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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00300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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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3001 中岩大地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 1.00亿│ 0.00│ 3648.06万│ 100.00│ 0.00│ 2022-05-10│ │目 │ │ │ │ │ │ │ ├─────────┼──────┼─────┼─────┼─────┼─────┼──────┤ │环境修复项目 │ 4190.00万│ 0.00│ 330.36万│ 100.00│ 0.00│ 2022-05-1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90.00万│ 616.48万│ 3872.63万│ 102.18│ 0.00│ 2023-12-31│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0.00万│ 292.25万│ 978.29万│ 44.47│ 0.00│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4.65亿│ 0.00│ 4.65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2-02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岩大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概述 │ │ │ 1、2024年1月31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岩大地│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 │ │公司布局海外的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越南指南针”)的发展需求,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岩大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岩香港”)在原已审批的250万美元投资额的基础上对越南指南针增加投资800│ │ │万美元,完成增资后,公司对越南指南针的计划投资总额为1050万美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972.7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7│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数的30%。 (三)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 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 不超过35名(含35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 ──────┬────────────────────────────────── 2024-04-17│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机制 ,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 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 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 2024-04-17│其他事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 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 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 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 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根据 签订的绩效协议确定绩效奖金。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4-04-17│价格调整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 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 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5)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 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7)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 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8)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10)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 3名激励对象28325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 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7月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止目前 最新总股本12733047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550585股后的125779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518191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9095791.55元(含税)。 前述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11.004-0.1518191≈10.852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10.374-0.1518191≈10.22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004元/股调整为10.852元/股,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374元/股调整为10.222元/股。 ──────┬────────────────────────────────── 2024-04-17│银行授信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 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 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 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本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 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 请协议为准。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 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 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各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 他相关法律文件。 ──────┬────────────────────────────────── 2024-04-17│其他事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 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川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 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 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4-04-17│其他事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 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840.9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3.72%。 ──────┬────────────────────────────────── 2024-04-17│其他事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13767159.58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08622.08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37885112.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60353752.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5643948.6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60353752.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59478703.8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 上,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330477股,扣除拟回购 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98591股,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 润分配的股份2723965股后的公司总股本1240079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21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4958.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 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24813685.5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5004958.44元 ,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9818644.02元,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210.58%。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等。 ──────┬────────────────────────────────── 2024-04-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83252股;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 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81股。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750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审计报告》(XYZH/2023BJAA8B0166),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因此本次解除限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规定,公司必须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等条件,方可依据本激励计划对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20 22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88973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 度审计报告》(XYZH/2024BJAA8B0086),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规定,公司必须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等条件,方可依据本激励计划对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20 23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须对首次授予40名激励对 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06162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88973股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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