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提案。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荆世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
提议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
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本次回购方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含本数)。
截至提议日,以公司总股本256209336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7.12元/股(含
本数)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59476股,约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2.33%;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79738股,约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自本次回
购方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
2025-08-21│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