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0 华盛昌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3-31│ 14.89│ 4.5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18.16│ 5487.0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1│ 10.82│ 2060.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12│ 7.21│ 187.4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正邦科技 │ 69.20│ ---│ ---│ 70.49│ -4.9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 1.97亿│ 8.20万│ 5940.32万│ 99.01│ 19.57万│ 2022-12-3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1.97亿│ 44.98万│ 2.02亿│ 102.93│ ---│ ---│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 1.59亿│ ---│ 6745.12万│ 42.31│ ---│ 2027-06-30│
│项目 │ │ │ │ │ │ │
├─────────┼──────┼─────┼─────┼─────┼─────┼──────┤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 5568.00万│ ---│ 611.88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 ---│ 44.98万│ 2.02亿│ 102.93│ ---│ ---│
│仪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55.64万│ ---│ 4274.44万│ 100.4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19 │
├──────┼────────────────────────────────────────┤
│关联方 │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为加速推进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人工智能眼镜│
│ │的战略布局,重点构建新一代专业领域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应用新生态。通过建立核心团队与│
│ │企业发展成果深度绑定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骨干员工积极性,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
│ │享,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度感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感测”)拟与深圳市华眸│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眸企业”)、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境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深境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
│ │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深度感测以自有资 │
│ │金方式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眸企业、华境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建云先生为华眸企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华眸企业、华境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剑敏先生、胡建云先生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
│ │体独立董事的同意。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深圳市华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眸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 │
│ │事、副总经理胡建云先生为华眸企业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 │定,华眸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袁剑敏先生为华境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境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02-11 │
├──────┼────────────────────────────────────────┤
│关联方 │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
│ │核心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900万元增资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雕拓科技” │
│ │),其中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前,公司未持有雕拓科技股权,│
│ │本次增资完成后,雕拓科技注册资本将从227.5万元增加到250万元,公司持有雕拓科技9%股│
│ │权。 │
│ │ 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2月10日,公 │
│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鑫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
│ │项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6QJ11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4、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
│ │ 5、法定代表人:娄飞 │
│ │ 6、注册资本:227.5万元人民币 │
│ │ 7、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101-2 │
│ │ 8、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聚创金谷文化创意园A座812 │
│ │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 │
│ │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批发│
│ │及进出口:微纳加工设备、配套材料和配套产品、光学材料元件及其制品、电子材料元件及│
│ │其制品、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仪器仪表,并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 │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程鑫先生为雕拓科技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雕拓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华盛│惠州华盛昌│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昌科技实业│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02│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和2025年12
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因此,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伍惠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伍惠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伍
惠珍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构成人员及专门委员
会构成人员不变,伍惠珍女士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伍惠珍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伍惠珍女士于2005
年4月起入职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业务部,先后担任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业
务员、销售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惠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4万股,持股比例为0.
07%;通过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此以外,伍惠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伍惠珍女士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查询,伍惠珍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1-12│其他事项
──────┴──────────────────────────────────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37400股)扣除回
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鉴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
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如下公
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0.82-0.73)÷(1+0.4)=7.21元/股。
2、回购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按如下公
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如下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38840×(1+0.4)=54376股。
──────┬──────────────────────────────────
2025-11-12│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
完全达标,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20名,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54376股(调整后)。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为54
376股(调整后),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0名。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
已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做处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
025年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
0.82元/股调整为7.21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5437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共计392050.
96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5-11-12│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376股,回购价格7.2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9401160股变更为1893467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
9401160元变更为人民币189346784元。(实际减资数额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
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2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陈碧莹
4、联系电话:0755-27353188
5、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5-11-12│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5年1
2月6日届满,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5日非交易过户至“深
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0.96%,过户价格为10.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
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应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12月6日届满。本次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
2025-11-12│其他事项
──────┴──────────────────────────────────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4384股,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4%;
3、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
公司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期激励计划简述
本期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4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
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
2025-09-23│其他事项
──────┴──────────────────────────────────
1、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2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25日
3、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人
4、预留授予数量:26.00万股
5、预留授予价格:7.21元/股(调整后)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有关规则,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昌”)完成
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4年9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