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4 声迅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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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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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 1590.80│ ---│ 49.00│ ---│ -0.62│ 人民币│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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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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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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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华中区域总部(│ 1.47亿│ 1186.64万│ 5064.85万│ 34.57│ 0.00│ 2024-12-31│
│长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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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 1.27亿│ 483.75万│ 3499.58万│ 27.56│ 0.00│ 2024-12-31│
│造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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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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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万 17.10 47.31 2024-06-14
谭政 564.00万 6.89 48.06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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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64.00万 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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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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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3 │质押股数(万股) │5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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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06 │质押占总股本(%) │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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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谭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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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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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11 │质押截止日 │2026-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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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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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1日谭政质押了564.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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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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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21 │质押股数(万股) │54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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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55 │质押占总股本(%) │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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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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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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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19 │质押截止日 │202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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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2-13 │解押股数(万股) │54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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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福”)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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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12月13日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48.79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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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12-21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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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7.31 │质押占总股本(%)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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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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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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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20 │质押截止日 │202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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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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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天福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福”)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 │2022年12月20日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400.0万股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2年12月20日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400.0万股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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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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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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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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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
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首席合伙人:吕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97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312人,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3、业务规模
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近三年,永拓不存在
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5、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
管措施27次,涉及从业人员22人。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龙: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
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先后为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
始在永拓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年12月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5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0月29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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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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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鹏元”)对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进行了跟
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声迅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前次评级展望为
“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行业风险、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
月27日出具了《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
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
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
评级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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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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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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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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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信息如下: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新换发《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42091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谭政
5、注册资本:8184.4815万元
6、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8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安全咨询服务;标准
化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安防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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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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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8
%,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公司副总经理
楚林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9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楚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楚林
(二)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数量、比例:楚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股公
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减持比例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四)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楚林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时所作
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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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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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
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行权条件,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
销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5.2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
年5月7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上述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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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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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
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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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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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公司授予的2021年股
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5.2万份(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
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在2021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279777844.68
元,较2020年减少9.16%,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67399.41元,较
2020年减少62.11%,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未达到行权条件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
行权数为授予数量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38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18人,因第三个行权期
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55.2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无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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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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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公司决定取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相关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娜女士不再担任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吴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第五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董事长谭政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
事吴甦先生、董事聂蓉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
立董事庞俊巍先生、董事王娜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董
事长谭政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
为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董事聂蓉女士。 调整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
立董事庞俊巍先生、独立董事吴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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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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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公司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担任的职务领
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职务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
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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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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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5067399.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845426.54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2556438.9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
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232556438.96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
24400股,按公司截至2024年4月24日总股本81850153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1225753股为
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6245150.6元(含税)。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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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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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关减值损失15,999,700.23元,计
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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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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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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