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1 中岩大地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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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24│ 30.16│ 6.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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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3│ 14.88│ 1800.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4│ 10.57│ 411.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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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 1500.00│ ---│ 5.00│ ---│ ---│ 人民币│
│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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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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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 1.00亿│ 0.00│ 3648.06万│ 100.00│ 0.00│ 2022-05-10│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6381.94万│ 0.00│ 6381.9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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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3859.64万│ 0.00│ 3859.6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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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项目 │ 4190.00万│ 0.00│ 330.36万│ 100.00│ 0.00│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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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90.00万│ 0.00│ 3872.63万│ 102.18│ 0.00│ 2023-12-31│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0.00万│ 147.49万│ 1334.15万│ 60.64│ 0.00│ 202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4.65亿│ 0.00│ 4.65亿│ 100.00│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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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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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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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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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标的类型 │股权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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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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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
│ │构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
│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富海浅棠”或“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全体合│
│ │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富海│
│ │浅棠认缴出资总额的33.3333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5-036)。 │
│ │ 为满足公司战略及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追加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公司与相 │
│ │关方增资后,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 │
│ │,占富海浅棠认缴出资总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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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30 │
├──────┼────────────────────────────────────────┤
│关联方 │王立建、吴剑波、武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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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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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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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
│ │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安排与子公司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
│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岩材料”)各股东经协商后,拟对天津中岩材料尚未│
│ │实缴部分的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天津中岩材料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2,848│
│ │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对天津中岩材料的直接持股比例由58%增加至85.67%, │
│ │天津中岩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动。 │
│ │ 天津中岩材料的股东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公司持股│
│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武思宇,天津中岩│
│ │材料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关联董事王立建、吴剑波、│
│ │武思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 │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王立建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32329********0032。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王立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
│ │,王立建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吴剑波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42724********2311。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吴剑波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吴│
│ │剑波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3、武思宇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230224********0015。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武思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
│ │,武思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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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易山 312.04万 1.77 63.27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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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2.04万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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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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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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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4.95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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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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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易山质押了223.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1 │质押股数(万股) │223.25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9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
│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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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10-13 │解押股数(万股) │312.39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易山质押了223.25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3日易山解除质押312.3886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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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2147.09万│人民币 │--- │2025-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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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665.96万│人民币 │--- │2025-06-30│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665.96万│人民币 │--- │2025-01-30│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302.53万│人民币 │--- │2025-07-17│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257.78万│人民币 │--- │2026-03-18│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135.00万│人民币 │--- │2027-06-12│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91.92万│人民币 │--- │2025-12-04│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环境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天津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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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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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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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将由11.25元/份调整为7.80元/份,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0000万份调整为
20.8794万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
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完成,行权比例为85.28%,故,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名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9029万份,行权价格为7.80元/份,第一
个行权期已获授的1.5368万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6、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44.7644万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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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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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机制
,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
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
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
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
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
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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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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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
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专项贷款
、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商业票据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本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
生重大影响。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
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
准。授信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具
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
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提高
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
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
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本
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
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在公司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
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处
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
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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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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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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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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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
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1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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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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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
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6070281.57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29132.24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12876746.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78843495.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7637948.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7884349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673811940.29元。
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目前总股本1743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元(含税),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51530.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2025年度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251530.47元;
(2)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不含
交易费用);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3251530.4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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