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87 京北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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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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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 3.44亿│ 1087.00万│ 2.87亿│ 83.52│ 2051.41万│ 2026-05-31│
│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自有流动资金 │ 1.43亿│ ---│ 1.4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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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云计算│ 1.79亿│ 552.00万│ 1.67亿│ 93.35│ ---│ 2026-05-31│
│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 │ │ │ │ │ │
│术中心项目 │ │ │ │ │ │ │
├─────────┼──────┼─────┼─────┼─────┼─────┼──────┤
│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 1.51亿│ 0.00│ 820.00万│ 100.00│ ---│ ---│
│设项目(已终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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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2亿│ 0.00│ 3.3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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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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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5 │转让比例(%) │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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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78亿 │转让价格(元)│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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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702.31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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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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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康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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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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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5 │交易金额(元)│4.7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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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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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标的类型 │股权 │
│ │条件流通股37,023,115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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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康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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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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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永道投资”)与受让方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康祺一│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乾元”)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永道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证乾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3,1│
│ │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
│ │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12.92元/股(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14.35元/│
│ │股的90%),转让总价款(含税价)为478,338,645.80元(大写:肆亿柒仟捌佰叁拾叁万捌 │
│ │仟陆佰肆拾伍元捌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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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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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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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
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1816份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6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
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538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8%,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
对除离职人员外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2248276份予以注销;对除离职人员外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0523份予以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1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0092份;注销
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606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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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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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
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1816份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6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
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538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8%,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
对除离职人员外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2248276份予以注销;对除离职人员外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0523份予以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1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0092份;注销
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6061份。
若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注销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1
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
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
果为准)。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上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且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已完成,则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方
法及结果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73391*(1+0.4)=102747份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2997697*(1+0.4)=4196776份
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470515*(1+0.4)=658721份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导致各激励对象实际调整后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明细之
总和与上述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存在差异,实际调整后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
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12.12-0.25)/(1+0.4)=8.48元/份(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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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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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
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202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5%,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
对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
400股予以回购注销;对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500股予以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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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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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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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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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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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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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9)。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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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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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4%,涉及
人数1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67536元。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并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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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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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
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
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04元/股,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总额共计人
民币67,536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7,907,602股变更为617,899,202股,注册资本将
由617,907,602元变更为617,899,20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变更登记等相关程
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
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82652688
5、传真:010-82652116
6、邮箱:mail@northking.net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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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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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道投资”)与受让方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康
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乾元”)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永道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证乾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3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费振勇先生、刘海凝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永道
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天津和道”)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60872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中证乾元未持有公司
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238
49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0%;中证乾元持有公司股份370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应控制权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中证乾元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
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永道投资的通知,获悉其与中证乾元(代表“中证乾元康祺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道投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
式向中证乾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31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12.92元/股(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14.35元/股的90
%),转让总价款(含税价)为478338645.80元(大写:肆亿柒仟捌佰叁拾叁万捌仟陆佰肆拾
伍元捌角)。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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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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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北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为16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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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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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
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聘请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4、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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