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5 北摩高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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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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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太航空设备有│ 4000.00│ ---│ 66.67│ ---│ -172.38│ 人民币│
│限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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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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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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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 2.85亿│ 2999.10万│ 1.73亿│ 92.07│ 0.00│ 2023-12-31│
│张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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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 1.45亿│ ---│ 1.28亿│ 100.00│ 0.00│ 2023-12-31│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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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 8000.00万│ ---│ 577.34万│ 100.00│ 0.00│ ---│
│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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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 0.00│ 1304.16万│ 2227.81万│ 36.46│ 0.00│ 2025-12-31│
│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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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2.64亿│ 0.00│ 2.64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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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 ---│ 1.28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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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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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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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
失合计131,290,205.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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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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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
务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进度顺利完成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
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福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
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
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已签署6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
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因定期轮换超期、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4年度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审计具体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审计
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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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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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6154211.77元,提取盈余公积1
8373335.50元,扣除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3229752.00元、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829
63400.0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08412275.73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
226204797.62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117792521.89元人民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3185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7632632.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47.25%。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实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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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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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管列席。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青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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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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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
事会选举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
届满之日止。
夏青松先生简历如下:
夏青松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8月至2003年5月,担任
擦厂技术员;2001年9月至2015年10月,担任公司监事;2003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北摩高
科供应保障部副部长,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库管中心主任、监事。
夏青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9159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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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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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
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额度,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
支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城支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理授信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
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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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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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3826276.18
元,提取盈余公积4382627.62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39443648.56元人民币,2023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股利23229752.0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059762535.75元人民币,截至
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075976432.31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
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88631103.83元,其中,股本溢价1188631103.8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
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等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33185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2963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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