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6 宇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1│ 39.99│ 10.0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2│ 10.59│ 6359.3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5│ 7.21│ 661.16万│
├───────────┼───────────┼───────────┼───────────┤
│增发 │ 2023-12-08│ 14.90│ 9.3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 2250.00│ ---│ 9.00│ ---│ 0.00│ 人民币│
│仓储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 8.50亿│ 8818.20万│ 8.57亿│ 100.77│ ---│ 2026-06-30│
│期 │ │ │ │ │ │ │
├─────────┼──────┼─────┼─────┼─────┼─────┼──────┤
│一套24万吨/年顺酐 │ 8.50亿│ 8818.20万│ 9.45亿│ 111.20│ 0.00│ 2026-06-30│
│装置、一套20万吨/ │ │ │ │ │ │ │
│年乙酸异丙酯及加氢│ │ │ │ │ │ │
│装置和一套30万吨/ │ │ │ │ │ │ │
│年乙酸乙酯装置(以│ │ │ │ │ │ │
│技术改造方式,通过│ │ │ │ │ │ │
│“50万吨/年乙酸酯 │ │ │ │ │ │ │
│及其衍生物项目”重│ │ │ │ │ │ │
│新报批,装置改造的│ │ │ │ │ │ │
│费用使用公司自筹/ │ │ │ │ │ │ │
│自有资金)、一套4.│ │ │ │ │ │ │
│6万吨/年PTMEG装置 │ │ │ │ │ │ │
│及项目配套公用工程│ │ │ │ │ │ │
│等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64.08万│ ---│ 8864.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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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博科│
│ │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量财务资助112,626.2│
│ │6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 │
│ │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
│ │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1年。 │
│ │ 2、审批程序 │
│ │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
│ │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富”)、惠州市博科汇锦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锦”)属于关联方(张东之、聂栋良、胡先君│
│ │、周丽萍、湛明均为博科汇富合伙人,申武为博科汇锦合伙人),其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
│ │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 │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胡先念 393.34万 1.23 4.22 2023-07-05
─────────────────────────────────────────────────
合计 393.34万 1.2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17.06亿│人民币 │2024-03-01│---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4.73亿│人民币 │2019-08-20│---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3.41亿│人民币 │2024-10-22│---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1.59亿│人民币 │2025-10-17│---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1.50亿│人民币 │2021-06-10│---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1.50亿│人民币 │2021-06-10│---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1.38亿│人民币 │2025-02-18│---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1.20亿│人民币 │2021-12-31│---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1.20亿│人民币 │2021-12-24│---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1.04亿│人民币 │2025-12-18│---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9529.21万│人民币 │2025-09-10│---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8687.90万│人民币 │2024-11-11│---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7071.43万│人民币 │2023-06-21│---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59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3970.00万│人民币 │2023-07-14│---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2242.59万│人民币 │2025-02-18│---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22-05-26│--- │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0.0000│人民币 │2023-01-20│--- │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23-09-22│--- │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0.0000│人民币 │2023-06-16│2025-04-04│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化│ 0.0000│人民币 │2023-06-16│2025-03-05│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工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博科环│ 0.0000│人民币 │2025-12-29│--- │连带责任│否 │是 │
│源科技股份│保新材料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宇新能│惠州宇新新│ ---│人民币 │2019-08-20│2025-04-17│连带责任│是 │是 │
│源科技股份│材料有限公│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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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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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
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7-02│其他事项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
司股东倪毓蓓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
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47987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
6月30日,股东倪毓蓓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6月2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
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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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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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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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
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念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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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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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拟向博科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量财务资助11
2626.26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
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
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年。
2、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惠
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富”)、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锦”)属于关联方(张东之、聂栋良、胡先君、周丽
萍、湛明均为博科汇富合伙人,申武为博科汇锦合伙人),其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
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
──────┬──────────────────────────────────
2026-04-28│企业借贷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宇
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拟向控股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宇新新材”)、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新材”)提供借款,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因宇新新材、博科新材建设及经营所需,在不影响宇新化工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宇新
化工拟向宇新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221.22万元)、向博
科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31073.66万元)的借款,借款期
限60个月,借款利率按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的利率执行,借款额度可循环使
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审批程序
宇新化工本次向宇新新材、博科新材提供借款需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应提交宇
新股份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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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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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
过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
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
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
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
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
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
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宇新化工”“宇新新
材”“博科新材”)。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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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25年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合计5904.19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5904.19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718.
0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公司根据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93.06万元,其他应收款本期转回坏
账准备74.9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
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4.53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部分化工原料及库存商品受市
场价格波动影响,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故计提相应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计提19.33
万元,库存商品计提755.20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4日,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逐步扩大,同时受国际政治、经
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结合公司进出口
业务收支的预期,从外汇保值、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及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的角度出发,公
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
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
过3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
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
4、投资期限: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该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主要来自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对外进出
口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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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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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状况
决定。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及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经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后的闲置自有
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亿元,该额度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2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操作。
8、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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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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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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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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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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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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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本方案的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
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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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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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2025年
度审计工作中,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
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继续聘请其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
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决定其审计报酬。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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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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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
26年2月11日、2026年3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为130.5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5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22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3%,成交总金额为59995058.35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回购股份1305000股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4017600股用于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
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6〕7号),截至2026年3月19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本员
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05000股公司股票的认购资金总计820845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有资金、员工合法薪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30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1日通过非
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3期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上述非交易过户股份来源及过户总金额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持股计划方案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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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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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1日、202
6年3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27228;
3、开户时间:2026年3月10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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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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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宇新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59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3月23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3月27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22.2万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85人
7、行权价格:10.07元/份。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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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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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3月23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22.2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285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07元/份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23日为首次授权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5名激励对象授予322.2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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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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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
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3、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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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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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倪毓蓓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47987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
倪毓蓓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1363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倪毓蓓女士配偶张林峰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650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张林峰先生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私
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5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584276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将以上三者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4%,为公司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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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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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3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3月5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
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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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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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等,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惠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94045819W
名称: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零壹拾贰万壹仟叁佰玖拾贰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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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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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称“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拟开展业务如下:
1、本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5000万元,
期限1年。具体授信事宜按双方合同约定。
2、本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低信用风险业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币种)15000万元,业
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等,由本公司提供100%保证金或足额存单等
质押担保。
二、审议程序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无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此项授权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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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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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
产管理楼503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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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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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二、与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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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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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转报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
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湾)应急罚〔2026〕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经查,发现宇新化工未采取措施消除6
月18日火灾隐患;二是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除6月22日事故隐患,对大亚
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相关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
项,《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
条以及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46、序号95的规定,决定对惠州宇新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处以人民币陆拾壹万元(¥610000
.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违法事实
一是未采取措施消除6月18日火灾隐患;二是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除6
月22日事故隐患,对大亚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二)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6月18日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
二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第十条第一款,以及参
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46的规定,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对1处事故
隐患采取措施消除,对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的行政处罚。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及时消除6月22日事故隐患
,对大亚湾宇新化工公司“6·22”一般触电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
四条第(一)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第十条第
一款,以及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95的规定,该起事故为一般事故,惠州
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对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
陆拾万元(¥6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第二十一条“当事人
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同一条款的不同违法情形,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
法行为的,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条款规定的不同违法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裁
量,合并处罚。”的规定,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
并处罚,对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陆拾壹万元(¥610000.00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针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宇新化工决定不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
行政复议,亦不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针对发生的两起事故,公司已经召开事故反思会,深剖事故教训,严诊设计一致性,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精准管控风险,全面开展HAZOP分析。优化全员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生产
意识。聚焦深层次问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隐患进行高标准整改。强化安全组织机
构,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着力承包商一体化管理,稳妥有序推进维保单位的更换,从严择优选
择素质过硬的维保队伍。强化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筑牢安全生产坚固屏障。
3.公司已按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深刻总结本次事故和行政处罚
的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体系、标准化、信息
化建设、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安全文化等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
绝此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情形;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
形。
2.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及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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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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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月22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
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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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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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
)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
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实际经营状况、发展战略、股东回报、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回报和长期增值;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加强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过程中的监督
作用,强化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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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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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1)截至2026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3会
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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