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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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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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16│ 12.97│ 4.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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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5│ 10.53│ 1710.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7│ 10.28│ 358.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0│ 8.36│ 809.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4│ 8.11│ 188.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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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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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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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芯瑞达新型显示│ 1000.00│ ---│ 100.00│ ---│ -19.31│ 人民币│
│器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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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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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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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2.68亿│ 2557.37万│ 2.59亿│ 81.37│ 2049.11万│ 2025-03-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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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3.18亿│ 2557.37万│ 2.59亿│ 81.37│ 2049.11万│ 2025-03-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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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器件扩建项 │ 22.76万│ ---│ 22.7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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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器件扩建项 │ 5045.59万│ ---│ 22.7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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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549.56万│ 516.34万│ 6415.95万│ 67.19│ ---│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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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运营资金 │ 1193.56万│ ---│ 1193.5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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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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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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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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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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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之参股公司安徽瑞龙│
│ │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的核心业务为汽车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及其核心│
│ │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芯瑞达持有瑞龙电子25.4237%的股权。 │
│ │ 基于对瑞龙电子发展前景的认可,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及其投资项目团队成员薛立夏拟向瑞龙电子增资,认购瑞龙电│
│ │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76.24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 │ 公司作为瑞龙电子股东同意本次增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自愿放弃行使本次增资│
│ │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瑞龙电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 │
│ │币12,276.248万元,公司对瑞龙电子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4.4374%(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为准)。 │
│ │ 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友先生直接持有瑞龙电子│
│ │26.7373%的股权,通过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龙合伙”)│
│ │持有瑞龙电子0.8475%的股权,现为瑞龙电子执行董事、瑞龙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
│ │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基金,公司持有启航基金9.09%的份额。2023年10月31日,公司 │
│ │与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母基金”)、安徽│
│ │金安智能电动汽车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参与投资设立启航基金。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
│ │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决策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
│ │程》等相关规定,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至 │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
│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
│ │友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69G3E2L │
│ │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69号中兴智能科技产业园 │
│ │ 注册资本:11,8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
│ │ 法定代表人:彭友 │
│ │ (四)关联关系说明 │
│ │ 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友先生直接持有瑞龙电子│
│ │26.7373%的股权,通过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瑞龙电子0.8475%的股 │
│ │权,现为瑞龙电子执行董事、瑞龙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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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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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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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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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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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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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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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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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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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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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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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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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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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5年10月24日
2、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5年11月20日
3、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2人
4、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3.28万股
5、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1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
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登记人数为57人,授予数量为96.86万股。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
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
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已披露计划的差异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8.36元调整为8.11元。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徽验字〔202
5〕第008号:截至2025年11月3日止,公司共收到唐先胜出资人民币544992元、吴疆出资人民
币1343016元,合计人民币1888008元。公司本次增减变动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432221元
,股本人民币223432221元,已经合肥中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0月1
5日出具中徽验字〔2025〕第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11月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
币223665021元,累计股本人民币2236650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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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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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
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86157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4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8
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7900股后的22324732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10
.28-0.3493438)/(1+0.199625)-0.25=8.0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回购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2500股调整为2999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4081.9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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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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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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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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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74126.29元,未分配利润
为564999506.3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1217912.54元,未分配利润为514421628.23元;按
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4421628.23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
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343522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87900股后的总股本223247320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为人民币33487098.00元。
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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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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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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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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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0月24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3.28万股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
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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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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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
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5月21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
予登记人数为57人,授予数量为96.86万股。
(七)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87900股后的223247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
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36元/股调整为8.11元/股(8.3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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