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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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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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16│ 12.97│ 4.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5│ 10.53│ 1710.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7│ 10.28│ 358.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8.36│ 809.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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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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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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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芯瑞达新型显示│ 1000.00│ ---│ 100.00│ ---│ -19.31│ 人民币│
│器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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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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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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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2.68亿│ 2557.37万│ 2.59亿│ 81.37│ 2049.11万│ 2025-03-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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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3.18亿│ 2557.37万│ 2.59亿│ 81.37│ 2049.11万│ 2025-03-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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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器件扩建项 │ 22.76万│ ---│ 22.7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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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器件扩建项 │ 5045.59万│ ---│ 22.7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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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549.56万│ 516.34万│ 6415.95万│ 67.19│ ---│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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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 │ 1193.56万│ ---│ 1193.5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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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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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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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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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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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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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之参股公司安徽瑞龙│
│ │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的核心业务为汽车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及其核心│
│ │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芯瑞达持有瑞龙电子25.4237%的股权。 │
│ │ 基于对瑞龙电子发展前景的认可,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及其投资项目团队成员薛立夏拟向瑞龙电子增资,认购瑞龙电│
│ │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76.24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 │ 公司作为瑞龙电子股东同意本次增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自愿放弃行使本次增资│
│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瑞龙电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 │
│ │币12,276.248万元,公司对瑞龙电子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4.4374%(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为准)。 │
│ │ 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友先生直接持有瑞龙电子│
│ │26.7373%的股权,通过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龙合伙”)│
│ │持有瑞龙电子0.8475%的股权,现为瑞龙电子执行董事、瑞龙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
│ │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基金,公司持有启航基金9.09%的份额。2023年10月31日,公司 │
│ │与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母基金”)、安徽│
│ │金安智能电动汽车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参与投资设立启航基金。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
│ │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决策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
│ │程》等相关规定,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至 │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
│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
│ │友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69G3E2L │
│ │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69号中兴智能科技产业园 │
│ │ 注册资本:11,8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
│ │ 法定代表人:彭友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友先生直接持有瑞龙电子│
│ │26.7373%的股权,通过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瑞龙电子0.8475%的股 │
│ │权,现为瑞龙电子执行董事、瑞龙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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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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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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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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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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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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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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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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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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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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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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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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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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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2999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
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86157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4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8
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7900股后的223247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
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10
.28-0.3493438)/(1+0.199625)-0.25=8.0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回购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2500股调整为2999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为24081.9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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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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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由223435220股减少为223432221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5、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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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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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开始(参加现
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6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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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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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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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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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
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
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026)。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的回购股份的价
格区间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7900股后的223247
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79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
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223247320股×0.
25元/股=5581183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55811830÷223435220×10=2.497897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5811830元
÷223435220股=0.2497897元/股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
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6.96元/股-0.2497897元/股)÷(1+0)=26.71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并扣减已回购金额3721901.8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上限26.71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09438股,
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上限为797338股,占公司总股本223435220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的0.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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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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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6月26日
3、授予登记人数:57人
4、授予数量:96.86万股
5、授予价格:8.36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芯瑞达”)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21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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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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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79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76799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23234615股的0.34%,回购资金总金
额6358998.60元(不含利息、代扣税金等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34615股变更为2224666
20股。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20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25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
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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