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69 嘉美包装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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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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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亿罐二片罐生│ 2.90亿│ ---│ 5000.00万│ 17.24│ ---│ 2024-12-31│
│产线项目(嘉美包装│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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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亿罐二片罐生│ 2.15亿│ ---│ ---│ ---│ ---│ ---│
│产线建设项目(临颍│ │ │ │ │ │ │
│嘉美)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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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无菌纸包生产线│ 1.15亿│ 61.47万│ 1.15亿│ 100.03│ ---│ 2024-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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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无菌纸包生产线│ 1.15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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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片罐生产线建设项│ ---│ ---│ 2.15亿│ 100.01│ ---│ 2023-12-31│
│目(鹰潭嘉美)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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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华冠无菌纸包灌│ ---│ ---│ 1.15亿│ 100.01│ ---│ 2023-12-31│
│装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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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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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6 │转让比例(%)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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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0亿 │转让价格(元)│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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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444.44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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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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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陈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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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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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6 │交易金额(元)│1.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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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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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2444444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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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陈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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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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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
│ │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香港”)于2024年1月25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
│ │长、总经理陈民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公司2444444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2.55%)以4.5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民先生。 │
│ │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4.50元/股,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1000│
│ │0002.5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万零贰元伍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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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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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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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广西北海金│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盟制罐股份│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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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广西北海金│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盟制罐股份│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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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四川华冠食│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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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广西北海金│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盟制罐股份│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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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河南华冠养│ 49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元饮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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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冠盖金│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属包装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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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简阳嘉美印│ 26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铁制罐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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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铭冠(湖北│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包装材料│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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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铭冠包│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9-03│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铭冠│ │ │ │ │ │ │ │
│司 │(湖北)包│ │ │ │ │ │ │ │
│ │装材料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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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铭冠包│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装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铭冠│ │ │ │ │ │ │ │
│司 │(湖北)包│ │ │ │ │ │ │ │
│ │装材料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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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冠盖金│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属包装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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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铭冠包│ 180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装(滁州)│装材料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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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临颍嘉美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铁制罐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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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临颍嘉美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装(滁州)│铁制罐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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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福建冠盖金│ 124.00万│人民币 │2023-05-01│2024-05-30│连带责任│否 │否 │
│装(滁州)│属包装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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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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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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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兴业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及股票回购融资需求,公司拟分别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其中,2024年度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担保方式为自有不动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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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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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8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
的公告》(202409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1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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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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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提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将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40元/股(含),该格价格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实施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4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34090909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5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
币4.4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70454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8%。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含)。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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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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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其中,2024年度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马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4年度在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总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
00.00万元,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业务金额等以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签
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本次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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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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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总股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总
股本由959126654股变更为959035654股,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568963053A
注册资本:玖亿伍仟玖佰零叁万伍仟陆佰伍拾肆人民币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陈民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258号
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售
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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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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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9月27日-12月26日)减持不超过9590399股的本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持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1
0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1106.84万股,累计持股比例变动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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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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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取消的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取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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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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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浦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其中敞口额度为人
民币800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于公司经营所需的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商票保证、商票保贴等业务,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方
式为信用担保。具体业务金额等以浦发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本次决议事项属
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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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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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周万军、丁谦因退休而离职,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唐玲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以上3名(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人,涉及股份数量2.60万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涉及股份数量0.80万股)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
事会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万股。
2、未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经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447.78万元(
已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低于2019年净利润的110%,未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196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5.6000万股(含13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涉及股票数量283.1120万股;7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涉及股票数量72.4880万股;其中1
8人同时为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
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于2023年
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1)。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强先生的上述增持计
划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鉴于陈强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将于上述增持计划完成起6个月后回购注
销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199名激励对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59.00万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7%。
(二)回购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71元/股;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
行回购注销,因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7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各解
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因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7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不存在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情形。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和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454.0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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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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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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