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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0030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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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3013 地铁设计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 1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 10000.00│ ---│ 5.00│ ---│ 10.20│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1.16亿│ 0.00│ 1.17亿│ 100.84│ 7830.12万│ 2023-06-30│ ├─────────┼──────┼─────┼─────┼─────┼─────┼──────┤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6804.88万│ 1589.06万│ 7038.83万│ 103.44│ 0.00│ 2024-06-30│ ├─────────┼──────┼─────┼─────┼─────┼─────┼──────┤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 2.04亿│ 7969.52万│ 2.02亿│ 98.91│ 0.00│ 2025-12-31│ │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7亿│ 1589.06万│ 7038.83万│ 103.44│ 0.00│ 2024-06-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708.00万│ 0.00│ 7523.40万│ 112.16│ 0.00│ 2023-06-30│ ├─────────┼──────┼─────┼─────┼─────┼─────┼──────┤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 1.15亿│ 7969.52万│ 2.02亿│ 98.91│ 0.00│ 2025-12-31│ │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 │ │ │ │ │ │ ├─────────┼──────┼─────┼─────┼─────┼─────┼──────┤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 3283.23万│ 356.74万│ 3283.23万│ 100.00│ 282.11万│ 2024-06-30│ │业化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21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 │ │ │ ├──────┼────────────────┴──────┴────────────────┤ │买方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 │ │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 │ │者募集配套资金。 │ │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 │ │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 │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单位备案或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披露。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01│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 024年前三季度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2024年10-12月(以下 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本期计提2024年第四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281578.85元,其中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 备1092160.00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622634.82元,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4681678. 04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0109.33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549535.32元。 2024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6063685.82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9.19%。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04-01│银行授信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7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6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亿元,期限不超三年,授信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其中保函额度1亿元,期 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开立非融资性保函。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1亿元 ,期限一年。 三、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 期限一年。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 国内保理业务等。 四、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 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非融性保证业务项下保函业务、流动贷款业务等。 五、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 二年。 六、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 三年。授信用途为公司经营。 七、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期限二年。 八、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二年 。授信用途为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流动贷款业务 等。 九、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 限三年。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 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理等。 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 十一、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 期限不超过二年。 十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 ,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用途为办理相关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 函、信贷证明。 十三、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 限不超过一年。 十四、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包括保 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五、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包括保 函和流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 2025-04-0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2-10│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2月9日(星期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本次人员变更及董事补选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董事长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农兴中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农兴中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 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职务,同时根据上级党 委安排,农兴中先生不再任公司党委书记。农兴中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 亦无任何与辞任上述职务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农兴中先生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农兴中先生辞任上述职务 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为公司总工程师。农兴中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 尽责,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治理、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 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农兴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截至本公告日,农兴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9062股(持股比例0.0243%),持有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42455份。后续农兴中先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农兴中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并补选王迪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王迪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根 据上级党委安排,王迪军先生任公司党委书记,不再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王迪军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王 迪军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鉴于王迪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聘任雷振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为止。同时根据上级党委安排,雷振宇先生任公司党委副书记。雷振宇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农兴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农兴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补选董事情况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雷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补选雷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王迪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8954股(持股比例0.0218%),持有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38123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1-21│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 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具 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 关议案。 ──────┬────────────────────────────────── 2025-01-02│其他事项 ──────┴────────────────────────────────── 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投资者热线 电话不再使用。现将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020-83524958 变更后:020-82871427 除上述投资者热线电话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 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2024-12-19│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 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官方网站、投资者热线、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其 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2024-10-29│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 024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2024年7-9月(以下简称“ 本期”)对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4-10-15│其他事项 ──────┴──────────────────────────────────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拟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 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综合评审,公司拟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 费用为106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年报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审计服务等。 3.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 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拥有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62.5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2023年度,司农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28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 民币36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自成立至今,司农未发生民 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次。 ──────┬────────────────────────────────── 2024-09-14│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组织机构名称,充分展现业务特点和实力,提升对外形象,经研究, 公司决定对有关组织机构进行更名,并相应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 2024-08-20│其他事项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市场拓展需要,公司决定成立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市场的经营拓展 ,统筹海外业务的管理运作。公司相应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组 织架构图。 ──────┬────────────────────────────────── 2024-08-20│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1-6月 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4631182.45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2.65%。 ──────┬────────────────────────────────── 2024-08-08│重要合同 ──────┴──────────────────────────────────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与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 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公示为“关中城市群富平(阎良)至咸阳机场铁路设计总承包项目”的中 标候选人。近日,公司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中城市群富平(阎良)至咸阳机场铁路设计总承包项目 2.招标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303445294.48元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线路是西安都市圈北部重要快速客运走廊,建成投用后将有力促进关中城市群一体 化发展。本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西部地区轨道交通勘 察设计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发挥在城际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领域的专业 优势,完善全国业务布局。 若公司能最终签署合同并顺利实施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产生积极的影响。 ──────┬────────────────────────────────── 2024-06-13│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地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7.7488%被动稀释至76.1652%,权 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5836%。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至4083268 98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股份比例从77.7488%被动稀释至76.1652%。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4-039)。 ──────┬────────────────────────────────── 2024-06-06│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6月12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831.6898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36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55人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工作。 ──────┬────────────────────────────────── 2024-06-06│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简称:地铁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3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上市日:2024年6月12日。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56.4386万股。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60元/股。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55人 5.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 规则的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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