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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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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70 锐明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04│ 38.00│ 7.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19│ 28.41│ 8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19│ 27.91│ 55.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德银天下 │ 3381.26│ ---│ ---│ 2543.59│ -1327.4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 4.32亿│ 0.00│ 3.28亿│ ---│ 3210.27万│ 2022-12-31│ │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 1.52亿│ 0.00│ 1.45亿│ ---│ ---│ 2021-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1.38亿│ 0.00│ 8691.71万│ ---│ ---│ 2022-06-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6.53万│ 0.00│ 3165.54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18 │交易金额(元)│273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出售子公司股权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更好聚焦发│ │ │展主营业务,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以3098.55万元向广州 │ │ │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数科")和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锐盈投资")合计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锐明科技"或"标的公司")47.67%股权。其中,广交数科以2730万元受让锐明科技42%股 │ │ │权;锐盈投资以368.55万元受让锐明科技5.67%股权。锐明科技整体估值为6500万元。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锐明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9%,锐明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范围。 │ │ │ 近日,锐明科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广交数科持有锐明科技42│ │ │%的股权,唐善良持有锐明科技33.33%的股权,公司持有锐明科技19%的股权,锐盈投资持有│ │ │锐明科技5.67%的股权,锐明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 │ │注意投资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02-18 │交易金额(元)│368.5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5.6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出售子公司股权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更好聚焦发│ │ │展主营业务,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以3098.55万元向广州 │ │ │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数科")和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锐盈投资")合计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锐明科技"或"标的公司")47.67%股权。其中,广交数科以2730万元受让锐明科技42%股 │ │ │权;锐盈投资以368.55万元受让锐明科技5.67%股权。锐明科技整体估值为6500万元。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锐明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9%,锐明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范围。 │ │ │ 近日,锐明科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广交数科持有锐明科技42│ │ │%的股权,唐善良持有锐明科技33.33%的股权,公司持有锐明科技19%的股权,锐盈投资持有│ │ │锐明科技5.67%的股权,锐明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 │ │注意投资风险。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锐明│深圳市锐明│ 859.33万│人民币 │2019-03-20│2022-05-05│连带责任│是 │否 │ │技术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调整为:P=20.33-0.6968846=19.63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将由25.35元/股调整为24.65元/股。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回购股份完成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所示: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P=25.35元/股-0.6968846元 /股=24.6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20.26-0.6968846=19.56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调整为:P=45.63-0.6968846=44.93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减持股份而导致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 2、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952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以202 5年5月20日的股本178194141股计算,下同)比例为22.98%。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锐明技术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 悉赵志坚先生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10552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4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同时,自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导致被动稀释共计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志坚先生持有 公司股票4095210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2.98%,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 2025-05-21│其他事项 ──────┴────────────────────────────────── 期权简称:锐明JLC6 期权代码:037495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5年4月1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613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36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63元/份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 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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