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68 新大正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1-20│ 26.76│ 4.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5-19│ 17.58│ 2776.7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11.63│ 1530.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2│ 11.81│ 49.6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7229.5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 │ │ │ │ │ │
│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9271.04万│ 1224.37万│ 7122.28万│ 76.82│ ---│ 2024-12-31│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 9700.00万│ ---│ 9700.00万│ 100.00│ 265.13万│ ---│
│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 7229.50万│ 2168.85万│ 7229.50万│ 100.00│ 1319.88万│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 │ │ │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 │ │ │ │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 5940.00万│ ---│ 5940.00万│ 100.00│ 806.67万│ 2023-12-31│
├─────────┼──────┼─────┼─────┼─────┼─────┼──────┤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 3643.29万│ 319.37万│ 2864.46万│ 78.62│ ---│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 1.04亿│ 1684.09万│ 3319.07万│ 105.89│ 494.89万│ 2024-12-31│
│目 │ │ │ │ │ │ │
├─────────┼──────┼─────┼─────┼─────┼─────┼──────┤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 1.12亿│ ---│ 109.55万│ 7.07│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 ---│ ---│ 9700.00万│ 100.00│ 265.13万│ ---│
│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收购香格里拉市和翔│ ---│ 2168.85万│ 7229.50万│ 100.00│ 1319.88万│ ---│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 │ │ │ │ │ │
│瑞丽市缤南环境管理│ │ │ │ │ │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65.1521%股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 │ │
│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S Capital Facility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
│ │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TS Capital Facility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TSCapitalFacilityManag│
│ │e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嘉信│
│ │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65.1521%股权以及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 │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
│ │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10%股权,并拟向│
│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公告日期 │2025-09-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股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 │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钺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磬企业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盈企业管理咨询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 │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大正物│
│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TSCapitalFacilityManag│
│ │e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嘉信│
│ │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65.1521%股权以及上海信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信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 │海信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信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生│
│ │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10%股权,并拟向│
│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大正物业│麟和瑄 │ 37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
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中:“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
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
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
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拟调整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转让份额。前述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
,未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涉及交易对方之间
转让标的资产份额的变更,主要为信宸设施管理和北京信润恒合计减少转让的标定资产份额,
相应地调整其他交易对方转让的标的资产份额,交易对方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为标的公司注
册资本181.3818万元,占标的资产对应注册资本的7.8623%,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因
此,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2月9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
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
2026-01-24│其他事项
──────┴──────────────────────────────────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为防范本次交易未来可能造
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专注于智慧城市公共空间与建筑设施管理,为政
府机关、高校、医院、机场、地铁、高速公路等公共机构与设施提供后勤一体化服务,通过不
断深化研究客户需求、作业场景及服务标准,让客户专注于主业,给客户创造价值和优质服务
体验,是物业管理行业中公建物业的代表性企业。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服务于工商业客户
,核心业务聚焦综合设施管理(IFM)服务,并提供大型活动安保、绿色节能等特色增值服务
,凭借技术整合与行业定制化服务构建核心竞争力,是全国综合设施管理领域的代表性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辐射范围,显著提升在华东长三角区域、华
北环渤海湾区域、华南大湾区区域和华西成渝经济带的业务比重,进一步推动全国化战略的落
地。同时上市公司的业务领域将由物业管理延展至综合设施管理,直接增强上市公司在综合设
施管理、大型活动安保、绿色节能等新领域的专业能力,提升为不同的客户提供集成化、专业
化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
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等公司
治理制度,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
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股东回报进行合理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
2026-01-24│其他事项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首席运营官高文
田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高文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运营官职务,且
不再担任公司领导职务。高文田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规定妥善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该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文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高文田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转让相关限制性规定。高文田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履行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日期:2025年9月29日)中披露的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除
此之外,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高文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履行岗位职责,为推动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2-30│股权回购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6.6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
28日、2025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公司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在回购实际区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内,通过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
价13.08元/股,最低成交价11.90元/股,成交总金额约1297.9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
回购金额已经超出回购方案的下限金额。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整体进展顺利,经审慎评估重组进程中的各项安排
,公司决定提前完成原定回购计划,确保本次重组合规、高效推进。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
2025-10-30│其他事项
──────┴──────────────────────────────────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384.6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33.1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56,418.27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0,868.69
万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公司
可分配利润为50,868.69万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
后,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进行权益
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
分配现金红利约为3,364.65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预
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兼顾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以
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
2025-09-29│其他事项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临近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78元/股,为保
障股份回购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完成,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3.78元/股调整为16.79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不变。
以公司总股本226277783股为基数,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16.7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9118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按
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7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5592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
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
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6.7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不涉
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四、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价
格调整的议案》。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
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29│其他事项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后,
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
事会,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2日在重庆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许
翔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
2025-06-12│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