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4 声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京地铁运营保安服│ 1590.80│ ---│ 49.00│ ---│ -0.62│ 人民币│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 1.47亿│ 1186.64万│ 5064.85万│ 34.57│ 0.00│ 2024-12-31│
│长沙)建设项目 │ │ │ │ │ │ │
├─────────┼──────┼─────┼─────┼─────┼─────┼──────┤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 1.27亿│ 483.75万│ 3499.58万│ 27.56│ 0.00│ 2024-12-31│
│造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2-13 │质押股数(万股) │56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8.06 │质押占总股本(%) │6.89 │
├────────┼──────────────┴────────┴──────────────┤
│股东名称 │谭政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11 │质押截止日 │2026-12-08 │
├────────┼──────────────┼────────┼──────────────┤
│实际解押日 │2024-12-20 │解押股数(万股) │564.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1日谭政质押了564.0万股给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12月20日谭政解除质押564.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3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14│股权质押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2025-03-13│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上述发行的“声迅转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聂蓉女士、谭天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通过配售认购“声迅转债
”共计1589091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6.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实际控制人聂蓉女士的通知,获悉前述可转债持
有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声迅
转债”77638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7.73%。
──────┬──────────────────────────────────
2025-02-2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增
补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谭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同时选举董事聂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提名谭天先生为公
司董事候选人,并聘任原副总经理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聂蓉女士与其夫谭政先生、其子谭天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2月14日,聂
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4%,谭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4%,谭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
.61%,谭政先生、谭天先生通过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5%,楚林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0.74%。
聂蓉女士自1994年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楚林先生自2003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均具
备多年安防行业经验。中证鹏元认为,本次董事长、总经理变更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声迅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声迅转债”存续期。中
证鹏元将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声迅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
生的影响。
──────┬──────────────────────────────────
2025-02-08│股权回购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调整至37.80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生效。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
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8元/股,成交
金额5098014.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
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最高成交价为2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8元/股,成交
金额174212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2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
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7日—2025年1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3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88元/股,成交金额25032993.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4-12-24│股权质押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的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4-12-21│银行授信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
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证
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具体融
资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11│股权质押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
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首席合伙人:吕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97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312人,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3、业务规模
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近三年,永拓不存在
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5、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
管措施27次,涉及从业人员22人。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龙: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
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先后为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
始在永拓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年12月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5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
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10月29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4-06-2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鹏元”)对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进行了跟
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声迅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A+”,前次评级展望为
“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行业风险、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
月27日出具了《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
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声迅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
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
评级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4-06-14│股权质押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2024-06-08│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信息如下: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新换发《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142091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谭政
5、注册资本:8184.4815万元
6、成立日期:1994年01月28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安全咨询服务;标准
化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安防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4-05-10│其他事项
──────┴──────────────────────────────────
持有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8
%,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公司副总经理
楚林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9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楚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楚林
(二)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数量、比例:楚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0000股公
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减持比例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四)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楚林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时所作
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
──────┬──────────────────────────────────
2024-05-08│其他事项
──────┴──────────────────────────────────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
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行权条件,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
销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5.2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
年5月7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上述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总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