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1 朝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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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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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08│ 17.32│ 3.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9│ 15.21│ 3396.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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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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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达音响 │ 25035.82│ ---│ 75.41│ ---│ 1647.9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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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 1.67亿│ 3037.14万│ 1.54亿│ 92.23│ 3652.13万│ 2022-11-18│
│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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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 1.47亿│ ---│ 4058.61万│ ---│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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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 4788.04万│ 2296.74万│ 4804.05万│ 100.00│ ---│ 2022-11-18│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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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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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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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市鑫鸿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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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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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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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优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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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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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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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优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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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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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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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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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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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优瑞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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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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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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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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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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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0 │质押股数(万股)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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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09 │质押占总股本(%) │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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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郭丽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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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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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0-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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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1-19 │解押股数(万股) │3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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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18日郭丽勤质押了27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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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9日郭丽勤解除质押378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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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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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RISUN VIET│ ---│人民币 │2018-10-25│---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NAM COMPA│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NY LIMITED│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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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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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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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并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4、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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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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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23.3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5.21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84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9月29日
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223.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21元/
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60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5,253,115股的1.92%。其中,首次授予234.5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0.19%,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3%;预留授予25.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9.8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
4、授予价格:15.21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91人,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
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至2027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该期的解除限售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1、上述各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准;
2、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
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100%;若该期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则激励对象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
,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期内,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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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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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由专人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是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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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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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
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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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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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
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
股票期权共计2.52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于2025年6月19日
届满,在可行权期内,45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共计78.2499万份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到期未
行权,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2万份,董事会决定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2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52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
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
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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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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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
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期限于2025年6月19日届满,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在可行权期内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计
2.52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工作。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的工作。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
5年6月19日。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
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的工作。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
5年10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
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及数量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于2025年6月19日届满
。在可行权期内,45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共计78.2499万份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2万份。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规则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可行权但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
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故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拟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同
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在可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万份。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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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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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进行融资,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将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
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
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授权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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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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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
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等计提了资产
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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