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11 海象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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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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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9-21│ 38.67│ 6.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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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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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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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 5000.00│ ---│ 22.73│ ---│ -100.35│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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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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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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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平方米PV│ 4.75亿│ 1892.53万│ 4.03亿│ 84.98│-1287.35万│ 2023-04-24│
│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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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61.35万│ 4963.50万│ 4963.50万│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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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88.72万│ 0.00│ 1127.37万│ 18.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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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265.82万│ 103.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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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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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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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宁启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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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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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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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投资概述 │
│ │ 1、投资的主要内容 │
│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0元为对价受让海宁市华立实 │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实业”)持有的海宁启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 │
│ │启源”)7.06%股权并向海宁启源出资人民币1,140万元,用于启源大楼项目建设。 │
│ │ 2、关联关系介绍 │
│ │ 因前期项目筹备工作需要,海宁启源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浙江海橡实│
│ │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同时王周林曾担任该公司法 │
│ │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后将全部股份转让给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
│ │司,王周林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在十二│
│ │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海宁启源与公司构成│
│ │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 │
│ │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投资的议案》。根据深│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2名关联董事王周林、王淑芳回避表决,5│
│ │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 │
│ │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投资。本次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关联│
│ │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海宁启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因前期项目筹备工作需要,海宁启源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浙江海橡实│
│ │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同时王周林曾担任该公司法 │
│ │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后将全部股份转让给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
│ │司,王周林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在十二│
│ │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海宁启源与公司构成│
│ │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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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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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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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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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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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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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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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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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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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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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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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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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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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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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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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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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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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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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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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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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为关联方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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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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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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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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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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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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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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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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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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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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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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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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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海橡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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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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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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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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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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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1.00亿│人民币 │2021-06-11│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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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8-02│2025-08-0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0│2027-03-1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4000.00万│人民币 │2023-05-26│2025-05-26│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3500.00万│人民币 │2023-12-15│2025-12-14│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0│2027-05-1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16│2025-05-15│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浙江海象新│浙江海象进│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2│2025-02-22│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股份有│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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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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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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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1月25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持有人2024年
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已达成,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
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
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85.4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过户股数为85.4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0.83%。
5、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6、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1月25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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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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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7、股东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
(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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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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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厂房暨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公司依据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及实际业务需要,在浙江省海宁市海昌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新厂房,并与浙江卡森建
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森建设”)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13320万元。公司投资项目为建设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级弹性地板项目,
本次投资先新建厂房,新建厂房将部分用于仓储,后续公司将依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要,在满
足仓储需求的基础上,对建设的厂房作出其他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厂房暨签订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
的议案》,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公司解除与卡森建设签署的原施工合同,同时授权管理层
在原施工合同金额范围内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原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鉴于目前公司国内订单逐步转移至东南亚国家,使用部分在建厂房已能满足现有仓储等原
定需求,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剩余部分未有明确规划的在建厂房以4137.74
万元出售给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实业”)。
华立实业临近公司在建厂房项目地,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意向和能力购买在建厂房,
华立实业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在建工程出售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63086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月松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71-2号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机织布、塑料制品、环保机械、印刷复合制造、
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电器、皮革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
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
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普通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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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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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
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
险收益类产品。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
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4、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其他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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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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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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