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2 壶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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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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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 │ 2882.59│ ---│ ---│ 3003.39│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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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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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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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 1.39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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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 5213.91万│ 349.50万│ 1335.22万│ 25.61│ ---│ 2024-10-31│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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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1.61亿│ 1515.86万│ 4369.03万│ 27.21│ ---│ 2025-12-31│
│模组、包装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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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 4984.00万│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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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 3152.72万│ ---│ 2487.40万│ 78.90│ ---│ ---│
│扩能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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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2222.58万│ 265.89万│ 2236.07万│ 100.61│ ---│ 2024-06-30│
│模组、包装生产线配│ │ │ │ │ │ │
│套综合楼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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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695.35万│ ---│ 601.86万│ 86.55│ ---│ ---│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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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3280.00万│ ---│ 547.15万│ 16.68│ ---│ ---│
│智能化、信息化扩能│ │ │ │ │ │ │
│改造和14000吨/年现│ │ │ │ │ │ │
│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 │ │ │ │ │
│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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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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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 ---│ 349.50万│ 1335.22万│ 25.61│ ---│ 2024-10-31│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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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 1515.86万│ 4369.03万│ 27.21│ ---│ 2025-12-31│
│模组、包装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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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 265.89万│ 2236.07万│ 100.61│ ---│ 2024-06-30│
│模组、包装生产线配│ │ │ │ │ │ │
│套综合楼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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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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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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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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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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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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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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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壶化”)与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
│ │员会(以下简称“天宁工会”)签署《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
│ │称“本次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宁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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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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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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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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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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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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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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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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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壶化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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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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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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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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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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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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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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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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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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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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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西壶化河东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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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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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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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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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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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9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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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4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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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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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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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15 │质押截止日 │202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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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2-13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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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5日秦跃中质押了100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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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13日秦跃中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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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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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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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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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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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
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
4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9751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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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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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
内实施,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9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333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6)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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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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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鉴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高全臣、马常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选举马常明为召集人。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召集人:秦东
委员:孙水泉、高全臣
(二)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李蕊爱
委员:庞建军、高全臣
(三)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孙水泉
委员:秦东、马常明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马常明
委员:郭平则、李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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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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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壶化”)与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宁工会”)签署《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本次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宁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
2、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实施与否和
实施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
4、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转
让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
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
况。
一、本次收购框架协议概述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天宁工会签署了《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天宁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中介机构
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
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组织名称: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注册地:井陉县秀林镇南横口
3、法定代表人:樊振林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30121MC0937032U
5、有效期:2029年10月31日
6、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1104620888T
3、注册资本:5542.8387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侯彦海
5、营业期限:1996-11-08至2045-11-07
6、住所:井陉县南横口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公司简介: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用爆破器材定点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炸药
系列产品,主要品种有胶状乳化炸药、膨化硝胺炸药、混装炸药等,核定年生产能力3.6万吨
。
9、股东情况:天宁工会持股99.23%,井陉县财政局持股0.77%。
10、交易标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交易标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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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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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秦跃中通知,
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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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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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计划于2024年10
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006300股,减持后
秦跃中持有公司股票391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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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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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项目预定达
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100.00万元,扣除各
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059.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GX0807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
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
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
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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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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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
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3名,实
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结合自身履行可持续发展情况及利益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编制了公司《2023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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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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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18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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