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1 中岩大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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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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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24│ 30.16│ 6.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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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03│ 14.88│ 1800.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14│ 10.57│ 411.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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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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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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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 1500.00│ ---│ 5.00│ ---│ ---│ 人民币│
│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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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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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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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 1.00亿│ 0.00│ 3648.06万│ 100.00│ 0.00│ 2022-05-1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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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6381.94万│ 0.00│ 6381.9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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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3859.64万│ 0.00│ 3859.6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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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项目 │ 4190.00万│ 0.00│ 330.36万│ 100.00│ 0.00│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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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90.00万│ 0.00│ 3872.63万│ 102.18│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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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0.00万│ 147.49万│ 1334.15万│ 60.64│ 0.00│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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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65亿│ 0.00│ 4.65亿│ 100.00│ 0.00│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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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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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7 │交易金额(元)│9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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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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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36%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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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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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昆仑、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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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 │
│ │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寰宇│
│ │”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 │
│ │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承诺,2026年至2028年经审计的标的│
│ │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亿元。若本次交 │
│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李昆仑、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一:李昆仑 │
│ │ 丙方二: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丙方一和丙方二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
│ │。 │
│ │ (二)主要内容 │
│ │ 甲方拟以增资及收购股权方式取得鑫寰宇60%股权事宜,各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 │
│ │基础上,就本次交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
│ │ 1、本次交易主要约定事项 │
│ │ 1.1本次交易方案 │
│ │ (1)甲方以标的公司整体投前估值2.5亿元为基准,支付对价9000万元受让标的公司原│
│ │股东(具体转让方在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协议中约定)所持36%的股权;甲方以标的公司投 │
│ │前估值2.5亿元,向标的公司现金增资15000万元,取得增资后标的公司37.5%的股权;前述 │
│ │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甲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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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7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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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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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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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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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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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 │
│ │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寰宇│
│ │”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 │
│ │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承诺,2026年至2028年经审计的标的│
│ │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亿元。若本次交 │
│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李昆仑、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一:李昆仑 │
│ │ 丙方二: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丙方一和丙方二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
│ │。 │
│ │ (二)主要内容 │
│ │ 甲方拟以增资及收购股权方式取得鑫寰宇60%股权事宜,各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 │
│ │基础上,就本次交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
│ │ 1、本次交易主要约定事项 │
│ │ 1.1本次交易方案 │
│ │ (1)甲方以标的公司整体投前估值2.5亿元为基准,支付对价9000万元受让标的公司原│
│ │股东(具体转让方在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协议中约定)所持36%的股权;甲方以标的公司投 │
│ │前估值2.5亿元,向标的公司现金增资15000万元,取得增资后标的公司37.5%的股权;前述 │
│ │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甲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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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1 │交易金额(元)│3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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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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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1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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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吴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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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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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星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公司副董事长暨中岩星核董事│
│ │、经理吴剑波先生、公司股东师子刚先生、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
│ │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同时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下简称“本│
│ │次交易”)。 │
│ │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岩星核业务发展情况和融资发展规划,促进中岩星核的长期健康│
│ │稳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
│ │担的事业合伙人机制,进一步做实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 │,共同推进公司未来能源领域布局与发展,同意中岩星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吴剑波先生、│
│ │师子刚先生、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
│ │得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其中吴剑波先生出资33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330万元的新│
│ │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吴剑波先生持有中岩星核11%股权;师子刚先生出资210万元认│
│ │购中岩星核21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师子刚先生持有中岩星核7%股权;合 │
│ │伙企业出资46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46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中│
│ │岩星核15.33%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岩星核的注│
│ │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中岩星核的股权比例由100%下│
│ │降至66.67%,中岩星核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
┌──────┬────────────────┬──────┬────────────────┐
│公告日期 │2026-07-01 │交易金额(元)│2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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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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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7%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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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师子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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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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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星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公司副董事长暨中岩星核董事│
│ │、经理吴剑波先生、公司股东师子刚先生、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
│ │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同时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下简称“本│
│ │次交易”)。 │
│ │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岩星核业务发展情况和融资发展规划,促进中岩星核的长期健康│
│ │稳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
│ │担的事业合伙人机制,进一步做实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 │,共同推进公司未来能源领域布局与发展,同意中岩星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吴剑波先生、│
│ │师子刚先生、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
│ │得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其中吴剑波先生出资33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330万元的新│
│ │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吴剑波先生持有中岩星核11%股权;师子刚先生出资210万元认│
│ │购中岩星核21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师子刚先生持有中岩星核7%股权;合 │
│ │伙企业出资46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46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中│
│ │岩星核15.33%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岩星核的注│
│ │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中岩星核的股权比例由100%下│
│ │降至66.67%,中岩星核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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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1 │交易金额(元)│4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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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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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15.3│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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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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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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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星核科 │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星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公司副董事长暨中岩星核董事│
│ │、经理吴剑波先生、公司股东师子刚先生、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
│ │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同时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下简称“本│
│ │次交易”)。 │
│ │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岩星核业务发展情况和融资发展规划,促进中岩星核的长期健康│
│ │稳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
│ │担的事业合伙人机制,进一步做实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 │,共同推进公司未来能源领域布局与发展,同意中岩星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吴剑波先生、│
│ │师子刚先生、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
│ │得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其中吴剑波先生出资33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330万元的新│
│ │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吴剑波先生持有中岩星核11%股权;师子刚先生出资210万元认│
│ │购中岩星核21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师子刚先生持有中岩星核7%股权;合 │
│ │伙企业出资46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46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中│
│ │岩星核15.33%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岩星核的注│
│ │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中岩星核的股权比例由100%下│
│ │降至66.67%,中岩星核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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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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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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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标的类型 │股权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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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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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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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
│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
│ │构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
│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富海浅棠”或“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全体合│
│ │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富海│
│ │浅棠认缴出资总额的33.3333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5-036)。 │
│ │ 为满足公司战略及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追加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公司与相 │
│ │关方增资后,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 │
│ │,占富海浅棠认缴出资总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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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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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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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吴剑波、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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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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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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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增资情况概述 │
│ │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岩星核业务发展情况和融资发展规划,促进中岩星核的长期健康│
│ │稳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
│ │担的事业合伙人机制,进一步做实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 │,共同推进公司未来能源领域布局与发展,同意中岩星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吴剑波先生、│
│ │师子刚先生、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 │
│ │获得中岩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其中吴剑波先生出资33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330万元的│
│ │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吴剑波先生持有中岩星核11%股权;师子刚先生出资210万元│
│ │认购中岩星核21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师子刚先生持有中岩星核7%股权; │
│ │合伙企业出资46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46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
│ │中岩星核15.33%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岩星核的│
│ │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中岩星核的股权比例由100%│
│ │下降至66.67%,中岩星核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 │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
│ │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持有公司11.57%的股权│
│ │,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 │事长王立建先生持有公司24.93%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 │;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思宇先生持有公司9.33%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 │
│ │业的有限合伙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中岩星核增 │
│ │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同时,公司放弃对中岩星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不│
│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会审议批准。 │
│ │ 二、增资方为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一介绍 │
│ │ 1、关联自然人:吴剑波 │
│ │ 关联关系 │
│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剑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1.57%。吴剑│
│ │波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方二介绍 │
│ │ 1、企业名称: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说明:吴剑波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且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股│
│ │份比例为11.57%,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有限合伙人王立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股股东、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3%;有限合伙人武思宇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
│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33%。 │
└──────┴────────────────────────────────────────┘
┌──────┬────────────────────────────────────────┐
│公告日期 │2026-01-30 │
├──────┼────────────────────────────────────────┤
│关联方 │王立建、吴剑波、武思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
│ │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安排与子公司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
│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岩材料”)各股东经协商后,拟对天津中岩材料尚未│
│ │实缴部分的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天津中岩材料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2,848│
│ │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对天津中岩材料的直接持股比例由58%增加至85.67%, │
│ │天津中岩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动。 │
│ │ 天津中岩材料的股东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公司持股│
│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武思宇,天津中岩│
│ │材料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关联董事王立建、吴剑波、│
│ │武思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 │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王立建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32329********0032。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王立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
│ │,王立建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吴剑波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42724********2311。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吴剑波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吴│
│ │剑波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3、武思宇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230224********0015。 │
│ │ 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武思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
│ │,武思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易山 312.04万 1.77 63.27 2025-10-15
─────────────────────────────────────────────────
合计 312.04万 1.7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22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5 │质押占总股本(%) │1.76 │
├────────┼──────────────┴────────┴──────────────┤
│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易山质押了223.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1 │质押股数(万股) │223.25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9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
│股东名称 │易山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3 │解押股数(万股) │312.39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9日易山质押了223.25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3日易山解除质押312.3886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2147.09万│人民币 │--- │2025-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665.96万│人民币 │--- │2025-06-30│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665.96万│人民币 │--- │2025-01-30│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302.53万│人民币 │--- │2025-07-17│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257.78万│人民币 │--- │2026-03-18│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135.00万│人民币 │--- │2027-06-12│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91.92万│人民币 │--- │2025-12-04│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河北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建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新能源科│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环境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天津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地科技股份│地材料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中岩大│北京中岩大│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地科技股份│地工程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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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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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收购兼并
──────┴──────────────────────────────────
特别提示: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拟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寰宇
”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
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承诺,2026年至2028年经审计的标的公司
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亿元。若本次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股权收购
及增资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各方仍需根据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订正式协
议,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掌握的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调研和讨论,认为标的公司所在的PCB钻针和刀具行业具有较好的发
展前景和较大发展空间,拟在相关领域进行战略布局,为公司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以推动公
司未来持续发展。2026年7月16日,公司与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及鑫寰宇主要股东
李昆仑、深圳市微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收购深圳市鑫寰宇精工科技有限公
司之框架协议》,公司拟以标的公司整体投前估值2.5亿元为基准,支付对价9000万元受让标
的公司原股东所持36%的股权;公司拟以标的公司投前估值2.5亿元,向标的公司现金增资1500
0万元,取得增资后标的公司37.5%的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标
的公司60%股权。标的公司承诺,2026年至2028年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亿元。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6年0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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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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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能源项目前期审批筹备周期长,新项目落地启动时间偏晚,大部分
新建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进场准备阶段,尚未进入集中施工周期,未能形成规模化营业收入
;新增订单及项目开工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滑。部分项目现场施
工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带动项目管理、配套施工成本阶段性上行,毛利率
有所下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800万元至1200万元
,主要来源于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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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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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中岩投资”)拟于2026年6月25日
至2026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
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南京中岩投资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22,400股。刘登峰先生为南京中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
股份减持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8,849,878股减
少至8,727,478股,比例由5.075971%减少至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
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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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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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
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
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制
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措
施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岩土工程服务,业务范围包含设计咨询、施工和材料销售,为客户提供
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岩
土工程设计甲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等一系列岩土
工程领域必要的业务资质,是集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施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岩土工程领域,依托技术研发与工程实践的双重积淀,先后参与张
靖皋大桥、金七门核电、徐圩核电、太平岭核电、台山核电、招远核电、三澳核电、防城港核
电、浙江某重点港口、某西部水电工程、平陆运河、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及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
安站等多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在客户资源领域,公司聚焦核电、港
口、水利水电等高壁垒战略行业,凭借深厚的工程实践积淀与综合服务能力,以智库模式为客
户提供岩土综合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
二二”)、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市政”)、中国水电基础局
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业务持续发展筑牢坚实根基。公司先后与中核二二
、葛洲坝市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外,公司被中核二二授予“2025年度新锐突破奖”,并荣
获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质,获得向中核集团及其
下属单位提供岩土工程服务的认证,为未来在核电工程领域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科技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优质岩土解决方案”的企业使命,坚持以“核
心技术+核心材料”为国家战略服务的发展方向,聚焦于核电、港口、水利水电及跨江跨海桥
隧等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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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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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授予对象:公司(包括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
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0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733.0477万股的1.88%。其中首次授予196.50万份,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733.0477万股的1.5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88%;
预留授予43.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2733.0477万股的0.34%,约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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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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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星核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星核”)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公司副董事长暨中岩星核董事
、经理吴剑波先生、公司股东师子刚先生、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中岩
星核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同时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3、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同时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立建、武
思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中岩星核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4、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岩星核业务发展情况和融资发展规划,促进中岩星核的长期健康稳
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
事业合伙人机制,进一步做实责权利统一,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
推进公司未来能源领域布局与发展,同意中岩星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吴剑波先生、师子刚先
生、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中岩星核合计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中岩星核
增资后合计33.33%股权。其中吴剑波先生出资33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33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吴剑波先生持有中岩星核11%股权;师子刚先生出资210万元认购中岩星核21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师子刚先生持有中岩星核7%股权;合伙企业出资460万
元认购中岩星核46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持有中岩星核15.33%股权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岩星核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
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中岩星核的股权比例由100%下降至66.67%,中岩星核
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
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持有公司11.57%的股权,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
立建先生持有公司24.93%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武思宇先生持有公司9.33%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
伙人;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中岩星核增资事项涉及关联
交易。同时,公司放弃对中岩星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方一介绍
1、关联自然人:吴剑波
职务:公司副董事长、中岩星核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2、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剑波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1.57%。吴剑波
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介绍
1、企业名称:北京中岩星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院1号楼11层1101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剑波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460万元
6、成立日期:2026年6月3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9、主要财务数据:合伙企业于2026
年6月3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10、关联关系说明:吴剑波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且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11.57%,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有限合伙人王立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93%;有限合伙人武思宇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33%。
11、合伙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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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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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
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
%。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846,65
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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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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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的1.
536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的144.764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详见于2026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5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5-1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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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2026年4月30日,公司持股24.96%的股东王立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北京
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
,王立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3,522,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具有提出临时提案
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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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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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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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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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0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
备。截至2026年03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3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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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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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将由11.25元/份调整为7.80元/份,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0000万份调整为
20.8794万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
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完成,行权比例为85.28%,故,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名
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9029万份,行权价格为7.80元/份,第一
个行权期已获授的1.5368万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6、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共计144.7644万份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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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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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机制
,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
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
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
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
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
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
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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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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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孙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
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内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专项贷款
、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商业票据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融资金额与借贷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本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
生重大影响。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
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
准。授信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负责办理银行以及其他具
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每笔具体业务涉及的一切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
项与授信申请及授信项下各品种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提高
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
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具保函(含代开保函)、各类融资业务担保、
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本
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
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在公司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
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不含本数)的担保对象处
获得担保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
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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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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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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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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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
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1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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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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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
金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6070281.57元,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29132.24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12876746.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278843495.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7637948.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7884349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673811940.29元。
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目前总股本174362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6元(含税),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51530.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2025年度拟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251530.47元;
(2)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不含
交易费用);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3251530.4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95.8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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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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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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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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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
案。
一、适用范围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绩效薪酬与基本薪酬总和的50%。公司经营指标、个人岗位绩效指
标的制定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年度战略落地情况为核心依据。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不做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其中独立董事
高强先生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在岗津贴等,主要依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
、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对应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
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整体薪酬体系定位等确定。
(2)绩效薪酬:包含绩效工资、效益奖金等,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
岗位绩效指标考核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绩效薪酬与基本薪酬总和的50%。公
司经营指标、个人岗位绩效指标的制定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年度战略落地情况为核
心依据。
(3)福利补贴:主要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
公积金等法定福利以及节日补贴、年度体检等公司提供的福利。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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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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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安排与子公司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岩材料”)各股东经协商后,拟对天津中岩材料尚未实缴
部分的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天津中岩材料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2848万元(最
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对天津中岩材料的直接持股比例由58%增加至85.67%,天津中岩材
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动。
天津中岩材料的股东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武思宇,天津中岩材料
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关联董事王立建、吴剑波、武
思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王立建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32329********0032。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王立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王立建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吴剑波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42724********2311。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吴剑波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吴剑波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况。
3、武思宇先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230224********0015。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武思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武思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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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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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
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核电分公司江苏徐圩项目桩基工程标段中标人,
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1、2、3号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建安工程项目
(标段二)—31URA冷却塔桩基施工工程中标金额(含税):93,247,901.92元
中标单位: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司与
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若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
项目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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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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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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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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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前:
注册资本:17666.1568万元
变更后:
注册资本:17434.8474万元
除上述信息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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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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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易山先生拟于
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3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根据易山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易山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日
,易山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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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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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岩大地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工程技术”)收到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施工分
包中标通知书》,确定中岩工程技术为中铁二局碧水再生水厂二期场地准备及底泥处置施工项
目地基基础工程的中标人,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中铁二局碧水再生水厂二期场地准备及底泥处置施工项目地基基础工程
分包工程范围:全标段
中标金额(含税):73862853.82元
工期: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安排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单位: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岩工程技术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若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
项目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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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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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注销数量为231
746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665939股变更为
17434847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11月4日办理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5)。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关于回购股份的
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35元/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至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155068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22%,最高成交价为16.9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15.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813685.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2024年度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后续将
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
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
357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1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3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15097350.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4
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4
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69000股公司回购股票已
于2024年5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7465股用途进
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317465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1.3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
年11月4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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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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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一)已中标的重大项目情况如下:
1、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由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采购编号:CNEC-GC-GKXJ-25-15525),确定公司为中核二二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陆
域取排水项目GE隧道明挖部分、CC井桩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的成交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9)。
2、202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由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
:CGN-202506240007),确定公司为流态固化土集约化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1)。
3、2025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由北京澎湃星耀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确定公司为北京城市副中心1201街区FZX-1201-0081、0171地块A4体育用地项目土护降
项目的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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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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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此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使用额度及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
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或非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品种,但不包括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
元(含5.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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