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2 壶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08│ 8.22│ 3.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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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盛景微 │ 2882.59│ ---│ ---│ 2822.95│ -29.4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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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 5213.91万│ 619.58万│ 1605.30万│ 30.79│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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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 1.39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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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 4984.00万│ ---│ ---│ ---│ ---│ ---│
│设项目 │ │ │ │ │ │ │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1.82亿│ 3406.44万│ 8229.79万│ 45.31│ ---│ ---│
│模组、包装生产线项│ │ │ │ │ │ │
│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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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 3152.72万│ ---│ 2487.40万│ 100.00│ ---│ ---│
│扩能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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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695.35万│ ---│ 601.86万│ 100.00│ ---│ ---│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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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3280.00万│ ---│ 547.15万│ 100.00│ ---│ ---│
│智能化、信息化扩能│ │ │ │ │ │ │
│改造和14000吨/年现│ │ │ │ │ │ │
│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 │ │ │ │ │
│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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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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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 5213.91万│ 619.58万│ 1605.30万│ 30.79│ ---│ ---│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电子雷管脚线、芯片│ 1.82亿│ 3406.44万│ 8229.79万│ 45.31│ ---│ ---│
│模组、包装生产线项│ │ │ │ │ │ │
│目及配套综合楼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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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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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交易金额(元)│1.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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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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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98.69963%的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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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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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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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壶化股份”)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 │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
│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
│ │、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除预留尚未支付的工程设│
│ │备尾款2392.39万元外,拟将原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10301.94万元及原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产 │
│ │生的利息收益1484.18万元(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共计11786.12万元 │
│ │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公司”)98.69963%的股权(转让价款362│
│ │72.11万元,金额及股权比例与实际交易金额及实际股权比例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不足 │
│ │部分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
│ │ 交易对方: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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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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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9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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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4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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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秦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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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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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15 │质押截止日 │202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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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2-13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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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5日秦跃中质押了1000.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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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13日秦跃中解除质押1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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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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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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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行业
及企业所在地薪酬水平,制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独董、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出台前。
2、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至新的方案出台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按在公司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不单独发放董事津
贴。
2、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
3、监事:按在公司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
4、高级管理人员:按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管理岗位的薪酬及绩效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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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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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
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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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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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8
9.4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8.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1.18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49
47.81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893.91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001.8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78.9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2835.02万元,
应付普通股股利4947.8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70910.06万元。按照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公司可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分配的利润为41893.91万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860000股,以此计算本年度预计分红总额2987100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2662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4913727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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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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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
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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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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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
层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的理
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风险适中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
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适中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
险适中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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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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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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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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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2月17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2025年2月17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回购最高价格为22.9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1.11元/股,使用资金
总金额为19266270.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0
日至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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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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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
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拟将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每人5.00万元/年(税
前)调整为每人6.0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处理公司相关事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本方案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直至新的独立董事津贴
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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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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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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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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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ww
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
4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9751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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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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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
内实施,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9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333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
,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6)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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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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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鉴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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