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52 亚世光电 更新日期:2026-06-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3-18│ 31.14│ 4.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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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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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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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华信 │ 700.00│ ---│ ---│ 0.00│ 158.8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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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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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 1.07亿│ 314.37万│ 5132.63万│ 47.87│ 621.53万│ 2024-03-31│
│屏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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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 2.69亿│ 733.74万│ 1.67亿│ 61.95│ -336.13万│ 2024-03-31│
│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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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99.00万│ 0.00│ 2519.67万│ 60.01│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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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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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奇新光电股│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份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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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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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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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02235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6457%)的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计划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3
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
持有公司股份11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59%)的股东解治刚先生,计划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0.4625%。
持有公司股份16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063%)的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边瑞群女士,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
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825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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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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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林雪
峰先生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79983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10.7582%,林雪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林雪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25.18元/
股至30.4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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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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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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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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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最近一期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
司奇新光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拟向奇新光电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债
权人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董事JIA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HUI女
士、JIA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需要回避
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
保。但奇新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奇
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因此整体风险可控,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月5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贾继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纸显示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奇新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
股东JIAJITAO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及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61523475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边瑞群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6280000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林雪峰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持有公司18879983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王佩姝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奇新光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3、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奇新光电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685.98万元
、负债总额为33266.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19.78万元、营业收入为44725.1
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29万元,不存在或有事项。奇新光电公司资信良
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4、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奇新光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奇新光电提供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担保协议的签署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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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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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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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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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亚世光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从事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
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2026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威,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亚世光电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骁,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199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
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6年审计费用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
5、其他说明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已由吴宇、周洪波、张威、关涛更换为吴宇、佟海光、张威、黄骁;截止20
25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服务满5年,自2026年度起变更
为王逸飞。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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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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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
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3、投资对象
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可变现或
可赎回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不涉及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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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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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83067.66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170936.30元,按本期净利
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17093.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
647794.55元,资本公积金为350440968.75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
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
份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197000.00元,本次拟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
197000.00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
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8197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73%。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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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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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按公司所任职务领取2025年度薪酬,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贡献度等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
事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价结
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贡
献度等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
有关规定,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款项后,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
旅费及独立董事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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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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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鞍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合
称“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全折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
出口信贷等。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
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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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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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
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
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受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
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
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
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60
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其中,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根据银行
的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质押。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投
入其他资金。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
期权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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