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47 恒铭达 更新日期:2026-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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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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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1-23│ 18.72│ 5.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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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8-07│ 22.21│ 1.14亿│
├───────────┼───────────┼───────────┼───────────┤
│增发 │ 2021-08-05│ 20.10│ 3.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9.43│ 1204.87万│
├───────────┼───────────┼───────────┼───────────┤
│增发 │ 2024-07-22│ 29.03│ 7.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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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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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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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 7.43亿│ 3390.69万│ 1.22亿│ 16.36│ 0.00│ 2027-06-30│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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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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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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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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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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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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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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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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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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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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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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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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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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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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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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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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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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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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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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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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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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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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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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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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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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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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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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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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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荆京平、陈荆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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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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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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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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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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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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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之女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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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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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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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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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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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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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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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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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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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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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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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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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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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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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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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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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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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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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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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惠州华阳通│ 6.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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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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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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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简称:铭达JLC2
2、期权代码:037971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5月15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6年6月11日
5、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数量:372.60万份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3.28元/份
7、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5人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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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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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6209336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及自愿放弃表决权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量,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3222642股。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64人,代表股份数10630168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0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数9249522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54人,代表股份数138064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6765%。
(2)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156人
,代表股份数3719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数245831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3人,代表股份数126111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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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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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04万股
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
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联系人:王宁丹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号码: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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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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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拟向远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4900万元,(其中人民币21
77.5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2722.4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8.92
53%股权。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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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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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
全部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并将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名调整为2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二)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8773694.00股后的247435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3717821.00元=247435642.00股×0.5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4.828778元/股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3.76元/份调整为43.76-0.4828
778≈43.2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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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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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6.64元/股(含本数)调
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5月16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67
.12元/股调整为66.6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4月29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666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45%,最高成交价为5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809108.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
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人民币66.6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07.74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6日起生效。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金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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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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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5月15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72.60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25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3.28元/份(调整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5月15日
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372.60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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