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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0029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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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52 亚世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3-18│ 31.14│ 4.1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齐鲁华信 │ 700.00│ ---│ ---│ 0.00│ 158.8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 1.07亿│ 314.37万│ 5132.63万│ 47.87│ 621.53万│ 2024-03-31│ │屏生产线项目 │ │ │ │ │ │ │ ├─────────┼──────┼─────┼─────┼─────┼─────┼──────┤ │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 2.69亿│ 733.74万│ 1.67亿│ 61.95│ -336.13万│ 2024-03-31│ │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99.00万│ 0.00│ 2519.67万│ 60.01│ ---│ 2022-06-30│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6-30 │ ├──────┼────────────────────────────────────────┤ │关联方 │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王佩姝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企业、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董事JIAJITAO先生、LIUHUI女士、JIA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 │ │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 │ │权,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奇新光电”)少数股东股份,包括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软件”│ │ │)及王佩姝女士等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奇新光电2,030万股股份(占奇新光电总股本的18.│ │ │80%),交易价格为0.94元/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 │ │有奇新光电合计97.22%的股份,奇新光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 │围发生变化。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亚世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JIAJITAO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亚世软件为公司关联法人;王佩姝女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 │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佩姝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 │ │易与部分交易对方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202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JIAJITAO先│ │ │生、LIUHUI女士、JIA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事先审议并一致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 │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 │ │ │ 亚世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JIAJITAO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亚世软件为公司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亚世光电(│奇新光电股│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份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30│收购兼并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奇新光电”)少数股东股份,包括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软件”)及王 佩姝女士等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奇新光电2030万股股份(占奇新光电总股本的18.80%),交 易价格为0.94元/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奇新光电 合计97.22%的股份,奇新光电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亚世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JIAJITAO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亚世软件为公司关联法人;王佩姝女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佩姝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与部 分交易对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JIAJITAO先生、 LIUHUI女士、JIA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 审议并一致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YESOPTOELECTRONICSGROUPLTD.持股75%;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 实际控制人:JIAJITAO先生 亚世软件成立于2000年9月1日,近三年未开展实际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亚世软件 总资产21403.40万元,净资产19274.9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28万 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6年4月30日,亚世软件总资产21378.70万元,净资产192 70.06万元,2026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亚世软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JIAJITAO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亚世软件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 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亚世软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佩姝女士 王佩姝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王佩姝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网站等,王佩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1)本次股份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2)本次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4、标的公司其他相关说明 (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网站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新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奇新光电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转让方1):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 甲方2(转让方2):王佩姝 (甲方1、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持有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02235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6457%)的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计划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3 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 持有公司股份11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59%)的股东解治刚先生,计划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0.4625%。 持有公司股份16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063%)的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边瑞群女士,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 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825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2026-05-25│其他事项 ──────┴──────────────────────────────────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林雪 峰先生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79983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10.7582%,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林雪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25.18元/ 股至30.48元/股。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7│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最近一期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 司奇新光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拟向奇新光电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债 权人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董事JIA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HUI女 士、JIA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需要回避 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 保。但奇新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奇 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因此整体风险可控,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月5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贾继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纸显示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奇新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 股东JIAJITAO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及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61523475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边瑞群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6280000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林雪峰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持有公司18879983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王佩姝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奇新光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3、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奇新光电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685.98万元 、负债总额为33266.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19.78万元、营业收入为44725.1 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29万元,不存在或有事项。奇新光电公司资信良 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4、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奇新光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奇新光电提供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担保协议的签署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亚世光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从事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2026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威,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亚世光电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6年审计费用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 5、其他说明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已由吴宇、周洪波、张威、关涛更换为吴宇、佟海光、张威、黄骁;截止20 25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服务满5年,自2026年度起变更 为王逸飞。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 利影响。 ──────┬────────────────────────────────── 2026-04-27│委托理财 ──────┴────────────────────────────────── 2026年4月24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 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3、投资对象 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可变现或 可赎回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不涉及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亚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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