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79 雷赛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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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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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赛控制 │ 8678.91│ ---│ 9.51│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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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 ---│ ---│ 9.99│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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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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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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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 1.77亿│ 0.00│ 6042.71万│ 100.00│ 0.00│ 2022-06-30│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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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6042.71万│ 0.00│ 6042.71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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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19亿│ 244.59万│ 1.19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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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 1.49亿│ 244.59万│ 1.19亿│ 100.00│ 0.00│ 2022-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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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 4031.65万│ 249.18万│ 3002.54万│ 100.00│ 0.00│ 2023-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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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3002.54万│ 249.18万│ 3002.5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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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万│ 0.00│ 8052.08万│ 100.6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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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5214.00万│ 1.73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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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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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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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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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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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李昂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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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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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资产规划整体考虑,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
│ │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先生拟以协议赠与方式向李昂城先生赠与其持有的深圳│
│ │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赛实业”)20%股权,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50,0│
│ │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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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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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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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本次注销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4903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涉及激励对象
合计20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
025年5月12日办理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
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情形,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决定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25250份不予以行权并由公
司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10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000份,预留授予部分
需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250份;同时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予以注销,截至2024年
11月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
期内全部行权完成,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
满但尚未行权的965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34903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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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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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
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情形,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决定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25250份不予以行权并由公
司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10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000份,预留授予部分
需注销的3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250份;同时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予以注销,截至2024年
11月1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9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
期内全部行权完成,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
满但尚未行权的965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34903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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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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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借款
额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免息借款;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能够进行充分地监管和控制资金支付与偿
还方式,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可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
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于2025年4月2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
房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为合计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还款计划: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根据借款办法,符合借款条件的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
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借款办法可解决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及特殊贡献员工购置住房自筹资金压力
,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建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董事会制
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提供合计借款额度为每
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此借款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资产状况、偿
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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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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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
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
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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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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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
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
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拓展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系国内智能装备运动控制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为国内外上万家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
供稳定可靠、高附加值的运动控制核心部件及系统级解决方案。公司坚持成就客户、共创共赢
”的经营理念,持续对标全球最优秀同行,以先进的运动控制产品技术和贴身的顾问式服务开
展进口替代;同时“渠道为主+互补共赢”的三线协同营销体系初步成型,战略行业开拓团队
和产品线团队以及各区域销售服务网络,三者构建出公司营销协作大平台,通过引进优秀合作
伙伴互补共赢,深耕细分行业工艺及终端大客户、打造TOP客户样板,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营销
,发挥渠道客户粘性及服务经验,逐步成长为“中国龙头、世界一流”的专业化运动控制集团
。
公司专业从事智能装备运动控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伺服系
统、步进系统、控制技术类产品三大类,为下游设备客户提供完整的运动控制系列产品及组合
型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构建出快速、精准、稳定、智能的运动控制设备。公司产品以适用面广
泛的通用型系列产品为主,极少数情况下也为大行业和大客户提供针对性定制产品。公司产品
已经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领域的各种精密设备,3C制造设备、半导体设备、机器人
、5G制造设备、PCB/PCBA制造设备、物流设备、特种机床、包装设备、医疗设备、锂电设备、
光伏设备等。
公司自上市至今,业务规模持续成长,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8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2.00亿元,与2019年上市前相比,年度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9.02%。
二、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强化创新研发能力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批
建设智能装备运动控制与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拥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智能装备运
动控制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并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深圳市制
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荣誉,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肯定了公司在智能制造行
业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司十分重视创新与技术研发,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为基础,公司近
几年来保持着研发经费约占公司营收总量10%左右增进式投入,研发人员数量方面均明显高于
行业平均水平。
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过程中,始终专注于为下游设备制造商提供适合其需求的、高附加值
的运动控制产品,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建立了综合性的研发平台优势,在控制
系统、伺服系统、步进系统等细分领域形成了国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数百项知识产权积累。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441件,主要包括有效专利541件(其中发明6
3件,实用新型278件,外观设计200件),软件著作权196件,国外有效专利12件,其他类知识
产权6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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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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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的绩效
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
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
25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如下: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
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
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5、关于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
,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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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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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
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同
意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
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
(七)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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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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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计划未来持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
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
据市场收费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协议。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金富科技等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甘进崇,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雷赛智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博盈特焊、壹连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燕,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至今为雷赛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雷赛智能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振邦智能,太辰光,三态股份,绿联科技等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签字注册会计师甘进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任晓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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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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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
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内容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专项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银行签署相关
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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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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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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