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08 开普检测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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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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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14│ 30.42│ 5.5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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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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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基地(珠海)建│ 2.65亿│ 605.73万│ 2.31亿│ 87.18│-1612.51万│ 2023-03-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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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1.04亿│ 1.04亿│ 1.04亿│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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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 1.17亿│ 0.00│ 1.13亿│ 97.07│ 2112.14万│ 2022-09-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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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2亿│ 1734.63万│ 4569.40万│ 95.08│ ---│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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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2217.65万│ 0.00│ 2312.06万│ 10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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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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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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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
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具体安排如下:一、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
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中期分红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分红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
提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制定
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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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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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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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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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23-000
02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19337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88178024.9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0331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0604156.01
元,减去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中期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04000000.00元,2025年末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330478870.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104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92%,占本年度期末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的31.47%;2025年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及股份回购金额均为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
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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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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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
(含子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
(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适配理财市场变化、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
、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收益凭证、其他中低风险投资产品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
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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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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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内部薪酬考核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并
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除董事蒋冠前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
前薪酬/津贴如下: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独立董事从公
司领取适当津贴,津贴标准由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
并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收入均为其在任期间从事公司日常工作的岗位薪酬,其
岗位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考核制度确定,不单独领
取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目前岗位职级、岗位性质、工作内容等予以确定。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在公司按8万元/年标准领取津贴。根据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及后续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实施。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
代扣代缴。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
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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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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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6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健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亚明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2016年起加入我所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过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参与
过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新荣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内
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6年度公司拟聘任大信提供审计
服务的总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与2025年度总审计费用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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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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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开拓新兴业务
领域,稳步开展市场营销、能力建设和科研创新;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断扩大
市场影响力和提升检测能力,实现扭亏为盈;积极参与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服务新型电力系
统和新型能源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272.90万元,较2024年度同期增长5.15%;实现营业利
润10599.25万元,较2024年度同期增长2.21%;实现利润总额10353.91万元,较2024年度同期
增长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9.34万元,较2024年度同期增长3.08%;实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9.94万元,较2024年度同期增长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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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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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宋霞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6
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
15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近日,公司收到宋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宋霞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39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15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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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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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0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
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李亚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李亚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
99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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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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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
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64011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7703%),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副总经理宋霞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8969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624%),其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5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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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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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认可决定书》,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能力验证提供
者认可证书》(注册号:CNASPT0168),证书有效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31年10月23日。经
过评审,公司符合ISO/IEC17043:2023《能力验证提供者能力的要求》(CNAS-CL03:2024《能
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的要求,具备承担证书附件所列能力验证计划服务的能力,成为能
够向行业提供能力验证服务的机构。
目前,公司获得认可的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范围覆盖继电保护装置检测领域的三个项目:特
性量的准确度试验、时间特性试验、线路保护动模试验。
二、对公司的影响
能力验证提供者(ProficiencyTestingProvider)是对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和运作中
所有活动承担责任的组织。公司本次获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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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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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持有本公司股
份174339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6%)的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计划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
数倍的告知函》,姚致清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840260股,其持股数量由17433961股减少至16593701股,持股比例从16.76%下降至
15.96%,姚致清先生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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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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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56267.85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57846077.43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019596.78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195487.49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
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
务状况,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
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0000
.0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
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
比例,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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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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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
25年8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刘雪莲女士主持召
开。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
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2),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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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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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
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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