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7 直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4│ 23.40│ 4.08亿│
├───────────┼───────────┼───────────┼───────────┤
│增发 │ 2026-04-13│ 37.28│ 6.5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直真算力科技有│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上海直真节点科技有│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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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基础网络综合│ 8559.00万│ ---│ 8558.87万│ 100.00│ 798.74万│ 2022-02-28│
│支撑系统 │ │ │ │ │ │ │
├─────────┼──────┼─────┼─────┼─────┼─────┼──────┤
│新一代家庭客户业务│ 8450.00万│ 683.21万│ 8056.11万│ 95.34│ 662.41万│ 2022-02-28│
│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 │ │ │ │ │
├─────────┼──────┼─────┼─────┼─────┼─────┼──────┤
│新一代集团客户业务│ 8771.00万│ 929.31万│ 7378.16万│ 84.12│ 546.25万│ 2022-02-28│
│端到端支撑保障系统│ │ │ │ │ │ │
├─────────┼──────┼─────┼─────┼─────┼─────┼──────┤
│企业平台化经营管理│ 5333.00万│ 357.17万│ 4182.78万│ 78.43│ 67.40万│ 2022-02-28│
│支撑系统 │ │ │ │ │ │ │
├─────────┼──────┼─────┼─────┼─────┼─────┼──────┤
│研发中心 │ 4987.00万│ 374.31万│ 4986.89万│ 100.00│ ---│ 2022-02-28│
├─────────┼──────┼─────┼─────┼─────┼─────┼──────┤
│补充流动资金 │ 4716.54万│ 4716.54万│ 4716.54万│ 100.00│ ---│ 2022-02-28│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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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深圳国泰道合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湖南智擎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北京得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3 │
├──────┼────────────────────────────────────────┤
│关联方 │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王飞雪 440.00万 3.68 17.67 2026-05-23
─────────────────────────────────────────────────
合计 440.00万 3.6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23 │质押股数(万股) │6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65 │质押占总股本(%) │0.55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1 │质押截止日 │2029-05-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1日王飞雪质押了66.00万股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1 │质押股数(万股) │16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58 │质押占总股本(%) │1.37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19 │质押截止日 │2029-05-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19日王飞雪质押了164.00万股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25 │质押股数(万股) │1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22 │质押占总股本(%) │1.52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0 │质押截止日 │2027-02-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0日王飞雪质押了155.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25 │质押股数(万股) │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1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2026-02-2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 │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4 │质押股数(万股) │285.99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8 │质押占总股本(%) │2.75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20 │质押截止日 │2026-05-2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0 │解押股数(万股) │285.99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22日王飞雪解除质押0.01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0日王飞雪解除质押285.99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01 │质押股数(万股) │71.1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5 │质押占总股本(%) │0.68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7 │质押截止日 │2026-02-2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2 │解押股数(万股) │71.1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7日王飞雪质押了71.1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2日王飞雪解除质押16.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2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03 │质押占总股本(%) │1.92 │
├────────┼──────────────┴────────┴──────────────┤
│股东名称 │王飞雪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0 │质押截止日 │2026-02-2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2-12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0日王飞雪质押了200.0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12日王飞雪解除质押45.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直真科│河南智云数│ 14.31亿│人民币 │--- │--- │--- │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据信息技术│ │ │ │ │ │ │ │
│公司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北京直真科│河南直真算│ 9.02亿│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力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直真科│上海澎润通│ 7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讯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2026-06-22│购销商品或劳务
──────┴──────────────────────────────────
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尚未签订,可能会因国内外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影响购买
资产进度,后续也可能因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相关业务不能达到预期目的。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公司于2026年6
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分批采购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IT设备及零配件等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执行具体采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
手方、确定设备型号与配置、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上述购买资产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出于对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将导致违约或
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交易对手方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
对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IT设备及零配件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
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
标的价格: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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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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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
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
一、工商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昌平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2851688K
注册资本:11,957.4442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隽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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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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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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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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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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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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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
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
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飞雪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应对风险;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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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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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6号),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54442股,发行价格为37.28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上述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5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0182
0000股增加至119574442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金建林先生、袁隽先生不是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和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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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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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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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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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45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
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但在调
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
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
合同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由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
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
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
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
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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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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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
意见。
2、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
部告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3、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
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66名,
首次授予数量132.4170万份,并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6、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1万
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
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39.725
1万份股票期权。此次注销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成。
8、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
销”。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
情况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43号),公司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设置的2025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合计注销66名激励对象共计52.9668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
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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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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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
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2.项目组人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雪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雪、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进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一次监管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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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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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
识别与核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分析,其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计提及
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及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95.42万元。明细如下表: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
模型范围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
据前瞻性估计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00.81万元,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24万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2.89万元。
2、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
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
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
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2.67万元。
3、固定资产,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
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
额的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49.49万元。
4、商誉,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
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
额部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3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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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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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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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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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7723577.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7902457.93元。2
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013920.2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1968970.01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因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
的50%,故2025年度不再计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902457.93元
。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的
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18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5637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20.11%;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如自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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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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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
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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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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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
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银行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
性存款等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
财产品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银行理财,通过商业银行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
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该3亿元额度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总额不
超过3亿元。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
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且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实际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
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
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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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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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2人,代表股份64,336,52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
表股份63,883,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
表股份45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39人,代表股份4
5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
,代表股份45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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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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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及质押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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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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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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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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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帅女士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王帅女士由于个人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王帅女士
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职责。
王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及董事会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
董事会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提名马更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任期期限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更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具有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马更新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任职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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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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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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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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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
门诚美凯瑞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文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厦门诚美数智赋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
美数智”或“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拟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等相关公告。
一、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诚美数智自成立以来,运作平稳,严格遵循《厦门诚美数智赋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开展投资活动。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基
金的投资期已于2025年9月16日届满,但基金管理人在对项目的持续扫描和跟进过程中,发现
一些新的投资机会,因此基金管理人申请在保持存续期不变的前提下,延长基金投资期6个月
,以便优化基金的资产配置。
2026年1月15日,诚美数智各合伙人签署了《厦门诚美数智赋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基金的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即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本次修改延长
6个月,修改为2026年3月16日届满。
2、对投资延长期的管理费进行了补充
在基金投资期延长期内,基金管理人向各有限合伙人收取其在已投资但尚未退出项目中对
应投资金额的2%。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证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不会对
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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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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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一、工商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昌平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2851688K
注册资本:10182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隽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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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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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9人,代表股份64,467,84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
表股份63,88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
表股份58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26人,代表股份5
84,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
,代表股份58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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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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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现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12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54.60万股(含本数)。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
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关于发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3120万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其他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
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
变化或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
应调整。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9)。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于2025年12月12日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数量由104000000股变
更为1018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及股份变动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鉴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
容,将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12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54.60万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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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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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21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962%,本次注销的
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
于2025年12月12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
820000股。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从61.4259%被动增
加至62.7411%,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要求。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额
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
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2年12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8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962%,最高成交价为18.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90元/股,成
交金额40233873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总金额,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
案。
基于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存续期限即将到期,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上述已回
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为:对218000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21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962%,本次注销的股
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12日办理完成。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
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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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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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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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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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至15
: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本次股东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5人,代表股份64146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2180000股
,下同)的63.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6388327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26334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52人,代表股份2
6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
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
代表股份263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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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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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在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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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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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新增不超过
1.7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本次新增的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
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
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
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并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授权总经理后续根据交易对方的需求,办理交易标的的抵押手续,抵押金额不超过融资租
赁业务的额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或拟购入的设备资产,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后续交易对手方如有要求,公司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办理交易标的抵押,作为融资租赁的增信措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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