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1 中岩大地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 ---│ ---│ 79.55│ ---│ -18.26│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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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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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 1.00亿│ 0.00│ 3648.06万│ 100.00│ 0.00│ 2022-05-1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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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项目 │ 4190.00万│ 0.00│ 330.36万│ 100.00│ 0.00│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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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90.00万│ 0.00│ 3872.63万│ 102.18│ 0.00│ 2023-12-31│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0.00万│ 127.70万│ 1105.99万│ 50.27│ 0.00│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4.65亿│ 0.00│ 4.65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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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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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转让比例(%) │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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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1亿 │转让价格(元)│2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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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38.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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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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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易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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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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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交易金额(元)│6640.0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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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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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1│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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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易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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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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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5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家庄中│
│ │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吴│
│ │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股份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
│ │.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 │
│ │让281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 │
│ │宇向易山拟转让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
│ │82%);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 │1.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4%)。 │
│ │ 2024年10月15日,易山与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一(转让方):吴剑波 │
│ │ 甲方二(转让方):武思宇 │
│ │ 甲方三(转让方):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受让方):易山 │
│ │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 │ 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合意,甲方同意将其所合计持有的中岩大地公司6380000股股份( │
│ │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以下称“标的股份”)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予乙方,其中 │
│ │甲方一转让2810000股、甲方二转让2270000股、甲方三转让1300000股;乙方同意依据本协 │
│ │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目标公司的标的股份。 │
│ │ 3、转让价格及支付 │
│ │ 3.1本协议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23.6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人民币1507594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柒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以下称“转让 │
│ │价款”),其中应付甲方一转让价款为66400300元,应付甲方二转让价款为53640100元,应│
│ │付甲方三转让价款为30719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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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交易金额(元)│5364.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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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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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7│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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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易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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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思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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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5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家庄中│
│ │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吴剑│
│ │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股份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
│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2,8│
│ │1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宇向│
│ │易山拟转让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82│
│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 │1.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4%)。 │
│ │ 2024年10月15日,易山与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一(转让方):吴剑波 │
│ │ 甲方二(转让方):武思宇 │
│ │ 甲方三(转让方):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受让方):易山 │
│ │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 │ 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合意,甲方同意将其所合计持有的中岩大地公司6,380,000股股份 │
│ │(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以下称"标的股份")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予乙方,其中 │
│ │甲方一转让2,810,000股、甲方二转让2,270,000股、甲方三转让1,300,000股;乙方同意依 │
│ │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目标公司的标的股份。 │
│ │ 3、转让价格及支付 │
│ │ 3.1本协议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23.6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人民币150,759,4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柒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以下称"转让│
│ │价款"),其中应付甲方一转让价款为66,400,300元,应付甲方二转让价款为53,640,100元 │
│ │,应付甲方三转让价款为30,719,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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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交易金额(元)│3071.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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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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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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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易山 │
├──────┼────────────────────────────────────────┤
│卖方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15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家庄中│
│ │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吴剑│
│ │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股份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
│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28100│
│ │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宇向易山│
│ │拟转让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82%); │
│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03%(│
│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4%)。 │
│ │ 2024年10月15日,易山与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协议主体 │
│ │ 甲方一(转让方):吴剑波 │
│ │ 甲方二(转让方):武思宇 │
│ │ 甲方三(转让方):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受让方):易山 │
│ │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 │ 根据双方达成的有关合意,甲方同意将其所合计持有的中岩大地公司6380000股股份( │
│ │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以下称"标的股份")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予乙方,其中甲 │
│ │方一转让2810000股、甲方二转让2270000股、甲方三转让1300000股;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 │
│ │的约定自甲方受让目标公司的标的股份。 │
│ │ 3、转让价格及支付 │
│ │ 3.1本协议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23.6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人民币1507594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柒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以下称"转让价│
│ │款"),其中应付甲方一转让价款为66400300元,应付甲方二转让价款为53640100元,应付 │
│ │甲方三转让价款为30719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
│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易山 446.25万 3.52 69.95 2025-01-22
─────────────────────────────────────────────────
合计 446.25万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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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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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22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5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易山质押了223.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1 │质押股数(万股) │223.25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9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
│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易山质押了223.25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392.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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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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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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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易山
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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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易山
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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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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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
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其中对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岩工程技术”)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新增对河北中岩大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岩建材”)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公司与金融
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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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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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于2024年12月11日
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家庄中
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先生的通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6380000股公司股份事
项已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
15日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03%(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5.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山)》。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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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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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持有公司股份
17239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总股本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2673188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2317465股后的股份数量124414421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光磊先生计
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43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
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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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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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含4.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此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
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
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或非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
元(含4.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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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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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
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田义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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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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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0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
备。截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2043.85万元,占2024年三季度归母净利
润的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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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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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0月15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石
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股份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5
.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2
81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宇向易
山拟转让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82%);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1.03%(占
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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