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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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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 100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安徽省国海瑞丞芯车│ 7000.00│ ---│ 6.31│ ---│ 0.00│ 人民币│ │联动创业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 3000.00│ ---│ 3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2.68亿│ 7688.59万│ 1.69亿│ 62.90│ 3263.62万│ 2024-08-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 2.68亿│ 7688.59万│ 1.69亿│ 62.90│ 3263.62万│ 2024-08-31│ │件扩建项目 │ │ │ │ │ │ │ ├─────────┼──────┼─────┼─────┼─────┼─────┼──────┤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 │ 5045.59万│ ---│ 22.76万│ 0.45│ ---│ 2024-08-31│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549.56万│ 432.01万│ 2067.42万│ 21.65│ ---│ 2024-08-31│ ├─────────┼──────┼─────┼─────┼─────┼─────┼──────┤ │补充运营资金 │ 1193.56万│ ---│ 1193.56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1-21 │ ├──────┼────────────────────────────────────────┤ │关联方 │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作为合伙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借助产业链资源整合,通过提高│ │ │厂商供应链级次,推动公司车载显示业务快速起量、成长,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 │ │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芜湖市瑞丞战新产业贰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瑞丞贰号基金”)、合肥耀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耀慧”)、盈泰信息咨│ │ │询(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泰咨询”)、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龙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 │ │ │设立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 │ │准名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股30%,瑞丞贰号基金出资1000万元 │ │ │人民币占股10%,合肥耀慧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盈泰咨询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股│ │ │10%,瑞龙投资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股40%。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共同出资方瑞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彭友先生,彭友先生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7%),持有公司股东安徽鑫辉信息 │ │ │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的出资份额,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瑞龙投资 │ │ │有限合伙人唐先胜先生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瑞龙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唐先胜│ │ │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 │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 │ │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名称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33FCA9L │ │ │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02日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董事长彭友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先胜先生│ │ │作为合伙人投资设立瑞龙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瑞龙│ │ │投资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7│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 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根据外部环境、公司战略对募投项目“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明细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并 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2024年8月31日延迟至2025年8月31日。本议案不构成关联 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 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 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 2024-03-27│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 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 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 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 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 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此额度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购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 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 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 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 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3-27│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 元在安徽芜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芯瑞达车载显示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 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芯瑞达车载显示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100%。 5、注册地址:安徽芜湖 6、法定代表人:彭友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 2024-03-27│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公告如下 :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 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 2024-03-27│银行授信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 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 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 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 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 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03-27│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079 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92826.04元,扣除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0056 05.9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227 9153.5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732785.0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94005.39元,减本报 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按照母 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 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 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 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 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 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 2024-03-27│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规范 ,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 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黄荷暑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唐先胜先生、吕国 强先生(独立董事)。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黄荷暑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张红贵先生、吕国 强先生(独立董事)。 ──────┬────────────────────────────────── 2024-01-18│价格调整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20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 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 年5月30日。 6、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 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 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10.53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10.53-0. 2478149)。 ──────┬────────────────────────────────── 2024-01-10│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鹏生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王鹏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王鹏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鹏生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王鹏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76000股(其中包括参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共计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4%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鹏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 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 行股份管理,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王鹏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鹏生先生在 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4-01-10│其他事项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泉涌先生 为公司2024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2023-11-21│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借助产业链资源整合,通过提高厂 商供应链级次,推动公司车载显示业务快速起量、成长,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实现 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与芜湖市瑞丞战新产业贰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丞 贰号基金”)、合肥耀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耀慧”)、盈泰信息咨询(深圳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泰咨询”)、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龙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共同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安徽瑞龙 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名为准)。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股30%,瑞丞贰号基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合 肥耀慧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盈泰咨询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瑞龙投资出资40 00万元人民币占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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