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93 奥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3│ 26.88│ 11.21亿│
├───────────┼───────────┼───────────┼───────────┤
│增发 │ 2022-08-10│ 40.90│ 16.6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ENER GY ADVA NCES │ 21086.40│ ---│ 100.00│ ---│ 0.00│ 人民币│
│PTE.LTD. │ │ │ │ │ │ │
├─────────┼─────┼─────┼─────┼─────┼──────┼──────┤
│海南晟石科技有限公│ 500.00│ ---│ 100.00│ ---│ 82.71│ 人民币│
│司 │ │ │ │ │ │ │
├─────────┼─────┼─────┼─────┼─────┼──────┼──────┤
│日本AOHA I科技株式│ 22.40│ ---│ 100.00│ ---│ 0.00│ 人民币│
│会社 │ │ │ │ │ │ │
├─────────┼─────┼─────┼─────┼─────┼──────┼──────┤
│深圳市移存宝科技有│ 1.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恒电天储科技│ 1.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海升企业管理│ ---│ ---│ 100.00│ ---│ -1.2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 ---│ ---│ 100.00│ ---│ -3281.7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 12.00亿│ 2.06亿│ 6.81亿│ 56.75│ -817.95万│ 2024-03-31│
│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1亿│ 1.21亿│ 1.21亿│ 100.00│ 0.00│ ---│
├─────────┼──────┼─────┼─────┼─────┼─────┼──────┤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1.50亿│ 3616.29万│ 1.03亿│ 68.92│ ---│ 2024-09-30│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6亿│ 2415.47万│ 3183.66万│ 21.87│ ---│ 2024-03-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69亿│ 0.00│ 1.69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2.2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2.1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2.0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1.9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1.6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1.4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1.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1.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1.4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1.0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8573.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8320.4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7900.8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7721.2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7233.5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6667.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1959.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20.7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数字能源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数字能源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深圳移速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深圳奥达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5年4月1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507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2%,最高成交价40.57元/股,最
低成交价27.61元/股,成交总金额79941648.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
施完成。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54322”。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00号),截至2026年7月4日止,已实际收
到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员工实际缴纳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96144000元,公司员工合计
认购公司股份32048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助。参与本次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人员为332人(不含预留部分)。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0480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东
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累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1.16%,过户价格为30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
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
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在履行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
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
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解锁,
各批次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40%、20%。各批次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关系。
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
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本计划进行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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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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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简称:奥海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80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7月22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7月30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0.00万份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元/份
7、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人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东莞市奥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已
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2026-07-23│对外投资
──────┴──────────────────────────────────
1、本次投资事项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项目实施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研
发及生产用房的租赁入驻手续,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需要一定周期,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
策调整、项目审批或租赁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
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产值及税收预估等为基于当前情况的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
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4、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所作决策,但宏观环境
、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
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AI智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作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相关业务目前尚处于早
期孵化和市场拓展阶段。2025年度,该等业务尚未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因此在智新控制系统有
限公司的当期营收中占比为零。鉴于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尚存在较大变数,上述业
务未来的收入实现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升级,充分发挥公司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大规模量
产经验,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协议》,由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独家出资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智新控制研
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的领先地位,并前瞻布局AI智
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7亿元(其中研发投
入4亿元、固定资产投入1.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2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方
甲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主体: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3、项目描述:投资主体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是一家深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领域十余年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VCU)、电机控制器(MCU)、电池管
理系统(BMS)为核心基石业务,拥有十年以上的深厚技术积淀与大规模量产交付经验;近年
来,公司依托在嵌入式AI算法、车规级硬件设计及复杂系统集成方面的核心底层能力,积极实
施“汽车+”跨界战略升级,前瞻布局AI智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
。
在上述前沿业务布局的基础上,乙方投资兴建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建
设研发中心及SMT/THT/涂覆线体、装配测试包装线,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及AI智算备灾
发电控制系统、机器人中央域控单元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测试,相关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
求,年用电、用水、用气等能耗指标要求。
4、项目投资规模:乙方预计项目新增总投资约5.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研
发投入4亿元。
5、预计产出规模:项目于2026年投产/运营,2030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值/营
业收入30亿元,预计在甲方辖区依法缴纳的相关税约1亿元。5年内预计乙方研发人员规模达50
0人,并取得发明专利120项、软件著作权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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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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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根据《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2、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
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上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份额调
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90.00万
份调整为80.00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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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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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7月22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元/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2名。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7月22日为
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三)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
司股本总额27,604.00万股的0.40%。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7,604.00万股的0.3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1.82%;
预留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7,604.00万股的0.07%,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8.18%。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
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
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6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2、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
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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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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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
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
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
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
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
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
利、蘅东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科力尔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
程峰,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大族激光、中科飞测等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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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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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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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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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以区间数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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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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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股份183,485,70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51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67,359,50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16,126,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19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人,代表股份21,545,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41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16,126,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194%。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491,7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3%;反对6,991,494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91%;反对6,991,49
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9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25,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64%;反对6,956,386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2%;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5,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37%;反对6,956,38
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64%;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5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88%;反对10,621,11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5%;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9,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815%;反对10,621,1
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53%;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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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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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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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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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0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0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8人,代表股份188,971,51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65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67,359,60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2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人,代表股份21,61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33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3人,代表股份27,031,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4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21,61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330%。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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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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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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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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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上述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
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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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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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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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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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智新
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量沃科技有
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新材
料”)、AOHAI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海”)、AOHAIINTERNA
TIONAL(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海”)、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字能源”)、量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量沃”)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人民币等值授信额度不超过73亿元,美元
等值授信额度不超过3.75亿美元。授信额度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形式使用。拟向
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上述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将依据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另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
指定的其他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处理银行授信申请、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相关事宜,并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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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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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根据跨国企业集团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
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
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实现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出)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
币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的经营需要
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及综合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选择。
本次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公司包括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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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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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
现金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614910.3
2元,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861491.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7646334.95元,
扣除2025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40959852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5801234.24元;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1825792.08元。
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175801234.24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扣除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6年4月17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3609660股)的股本总
额27243034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人民币163458204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26916408元;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4674439.20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1590847.20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4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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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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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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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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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等值50亿元人民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有效期限
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
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
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本次批准
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等值5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2、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经营资质的国内外金融机构。
3、币种与业务品种: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
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印度卢比、印尼盾、越南盾、
日元等。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
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
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
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因内控制度不
完善等原因,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
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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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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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9亿元(含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行
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9亿元(含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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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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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股东吉安市奥悦企业投
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安奥悦”)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累计不超过7000000股(含),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的2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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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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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陈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华先生,男,1983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
至2022年,任广东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至今,任公司总裁办
主任、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陈华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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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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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对象东莞
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新材
料”)、AOHAI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海”)、AOHAIINTERNA
TIONAL(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海”)、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字能源”)、江西吉安海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海升”)经营发
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93.2亿元人民币及等值2300万美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形式使用。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如下:上述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
依据实际获批的授信额度另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士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处理银行授信申请、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并签
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授权自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下半
年召开审议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议案的股东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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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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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
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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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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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行使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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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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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
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
先生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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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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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9
元/股(含)调整为58.1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
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4)及《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5月2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5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3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5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556.23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
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5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
5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最高成交价为5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7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449908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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