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79 雷赛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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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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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赛控制 │ 8678.91│ ---│ 9.51│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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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 ---│ ---│ 9.99│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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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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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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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 1.77亿│ 0.00│ 6042.71万│ 100.00│ 0.00│ 2022-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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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6042.71万│ 0.00│ 6042.71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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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19亿│ 244.59万│ 1.19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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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 1.49亿│ 244.59万│ 1.19亿│ 100.00│ 0.00│ 2022-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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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 4031.65万│ 249.18万│ 3002.54万│ 100.00│ 0.00│ 2023-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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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3002.54万│ 249.18万│ 3002.5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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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万│ 0.00│ 8052.08万│ 100.6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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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5214.00万│ 1.73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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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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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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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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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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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李昂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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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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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资产规划整体考虑,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
│ │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拟以协议赠与方式向李昂城先生赠与其持有的深圳│
│ │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实业”)20%股权,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50,0│
│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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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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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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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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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弟弟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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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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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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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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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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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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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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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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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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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eadshine America,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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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弟弟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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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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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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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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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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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弟弟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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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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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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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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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Leadshine America,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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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弟弟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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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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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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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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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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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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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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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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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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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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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年11月29日,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赛智能”
或“乙方”)与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下同)在东莞滨海湾新区
建设雷赛智能华南区域总部及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智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从事产业内容为用于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和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等,
本项目将由乙方在东莞滨海湾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雷赛智能华南区域总部及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智造基地项目。
2、项目从事产业内容:公司拟在东莞滨海湾新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用于智能
装备核心零部件和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等。
3、项目用地:项目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总用地面积16667.5平方米,折合约
25亩(项目土地的面积、四至范围及各点坐标以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
4、项目投资:投资总额不低于伍亿元整人民币(小写:¥5000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叁亿伍千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50000000元),乙方应于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36个月
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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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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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资产规划整体考虑,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雷赛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拟以协议赠与方式向李昂城先生赠与其持有的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实业”)20%股权,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500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1%)。
李昂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施慧敏女士之子,同时根据三人签署的《一致
行动人协议》,本次股权赠与事项完成后,李昂城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雷赛实业为李卫平先生控制的一人公司,李昂城先生系李卫平先生之子,本次协议转
让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有关部
门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本次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资产规划整体考虑,李卫平先生与李昂城先生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赠与、受赠
双方系父子关系,李卫平先生拟自愿将其拥有的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0%股权赠与
李昂城先生,其中雷赛实业持有雷赛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75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7.07%)。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李卫平先生、施慧敏女士、李昂城先生《一致行动人协
议》。
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
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雷赛实业、李卫平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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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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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若
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主要内容如下: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根据《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4年7月19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拟对在2024年7月19日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7.66-0.12=7.54元/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20.07-0.12=19.95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本次调
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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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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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即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将相
应修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中相关内容。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综合考虑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激励效果等因素,并以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处于正常经营环境为前提,结
合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公司基于“智能制造
”产业趋势下运动控制业务、同时保持稳定运营的业务布局,结合行业趋势、业务规模、盈利
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设定了相对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即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
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和6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
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和60%。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环境、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超预期
影响,公司积极克服困难,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虽然完成了2022年度目标,但2023年
度业绩完成情况较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当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按照《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当期不满足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若公司仍按
照原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背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初衷,不利
于提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不利于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拟调整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兼顾
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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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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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即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本次调整将相应修
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时,综合考虑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及激励效果等因素,并以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处于正常经营环境为前提,结合行
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公司基于“智能制造”产
业趋势下运动控制业务、同时保持稳定运营的业务布局,结合行业趋势、业务规模、盈利能力
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设定了相对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即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首次授予的份额的解除限售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20
23年和2024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和60%;预留授予的份额的解除限
售条件:以2021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和2024年净利润或销售收入增长率分
别不低于30%和60%。
上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环境、需求放缓等客观因素的
超预期影响,公司积极克服困难,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虽然完成了2022年度目标,但
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较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当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按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当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份额予以收回。若公
司仍按照原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背离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初
衷,不利于提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不利于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进而可能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拟调整上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兼
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更加有效地发挥股权激励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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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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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这两个指标是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及企
业成长的最终体现。净利润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成长性指标,是衡量企业资产运营与
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扩张速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
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行业地位及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企业成
长性的有效指标,不断增加的营业收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经过合理预测并兼
顾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1)以2021年净
利润为基数,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60%;(2)以2021年营业收
入为基数,2022-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60%。公司为本期激励计划设定
了具有一定科学合理性的考核指标,有利于激发和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使公
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较为严格的绩效考核指标,能够对激励对象
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
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
核目的。
调整后: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这两个指标是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及企
业成长的最终体现。净利润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成长性指标,是衡量企业资产运营与
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扩张速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
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行业地位及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企业成
长性的有效指标,不断增加的营业收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在综合考虑当前宏
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
顾本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考核梯度比例:(1)以2021年
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3.23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营业
收入为基准,公司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5.64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营业收入
为基准,公司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高于19.25亿元、17.32亿元、15.40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可分别解锁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00%、90%、80%限售股份;(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准,
公司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2.40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3年
公司净利润不低于2.83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4年公司净利润
高于3.49亿元、3.14亿元、2.79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可分别解锁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00%
、90%、80%限售股份。公司需达成以上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解除限售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较为严格的绩效考核指标,能够对激励对象
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
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
核目的。
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
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仍然具有挑战性,同时兼具了成
长性与可达成性,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发挥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也不存在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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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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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本次涉及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92名,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
264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注1的0.8548%。
2、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9303583股减少为306665583
注2股。
注1: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目前处于
行权期,公司总股本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会随之变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截至
2024年7月8日公司总股份数量,为309303583股;
注2:公司在办理上述证券过户登记中,期间因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行权,造成公司总
股本增加6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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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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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本次注销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61675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27%,涉及激励
对象237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208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85750份,预留授
予部分需注销的29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1000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
024年5月27日办理完成。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6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年9月7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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