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998 优彩资源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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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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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万吨功能型复│ 4.32亿│ ---│ 2.48亿│ 100.67│ 2203.61万│ ---│
│合低熔点纤维项目二│ │ │ │ │ │ │
│期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功能性复 │ 4.14亿│ 1.48亿│ 2.56亿│ 62.51│ ---│ ---│
│合型特种纤维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 4148.94万│ ---│ ---│ ---│ ---│ ---│
│8万吨/年(二期)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1.00亿│ ---│ 5120.41万│ 103.82│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20亿│ ---│ 1.36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50亿│ ---│ 1.39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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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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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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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祝祥军自公
司聘任之日起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即将满六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
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祝祥军先生于近日已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信,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
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祝祥军先生
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祝祥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祝祥军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对祝祥军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治理、风
险控制、重大决策等各个方面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丁剑辉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丁剑辉先生当选后接任祝祥军先生原
担任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任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丁剑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剑辉先生简历
丁剑辉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在上海市何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8年1月至2016年12
月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7年至今在上海市华海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
伙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剑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
、规章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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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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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及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度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非独立董事戴梦茜,邹跃青,徐平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董事长戴泽新,年薪人民币64..96万元/年。
(二)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奖金等报酬。
以上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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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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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库存(远期订单)数量相当、
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4,000万元的的精对苯二甲酸(PTA)、乙
二醇(MEG)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024年度,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占用最高额度为619.28万元,投资品种为
精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
三、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的期货品种: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
(MEG)等商品期货品种。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及业务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
MEG)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4,000万元,业务期间为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
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
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
时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
关条件。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
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
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
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
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
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操作风险:可能由于交易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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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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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3亿元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
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需要提交20
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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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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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度
三、薪酬方案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戴梦茜,年薪人民币69.95万元/年;
财务总监徐平,年薪人民币57.26万元/年;
副总经理蒲党峰,年薪人民币67.25万元/年;
以上薪酬为基本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绩效奖金等报酬。
以上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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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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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
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我所执业
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焕琪,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晔,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江山,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江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处理处罚日期:2024
年5月21日,处理处罚类型:警示函(行政监管),实施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
监管局,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因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收
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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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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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
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审计,本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77.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739712093.34元。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068931.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4652594.5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34652594.54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审计。
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371553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暂以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
640740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金股利13001434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2025年也将结合经营情况以及资金使用
计划,适度采用中期分红或季度分红等方式,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根据公司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派发现
金分红总额48599602.95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178613945.35元,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3.21%。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
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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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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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及其子
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
名义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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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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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月7日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2月18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103.83万股(保留两位小数结果)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2元/股
限制性股票予人数:5人
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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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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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月7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103.83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2元/股
限制性股票予人数:5人
鉴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
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7日为授
予日,以3.42元/股的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03.8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26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3.83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的授予价格为3.57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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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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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57元/股调整为3.42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11月27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天,并于2024年12月9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
等事宜,本期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09900.00股后的32399735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发生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3.57-0.15=3.4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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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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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为适应新市场和事务
所战略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
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为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杨雄。
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
法律关系不变。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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