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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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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993 奥海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越南奥海 │ 2850.72│ ---│ 100.00│ ---│ -18.70│ 人民币│ ├─────────┼─────┼─────┼─────┼─────┼──────┼──────┤ │新加坡奥海储能 │ 1425.36│ ---│ 100.00│ ---│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 12.00亿│ 1.82亿│ 6.57亿│ 54.75│ 1281.63万│ 2024-03-31│ │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1.50亿│ 2327.58万│ 9048.57万│ 60.32│ ---│ 2024-09-30│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6亿│ 1822.96万│ 2591.15万│ 17.80│ ---│ 2024-03-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69亿│ 0.00│ 1.69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2.47亿│人民币 │2023-12-01│2024-12-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1.48亿│人民币 │2023-04-01│2024-04-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1.31亿│人民币 │2022-04-01│2025-04-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1.06亿│人民币 │2023-05-01│2024-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9688.04万│人民币 │2022-09-01│2023-09-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4383.10万│人民币 │2023-05-01│2024-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4263.41万│人民币 │2024-03-01│2025-03-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7.44万│人民币 │2024-06-01│2025-06-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江西奥海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6-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智新控制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深圳奥达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深圳移速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奥海新材料│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数字能源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香港奥海 │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东莞市奥海│新加坡奥海│ 0.0000│人民币 │2024-05-01│2025-05-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30│股权回购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0 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0.67元/股;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81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34%,最高成交价为2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356.40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10-29│对外担保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4年10月25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AOHAIINT ERNATIONAL(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2.8亿元人民币、52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 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 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 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 先生召集并主持。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29│股权回购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董事长刘昊先 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刘昊先生于2024年10月25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昊先生通 过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9,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1%,为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人刘昊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 元(含8000万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提议人控股的深 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刘蕾、刘旭、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吉安 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 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2,4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0%。截至提议前,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刘 蕾尚未减持;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减持607,000股;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 合伙)减持114,281股;刘旭减持415,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 来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0-29│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7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8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80 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0.67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83526股至19 670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6%至0.71%。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 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8-0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公司股东刘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3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 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0.36%。 2、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公司股东刘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 过7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7%。 3、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公司股东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 安奥悦”)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6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4、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公司股东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 安奥鑫”)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5、公司总股本27604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匡翠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7日 至2024年11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50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8%。符合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25%的规定及符合“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规定。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吉安奥悦、 吉安奥鑫为一致行动人,按照规定,在减持股份时,应当合并计算减持比例。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以上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024-07-22│其他事项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工业园已投入使用,公司证券事务 部因工作需要,已于近日完成办公地址的搬迁工作,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除以上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均 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投资者联系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号码: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邮政编码:523723 上述办公地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4-04-30│对外担保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4年4月27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智新控制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控制”)、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 达”)、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速”)、深圳市奥海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字能源”)、东莞市奥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新材料”)、奥海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奥海”)、AOHAI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 以下简称“新加坡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0.2 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 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4年4月27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 汇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 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本次批准 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累计不超过等值4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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