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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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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70 锐明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04│ 38.00│ 7.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19│ 28.41│ 852.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19│ 27.91│ 55.8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德银天下 │ 3381.26│ ---│ ---│ 2543.59│ -1327.47│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 4.32亿│ 0.00│ 3.28亿│ ---│ 3210.27万│ 2022-12-31│ │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 1.52亿│ 0.00│ 1.45亿│ ---│ ---│ 2021-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1.38亿│ 0.00│ 8691.71万│ ---│ ---│ 2022-06-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6.53万│ 0.00│ 3165.54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18 │交易金额(元)│273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出售子公司股权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更好聚焦发│ │ │展主营业务,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以3098.55万元向广州 │ │ │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数科")和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锐盈投资")合计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锐明科技"或"标的公司")47.67%股权。其中,广交数科以2730万元受让锐明科技42%股 │ │ │权;锐盈投资以368.55万元受让锐明科技5.67%股权。锐明科技整体估值为6500万元。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锐明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9%,锐明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范围。 │ │ │ 近日,锐明科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广交数科持有锐明科技42│ │ │%的股权,唐善良持有锐明科技33.33%的股权,公司持有锐明科技19%的股权,锐盈投资持有│ │ │锐明科技5.67%的股权,锐明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 │ │注意投资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02-18 │交易金额(元)│368.5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5.67%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出售子公司股权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更好聚焦发│ │ │展主营业务,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以3098.55万元向广州 │ │ │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数科")和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锐盈投资")合计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锐明科技"或"标的公司")47.67%股权。其中,广交数科以2730万元受让锐明科技42%股 │ │ │权;锐盈投资以368.55万元受让锐明科技5.67%股权。锐明科技整体估值为6500万元。本次 │ │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锐明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9%,锐明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范围。 │ │ │ 近日,锐明科技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广交数科持有锐明科技42│ │ │%的股权,唐善良持有锐明科技33.33%的股权,公司持有锐明科技19%的股权,锐盈投资持有│ │ │锐明科技5.67%的股权,锐明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 │ │注意投资风险。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锐明智观数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在其担任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锐明│深圳市锐明│ 859.33万│人民币 │2019-03-20│2022-05-05│连带责任│是 │否 │ │技术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获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 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50万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 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5-06-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2025年3月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 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于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回购 的锐明技术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2024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年2月2 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34000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60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4.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9元/股 ,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03989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79.40万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股份 数量为79.40万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20日总股本的0.4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 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77966”。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18340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20日总股本的1.03%) 已分别用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 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 2025-06-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获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00万份股票期权的 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本次注 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调整为:P=20.33-0.6968846=19.63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将由25.35元/股调整为24.65元/股。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回购股份完成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所示: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P=25.35元/股-0.6968846元 /股=24.6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17840474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794000股后的177 61074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24327518.7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124327518.70÷17840474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6.968846元。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20.26-0.6968846=19.56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5-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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