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65 祥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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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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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0-16│ 19.89│ 6.92亿│
├───────────┼───────────┼───────────┼───────────┤
│可转债 │ 2020-12-01│ 100.00│ 6.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2│ 12.86│ 3562.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8│ 12.73│ 381.90万│
├───────────┼───────────┼───────────┼───────────┤
│增发 │ 2024-03-27│ 33.69│ 8.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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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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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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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8972.52│ ---│ ---│ 34471.5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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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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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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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储能、光伏逆变│ 3.96亿│ 7017.66万│ 2.93亿│ 56.90│ ---│ 2026-04-30│
│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 3.17亿│ 4925.29万│ 2.15亿│ 70.29│ ---│ 2026-12-31│
│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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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 2.22亿│ 3096.91万│ 1.08亿│ 103.76│ ---│ ---│
│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 │ │ │ │ │ │
│件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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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 1.50亿│ 3096.57万│ 9868.84万│ 65.79│ ---│ 2026-04-30│
│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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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 1.80亿│ 1572.04万│ 4904.80万│ 27.25│ ---│ 2026-04-30│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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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8亿│ ---│ 1.0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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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 1.50亿│ 3648.36万│ 1.15亿│ 76.79│ ---│ 2026-04-30│
│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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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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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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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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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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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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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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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
│ │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 │子公司常熟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向│
│ │常熟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常熟祥鑫资本公积。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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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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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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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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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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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
│ │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东莞祥鑫")、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祥鑫")、常熟祥鑫汽配│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祥鑫")和宜宾祥鑫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祥 │
│ │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东莞祥鑫增资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东莞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 │金20,000.00万元向东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东│
│ │莞祥鑫资本公积。 │
│ │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祥鑫增资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的实│
│ │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
│ │,000.00万元向广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广州祥 │
│ │鑫资本公积。 │
│ │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常熟祥鑫增资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
│ │公司常熟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 │
│ │常熟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常熟祥鑫资本公积。 │
│ │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宜宾祥鑫增资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
│ │公司宜宾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 │
│ │宜宾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缴足前期未出资款2,000.00万元后,剩余│
│ │部分全部计入宜宾祥鑫资本公积。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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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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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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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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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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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晓臻、卢旭煜、刘邦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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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
│ │得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 │
│ │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 │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李晓臻 │
│ │ 乙方2:卢旭煜 │
│ │ 乙方3:刘邦纬 │
│ │ 丙方: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 │
│ │ 以上任意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乙方1、乙方2、乙方3统称为“乙方” │
│ │;丙方或称“目标公司”。 │
│ │ 为实现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甲方拟通过受让乙方所持有丙方的股权及向丙方增资(│
│ │“本次交易”)的方式,获取【51%】目标公司的股权,具体的收购比例及各方的收购方案 │
│ │,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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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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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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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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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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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
│ │得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 │
│ │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
│ │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1:李晓臻 │
│ │ 乙方2:卢旭煜 │
│ │ 乙方3:刘邦纬 │
│ │ 丙方: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 │
│ │ 以上任意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乙方1、乙方2、乙方3统称为“乙方” │
│ │;丙方或称“目标公司”。 │
│ │ 为实现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甲方拟通过受让乙方所持有丙方的股权及向丙方增资(│
│ │“本次交易”)的方式,获取【51%】目标公司的股权,具体的收购比例及各方的收购方案 │
│ │,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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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8 │交易金额(元)│1.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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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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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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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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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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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落实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于│
│ │2026年04月0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 │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连│
│ │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 │为准)向全资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祥鑫”)增资,以│
│ │实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 │
│ │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为推进“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
│ │“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765.63万元连同 │
│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 │准)向东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东莞祥鑫资本公积 │
│ │。东莞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5,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祥鑫的注 │
│ │册资本将由35,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
│ │金全部用于“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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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交易金额(元)│8308.7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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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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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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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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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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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
│ │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东莞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东莞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
│ │资金8308.72万元向东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东莞祥 │
│ │鑫资本公积。东莞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
│ │祥鑫的注册资本将由32000.00万元增加至35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
│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
│ │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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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6717.9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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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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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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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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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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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
│ │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宁波祥鑫”)、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祥鑫”)、宜宾祥鑫│
│ │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717.96 │
│ │万元向宁波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宁波祥鑫资本公 │
│ │积。宁波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祥鑫的注│
│ │册资本将由15000.00万元增加至18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
│ │全部用于“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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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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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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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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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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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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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
│ │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宁波祥鑫”)、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祥鑫”)、宜宾祥鑫│
│ │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的│
│ │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 │5000.00万元向广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广州祥鑫│
│ │资本公积。广州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3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祥│
│ │鑫的注册资本将由23000.00万元增加至25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
│ │集资金全部用于“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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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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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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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宜宾祥鑫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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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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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宜宾祥鑫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
│ │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宁波祥鑫”)、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祥鑫”)、宜宾祥鑫│
│ │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
│ │子公司宜宾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 │
│ │宜宾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宜宾祥鑫资本公积。宜 │
│ │宾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宜宾祥鑫的注册资本 │
│ │将由8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 │
│ │于“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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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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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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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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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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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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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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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租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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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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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凯菲诺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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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持有其控股股东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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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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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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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柏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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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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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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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陈柏豪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于2025年02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
│ │并在公司领取相应的2025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税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
│ │按月领取),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 陈柏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和谢祥娃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之子,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
│ │025年02月至12月向陈柏豪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
│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谢祥娃女士、陈柏豪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
│ │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其他说明 │
│ │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姓名陈柏豪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 │
│ │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镇*** │
│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陈柏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和谢祥娃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之子,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陈荣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荣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并领取相应的薪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陈荣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2013年05月至2025年12月期间│
│ │担任公司董事长,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技术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
│ │陈荣先生始终秉持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公司的长期健康│
│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任期届满,陈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 │务并领取相应的2026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税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按 │
│ │月领取),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 陈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与配偶谢祥娃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
│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陈柏豪先生属于父子关系,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
│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6年度向陈荣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
│ │联交易。 │
│ │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 │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
│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祥娃女士、陈柏豪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
│ │、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 │
│ │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姓名陈荣 │
│ │ 性别男 │
│ │ 国籍中国 │
│ │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镇*** │
│ │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
│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
│ │ 关联关系说明 │
│ │ 陈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与配偶谢祥娃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
│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陈柏豪先生属于父子关系,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租赁服务等│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本特勒祥鑫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提升,所从事的汽车底盘系│
│ │统、热成型件等主营业务属于汽车生产中重要的环节,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
│ │司的产品类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本特勒祥鑫的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 │
│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经充分协商,公司与本特勒中国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
│ │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将根据本特勒祥鑫的实际经营需要逐笔提供,贷款发│
│ │放日届满前可循环滚动使用),贷款期限为自每笔贷款实际收到之日起1年(经借款人书面 │
│ │申请、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年利率为3.00%,其中公司提供循环贷 │
│ │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本特勒中国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截│
│ │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特勒中国尚未与本特勒祥鑫签订贷(借)协议等相关文件。 │
│ │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提供财务资 │
│ │助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
│ │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 │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22年0│
│ │6月07日至2052年06月06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18号102室,经营范围│
│ │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 │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 │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 │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本特勒祥鑫属于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业收入规模不断│
│ │提升,处于快速扩张阶段,资金需求大,需要股东方提供授信担保支持。 │
│ │ 本特勒祥鑫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种类│
│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 │、出口押汇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等,具体授信种类、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并│
│ │由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特勒中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 │
│ │(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748.50万元)、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含已生 │
│ │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601.5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融资本金及利息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
│ │订合同为准,同时本特勒祥鑫向本特勒中国和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提供担保的决议有效期│
│ │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
│ │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
│ │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 │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 │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2025年1-9月未 │
│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
│ │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 │
│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 │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22年0│
│ │6月07日至2052年06月06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18号102室,经营范围│
│ │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 │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 │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 │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朱祥 620.00万 4.11 56.36 2021-06-29
郭京平 490.00万 3.25 90.18 2021-06-05
谢祥娃 60.00万 0.29 1.93 2024-11-08
─────────────────────────────────────────────────
合计 1170.00万 7.6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1-07 │质押股数(万股) │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 │质押占总股本(%) │0.30 │
├────────┼──────────────┴────────┴──────────────┤
│股东名称 │谢祥娃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5日谢祥娃质押了60.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广州)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广州)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9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墨西哥)有│ │ │ │ │保证 │ │ │
│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广州)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常熟祥鑫汽│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配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祥鑫科技股│常熟祥鑫汽│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配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祥鑫科技股│常熟祥鑫汽│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配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东莞市本特│ 3601.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勒祥鑫汽车│ │ │ │ │保证 │ │ │
│ │系统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宜宾祥鑫新│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能源技术开│ │ │ │ │保证 │ │ │
│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宁波│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汽车部件│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宁波│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汽车部件│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宁波│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汽车部件│ │ │ │ │保证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常熟祥鑫汽│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配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宁波│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汽车部件│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广州)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科│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热系统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芜湖祥瑞汽│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车部件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东莞│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智能机器│ │ │ │ │ │ │ │
│ │人有限公司│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科技(│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墨西哥)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祥鑫(天津│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汽车配件│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祥鑫科技股│宜宾祥鑫新│ ---│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能源技术开│ │ │ │ │ │ │ │
│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2026-06-25│收购兼并
──────┴──────────────────────────────────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与增资相结合的方
式,取得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
比例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掌握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市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并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具体
如下:
(1)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及增资事
宜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各方仍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订正式收购
及增资协议,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管理体系。若双方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
管理模式、内部控制、薪酬激励等维度无法建立有效的整合机制,或整合进程滞后于业务发展
预期,可能导致核心人才流失、管理效率下降、客户资源流失等风险。上述整合障碍将削弱协
同效应的实现程度,进而对上市公司整体运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目标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由于液冷散热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少数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液冷解决方案提供商,行业集
中度相对较高,因此目标公司的客户亦相对集中。结合现阶段掌握资料,目标公司前两大客户
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90%,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主要客户需求发生变化、
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下游行业景气度出现波动,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
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及时确认最终商誉金额。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在上市公司的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较高的商誉(具体以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形成的商誉将在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活动出现
不利变化,则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标公司聚焦液冷散热器件。随着行业持续发展,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饱和或增速放缓,
竞争对手体系健全,目标公司后续可能面临市场参与者增多、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产品毛利率
承压下滑、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对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具体的收购比
例及各方的收购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
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各方同意,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各方应继续积极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交易对手、
交易方式、交易对价、业绩承诺、业绩奖励等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并据此签署本次交
易的正式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于2026年0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
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掌握资料,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李晓臻:目标公司联合创始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52227********5632,通讯
地址为苏州高新区石林路******,现任目标公司董事长、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目
标公司32.55%的股权。
2、卢旭煜:目标公司联合创始人,中国台湾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0635****,
台湾身份证号码为D12*****26,通讯地址为苏州高新区石林路******,现任目标公司董事,直
接持有目标公司23.25%的股权。
3、刘邦纬:目标公司联合创始人,中国台湾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0500****,
台湾身份证号码为F12*****78,通讯地址为苏州高新区石林路******,现任目标公司市场负责
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9.3%的股权。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交易对方
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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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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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祥娃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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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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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
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
安排等事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10人。
(7)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398
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967.6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已经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也已经购买注册会计师
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
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傅磊,自2011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自2013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自2010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
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5.66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5.6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
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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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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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祥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05月
13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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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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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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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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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二、业绩预告预审
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精密冲压模具、动力电池箱体、轻量化车身结构件、热交换系统
精密部件、底盘系统部件、光伏逆变器、储能机柜、充电桩、数据机柜等,为汽车、光伏储能
等行业的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服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竞争加剧,受客户降价压
力影响,公司产品单价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2025年度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产业布局,拓展海内外网络,新设泰国、安徽芜湖、东莞厚街等
生产基地,同时为布局新兴产业增加研发投入。前述战略性扩张与前沿投入,导致本期成本费
用有所增加。
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更加有力的应对措施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秉承“深耕与出海双
轮驱动”的核心战略,在应对国内市场竞争的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北美、欧洲、东南亚等高
价值市场,开辟新的增长空间;公司将聚焦新兴赛道,加大研发投入和布局,优化公司产品矩
阵;持续深化成本工程,聚焦设计改进、质量提升、关键技术及工艺攻关、供应链管理等关键
领域开展专项降本行动,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和成本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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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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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结合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
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推选谢祥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变更法定代表人为谢祥娃女
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营业执照变更内容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肆佰壹拾叁万捌仟柒佰叁拾捌元
变更前法定代表人:陈荣
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叁拾捌万零叁佰伍拾玖元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谢祥娃
二、本次变更后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291807XU
名称: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叁拾捌万零叁佰伍拾玖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谢祥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汽车五金模具、汽车零部件、五金模具、新能源金属制品、钣金
件、五金配件、组装件及通用机械设备、教学用具、实验设备、家具、机器人、自动化设备、
机械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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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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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陈柏豪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于2025年02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并
在公司领取相应的2025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税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按月
领取),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陈柏豪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和谢祥娃女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之子,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5
年02月至12月向陈柏豪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谢祥娃女士、陈柏豪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同地区和同岗位的薪酬水平并根据陈柏
豪先生履历等情况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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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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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荣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
领取相应的薪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陈荣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2013年05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担
任公司董事长,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技术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陈荣
先生始终秉持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倾注了大量心血,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因任期届满,陈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领取
相应的2026年度薪酬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税前,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按月领取),
其履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陈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与配偶谢祥娃女
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陈柏豪先生属于父子关系
,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6年度
向陈荣先生支付薪酬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自然人支付薪酬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谢祥娃女士、陈柏豪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参照公司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并根据陈荣先生历史薪酬与贡献制
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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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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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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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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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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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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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
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
事1名、独立董事3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张端阳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端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端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端阳女士,1982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08月加
入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专员、组长、课长、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现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自2025年12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端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端阳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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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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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同行业和
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
贴)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本方案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
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后)。
四、其他事项
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上述薪酬或津贴所
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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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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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已生效
未到期额度,其中需提供担保的不超过人民币20.7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已
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需提供担保的不超过人民币20.7亿元),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国际信用证、非融资性
保函、融资性保函、商票融资、商票保证、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
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
的股东会召开前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
等于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上述部分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7亿元,被担保人范围包括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祥鑫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常熟
祥鑫汽配有限公司、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
宾祥鑫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祥鑫(天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祥鑫(东莞)热系统有限
公司、祥鑫(东莞)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芜湖祥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祥鑫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和祥鑫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
保协议,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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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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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特勒祥鑫”),本特勒祥鑫属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
鑫科技”)的关联参股公司。
2、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7350万元(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601.5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
际为本特勒祥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1.5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
5、本特勒祥鑫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
勒中国”)持股51%、祥鑫科技持股49%,主要从事汽车底盘系统、热成型件等生产和销售,是
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
项。
6、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本特勒祥鑫属于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提
升,处于快速扩张阶段,资金需求大,需要股东方提供授信担保支持。本特勒祥鑫本次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
等,具体授信种类、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并由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即本特勒中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748.50
万元)、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601.50万元),担保
范围包括融资本金及利息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同时本特勒祥鑫向本特勒中国和
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提供担保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
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
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基本信息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
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22年06月07
日至2052年06月06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18号102室,经营范围为一般
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一)担保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与期限:本特勒祥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
限和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本特勒中国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授信本金及利息等,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其他说明: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以本特勒祥鑫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授信协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担保)协议和相关文件为准。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同等比例担保:本特勒中国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特勒中
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748.50万元)、公司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7350万元(含已生效的担保余额人民币3601.50万元)。
2、反担保:本特勒祥鑫将采用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含主债权及其
利息、赔偿金及违约金,以及公司为实现反担保利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财产的处置费等,其他内容以公司与
本特勒祥鑫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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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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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鑫科技”)拟向联营企业东莞市本
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350
万元(贷款将根据本特勒祥鑫的实际经营需要逐笔提供,贷款发放日届满前可循环滚动使用)
,用作本特勒祥鑫的营运资金,贷款期限为自每笔贷款实际收到之日起1年(经借款人书面申
请、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年利率为3.00%。
2、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2025年1-9月未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另一股东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特勒中国”)将按照51%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累
计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贷
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本特勒祥鑫自成立以来,发展较为迅速,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提升,所从事的汽车底盘系统
、热成型件等主营业务属于汽车生产中重要的环节,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
产品类型。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本特勒祥鑫的经营发展,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经充分协商,公司与本特勒中国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将根据本特勒祥鑫的实际经营需要逐笔提供,贷款发放日
届满前可循环滚动使用),贷款期限为自每笔贷款实际收到之日起1年(经借款人书面申请、
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年利率为3.00%,其中公司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本特勒中国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65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本特勒中国尚未与本特勒祥鑫签订贷(借)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0.86%,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本特勒祥鑫的资产负债率为86.7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特勒中国尚未与本特勒祥鑫签订贷(借)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各方充分协商,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各方正式签订的贷(借)协议等
相关文件为准。
贷款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1、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同等条件的
贷款。
2、资助金额: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350万元(贷款将根据本特勒祥鑫的实际经营
需要逐笔提供,贷款发放日届满前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助期限:自每笔贷款实际收到之日起1年(经借款人书面申请、贷款人书面同意,贷
款到期日可延长一年)。
4、资助利息:年利率为3.00%,按实际贷款天数结算,到期还本付息。
5、资金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6、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违约未支付到期款项,借款人应自到期日至实际还款日(包括判
决前),就逾期部分在借款利息的基础上加收年利率为3%的滞纳金,直至实际支付该等款项为
止。
7、其他重要条款:
(1)贷款可整体或分部分使用,但限于贷款人和借款人共同商定的最高贷款总金额。借
款人将请求贷款人发放贷款,但贷款人仅于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
同时依照双方股东在借款人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相应部分的贷款。
(2)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可随时在到期日之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并支付所
有已经产生的未付利息。部分偿还贷款必须按1000000.00人民币元的整数倍数进行支付。贷款
人可酌情要求借款人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金额以截至到期日的全款利息为限。
(3)如果借款人的双方股东实际发放的贷款与其各自股权比例不一致,则贷款人有权要
求借款人提前还款,且借款人有义务在收到贷款人的该等要求后立即将超过贷款人在借款人公
司中的股权比例部分的贷款提前还款至贷款人。
(4)若实际的贷款发放日期被推迟,则贷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5)若实际的贷款发放日期被推迟,则“延长到期日”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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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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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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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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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
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主体与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
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
收益凭证等。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现金管理投资额度。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品种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
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
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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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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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该事项已于2025年05月15日经公司
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质
量控制复核人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王伟庆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常怡女士
接替王伟庆先生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常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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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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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
,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
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
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
(二)合作银行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长
安支行等银行。
(三)实施主体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情况。
(四)业务期限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
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可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的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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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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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08月
26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8月18日以电子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张端阳、监事
李姗等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会主席张端阳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
监事推举,由监事高大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5-046)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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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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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0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926245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9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
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07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
,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614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265380
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5307607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5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30%)。权益变动后,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4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8月0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2)。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变
动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获悉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于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07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97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6%)、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
99991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83948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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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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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0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926245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9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
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07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
,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614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265380
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不超过5307607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变
动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获悉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5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1
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本次权益变动后,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
9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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