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0 华盛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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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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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69.20│ ---│ ---│ 75.40│ 6.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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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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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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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 1.97亿│ 10.59万│ 5932.12万│ 98.87│ 116.17万│ 2022-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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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1.97亿│ 1.14亿│ 2.02亿│ 102.70│ ---│ 2024-12-31│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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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 1.59亿│ 1872.07万│ 6745.11万│ 42.31│ ---│ 2027-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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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 5568.00万│ ---│ 611.88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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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 1.14亿│ 2.02亿│ 102.70│ ---│ ---│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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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255.64万│ ---│ 4274.44万│ 10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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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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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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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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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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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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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
│ │核心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900万元增资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雕拓科技” │
│ │),其中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公司未持有雕拓科技股权,│
│ │本次增资完成后,雕拓科技注册资本将从227.5万元增加到250万元,公司持有雕拓科技9%股│
│ │权。 │
│ │ 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2月10日,公 │
│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鑫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
│ │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6QJ11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
│ │ 5、法定代表人:娄飞 │
│ │ 6、注册资本:227.5万元人民币 │
│ │ 7、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101-2 │
│ │ 8、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聚创金谷文化创意园A座812 │
│ │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
│ │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批发│
│ │及进出口:微纳加工设备、配套材料和配套产品、光学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材料元件及│
│ │其制品、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仪器仪表,并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 │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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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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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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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惠州华盛昌│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昌科技实业│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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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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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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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政旦志远”)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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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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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为防范和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交易违约及预
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
动风险。为防范和减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2,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10%。
2、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场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
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5、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
限相匹配。
6、投入资金和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
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合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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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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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
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2,15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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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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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6817745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
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经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424867.19元,母公司净
利润为98665936.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262309820.01元。
4、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
)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374362元(含税),
预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390376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
余额。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变更为18914116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为准)。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
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5、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77100股,
回购金额34999415.40元。
6、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为133373777.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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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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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均为24个月,授信期间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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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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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
公司拟计划增加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届满即2025年8月21日止,增加额度后的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2亿元。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相关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进
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届满即2025年8月21日止,增加额度后
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2亿元,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子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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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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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900万元增资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雕拓科技”),
其中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公司未持有雕拓科技股权,本次增
资完成后,雕拓科技注册资本将从227.5万元增加到250万元,公司持有雕拓科技9%股权。
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鑫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
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6QJ1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5、法定代表人:娄飞
6、注册资本:227.5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101-2
8、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聚创金谷文化创意园A座812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
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批发及进
出口:微纳加工设备、配套材料和配套产品、光学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材料元件及其制品
、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仪器仪表,并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
10、主要股东:
11、历史沿革:
2020年6月,雕拓科技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注册资本为20万元,其中娄飞、程鑫各出资10
万元,各占注册资本50%。其注册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研发、生产、批发及进出口;微
纳加工设备、配套材料和配套产品、光学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材料元件及其制品、机械设
备和零部件、仪器仪表,并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2020年,雕拓科技增资扩股,经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21年,雕拓科技获深
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15万元。
2024年,雕拓科技获深圳市南科梧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227.5万元。
1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雕拓科技主要业务为以纳米压印为特色的微纳加工设备、材料、工艺的一体化技术平台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稳定。
13、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雕拓科技资产总额为504.52万元,负债总额为95.77
万元,净资产为408.75万元;2023年度,雕拓科技营业收入为74.67万元,利润总额为-165.54
万元,净利润为-165.54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雕拓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92.66
万元,负债总额为105.33万元,净资产为687.33万元;2024年1月—11月,雕拓科技营业收入
为145.59万元,利润总额为-219.93万元,净利润为-221.29万元。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15、其他说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6、本次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雕拓科技专注于纳米压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纳米压印技术是一种微纳米尺度精度的先进
制造工艺,近年来在半导体制造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它通过精准地将微纳米结构图案压印到
基材上,可实现纳米级精度与分辨率。其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LED、AR/VR、
光学器件、生物医学检测等多个行业。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和光子学领域,纳米压印技术具有重
要应用价值,不仅能实现高分辨率、高密度的图案转移,还能有效降低功耗和制造成本。此外
,近年来该技术在光学光子元件、生物芯片、能源器件以及存储器等领域实现了突破,逐步与
全息光刻、注塑成型、投影光刻乃至高端极紫外(EUV)光刻等技术形成有力竞争态势。
纳米压印技术将在半导体和其他领域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纳米压印技术应用前景持续向
好。
2024年9月,深圳市南科梧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增资
雕拓科技,持有雕拓科技5.49%的股权,投资后,雕拓科技估值为9100万元。
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900万元,持有雕拓科技9%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经各方充分协商确
定,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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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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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8.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77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1%,最高成交价为28.4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5.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020531.40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
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
《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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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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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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