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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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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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平米ITO导│ 3.69亿│ 1.53亿│ 4.06亿│ 101.93│ -644.43万│ 2023-09-30│
│电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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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平米ITO导│ 3.99亿│ 1.53亿│ 4.06亿│ 101.93│ -644.43万│ 2023-09-30│
│电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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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1500.00万│ 970.2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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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4500.00万│ 970.2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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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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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俐 1387.00万 4.93 45.93 2024-09-24
陈超 1350.00万 4.80 30.87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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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37.00万 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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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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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4 │质押股数(万股) │13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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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5.93 │质押占总股本(%) │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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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晓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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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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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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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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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陈晓俐质押了1387.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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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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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5 │质押股数(万股) │7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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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00 │质押占总股本(%) │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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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晓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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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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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3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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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0 │解押股数(万股) │7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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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31日陈晓俐质押了785.0万股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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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0日陈晓俐解除质押78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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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08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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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63 │质押占总股本(%)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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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晓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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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广场证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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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06-0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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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6-03 │解押股数(万股)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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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04日陈晓俐解除质押16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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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6月03日陈晓俐解除质押17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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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0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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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15 │质押占总股本(%)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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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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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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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12-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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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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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8日陈超质押了1100.0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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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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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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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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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浙江日久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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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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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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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本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
为107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12%,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4.0377%
)的股东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东未来基金”)(
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43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占公司当前剔
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3.1617%。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发上市前,山东未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500000股,其一致行动人山东中泰
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泰齐东世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700000
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9),对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该次减持
完成后,中泰齐东世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山东未来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68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8312%,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4.03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山东未来基金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山东未来基金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84319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
:(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810666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即不超过2810666股)。(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不超过562133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
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5621333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
山东未来基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中不得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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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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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及
控股股东、部分董事、监事持股方式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持有公司
股份8000000股的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枝江安信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枝江安信德”)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8463%,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
量后股份总数的2.9997%。
近日公司收到枝江安信德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枝江安信德在2024年
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35.88万股,
合计减持比例为1.550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2万股,减持比例为0.1139%;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03.88万股,减持比例为1.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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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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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公司与《上海证券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
务协议已到期,即日起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公司对《上海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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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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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1月-9月,公司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5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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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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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8: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
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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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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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超先生、陈晓俐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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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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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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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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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
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4年5月7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公司先后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21、2024-0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截至2024年3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48289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最高成交价为1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47201.12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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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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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0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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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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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8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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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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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等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常青股份(603768.SH)、日久光电(003015.SZ)、大族激光(
0020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
,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玥、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
23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
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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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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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
划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7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7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
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50%,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7亿元。
(三)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
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
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相关授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
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
情况。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
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投资总额不超过7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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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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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
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
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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