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53 日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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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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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4-24│ 10.52│ 3.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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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9│ 13.75│ 2474.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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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1-03-22│ 100.00│ 3.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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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10-23│ 6.63│ 2.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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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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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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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 17500.00│ ---│ 100.00│ ---│ 1832.68│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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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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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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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 3.72亿│ 5465.83万│ 3.30亿│ 88.75│ ---│ 2025-06-30│
│线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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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 3.72亿│ 5465.83万│ 3.30亿│ 88.75│ ---│ 2025-06-30│
│缆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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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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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0 │交易金额(元)│2541.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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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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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蚌埠高新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侧,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 │ │
│ │666.6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包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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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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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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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 │产重组。 │
│ │ 2、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
│ │ 3、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 │
│ │,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
│ │ 4、本次交易预计在2024年度完成,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后续标的 │
│ │资产变更登记、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利润的影响尚│
│ │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源配置,基于公司的│
│ │发展战略,同时配合安徽省蚌埠市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 │
│ │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有偿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日丰")拥有位于蚌埠高新│
│ │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666.6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
│ │地使用权(包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安徽日丰管理层处理涉及本次交易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
│ │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资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
│ │ 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
│ │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安徽日丰属地的政府管理机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
│ │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
│ │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截至价格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总价为人民币2541.5499万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壹万 │
│ │伍仟肆佰玖拾玖元)。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已经收到了全部土地补偿款共计2,541.5499万│
│ │元,交易涉及的土地已完成产权注销手续,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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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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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就景 8410.00万 17.11 31.09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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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410.00万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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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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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质押股数(万股) │2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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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6 │质押占总股本(%) │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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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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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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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7 │质押截止日 │2027-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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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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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冯就景先生函│
│ │告,获悉冯就景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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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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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2 │质押股数(万股) │28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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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26 │质押占总股本(%) │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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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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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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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17 │质押截止日 │202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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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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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7日冯就景质押了2890.0万股给招商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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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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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2 │质押股数(万股)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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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87 │质押占总股本(%)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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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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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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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17 │质押截止日 │202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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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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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7日冯就景质押了2800.0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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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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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7-20 │质押股数(万股) │4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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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02 │质押占总股本(%)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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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冯就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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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17 │质押截止日 │2027-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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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1-25 │解押股数(万股) │4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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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7日冯就景质押了4250.0万股给国金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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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25日冯就景解除质押15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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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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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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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捷公司快速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
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
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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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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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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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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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业务办理》有关规定,公
司对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18,283,989.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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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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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稳定经营成本、提升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为有色金属铜、铝以及金融期货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对冲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带
来的风险,同时也存在资金、流动性、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铜、
铝等产品价格受上游资源供给、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
响,近年来呈现出波动幅度大、频率高的特点,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带来较大
挑战。其次,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随着公司参与国际化竞
争持续深化,公司外销产品的比重逐渐增加,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开展商品和衍生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行业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的必要举措。
同时,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深度融合,丰富了风险管理工具箱,使公司能够主动
管理价格风险敞口,增强穿越行业周期的抗风险能力。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旨在管理公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商品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
定。公司承诺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此类交易。
2.交易额度: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品种:有色金属(铜、铝)、金融期货(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4.交易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等。
5.交易期限: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董事会同意
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协议及文件。
6.资金来源:公司2026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金
融机构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的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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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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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上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
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外币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最终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二、本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
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
26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
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预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
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衍生品业务、外币贷款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
抵押/质押等。以上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公司总
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内,并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综合授信敞口
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担保类型等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授信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敞
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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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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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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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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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
816333992.1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961559.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904848252.0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88325.0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6333992.1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880319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为48803194.80元。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
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880319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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