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1 朝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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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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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达音响 │ 25035.82│ ---│ 75.41│ ---│ 1647.9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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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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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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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 1.67亿│ 3037.14万│ 1.54亿│ 92.23│ 3652.13万│ 2022-11-18│
│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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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 1.47亿│ ---│ 4058.61万│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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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 4788.04万│ 2296.74万│ 4804.05万│ 100.00│ ---│ 2022-11-18│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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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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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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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飞达音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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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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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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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1月30│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召│
│ │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 │以现金方式收购分立后的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飞达音响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飞达音响”)95.4091%股份。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广州飞达音响股│
│ │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以下合称“原协议”)的约定,在飞达音响│
│ │完成分立后,公司分两期受让出让方所持股份:第一期公司受让中邦制造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 │飞达音响75.4091%股份;第二期公司受让广州伟溢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
│ │称“伟溢投资”)所持有的飞达音响20%股份,将在第一期股份转让的交割完成之日起2年届│
│ │满后180日内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第一期受让股权的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3月完成,具体内 │
│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2-017),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飞达音响75.4091%股权。 │
│ │ 2023年8月,公司受让王本银先生所持有飞达音响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
│ │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飞达音响76.4091%的股权。 │
│ │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
│ │ 近日,公司与伟溢投资、飞达音响原实际控制人何欢潮先生共同确认,朝阳科技受让伟│
│ │溢投资所持有的飞达音响20%股权的先决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原协议的相关约定,就上述 │
│ │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已办理完毕,飞达音响已收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核准变更登记(备│
│ │案)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飞达音响96.409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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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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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0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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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09 │质押占总股本(%)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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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郭丽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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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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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0-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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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1-19 │解押股数(万股) │3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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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8日郭丽勤质押了27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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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9日郭丽勤解除质押37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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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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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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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RISUN VIET│ ---│人民币 │2018-10-25│---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NAM COMPA│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NY LIMITED│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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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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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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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进行融资,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将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
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授权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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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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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
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等计提了资产
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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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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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3、上述董事的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2、上述监事的薪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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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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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该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2908107.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5756914.9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575691.4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426245757.2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7749893.0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97749893.04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5253115股。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拟以当前公司股份总数135253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5165809.9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1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
施,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5165809.9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1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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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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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选举谌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谌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谌龙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谌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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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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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概述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扩大生产规模,践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朝阳”)追加投资不超
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用于公司位于越南河南省的海外生产基地的扩建。本次实际投
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
阶段实施。
本次追加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追加投资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英文名称:RISUNTEKVIETNAMCOMPANYLIMITED
3、注册地址:越南河南省金榜县一图公社同文四工业区,CN-04分区
4、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电子产品及其配件
5、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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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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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经参会代表民主选举,肖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肖坤先生将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肖坤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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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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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564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4.85%)的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鹏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405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
过135253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
7050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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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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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丽勤女
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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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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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0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308594XD
名称: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玖拾万零壹仟玖佰壹拾陆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郭丽勤
住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公路
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
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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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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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而未及目标值,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均为100%,同意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654万
份。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数
量调整为7.061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7654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
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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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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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
022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年6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九)2022年10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十)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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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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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5名。
2、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7.0616万份。
3、行权价格:15.21元/股。
4、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5、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
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6、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
022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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