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0-09│ 6.57│ 4.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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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合力泰 │ 59.43│ ---│ ---│ 0.00│ -5.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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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500万平米ITO导│ 3.69亿│ 1.53亿│ 4.06亿│ 101.93│ -644.43万│ 2023-09-30│
│电膜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500万平米ITO导│ 3.99亿│ 1.53亿│ 4.06亿│ 101.93│ -644.43万│ 2023-09-30│
│电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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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1500.00万│ 970.2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2022-09-30│
├─────────┼──────┼─────┼─────┼─────┼─────┼──────┤
│研发中心项目 │ 4500.00万│ 970.2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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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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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 1350.00万 4.80 30.62 2026-04-16
陈晓俐 815.00万 2.90 26.99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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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65.00万 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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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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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6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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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95 │质押占总股本(%)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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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超 │
├────────┼──────────────────────────────────────┤
│质押方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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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4-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3日陈超质押了1100.0万股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5 │质押股数(万股) │8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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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6.99 │质押占总股本(%)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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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陈晓俐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0日陈晓俐质押了81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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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4 │质押股数(万股) │138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93 │质押占总股本(%) │4.93 │
├────────┼──────────────┴────────┴──────────────┤
│股东名称 │陈晓俐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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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23 │解押股数(万股) │1387.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陈晓俐质押了1387.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3日陈晓俐解除质押1387.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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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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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日久光│浙江日久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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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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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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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
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8.2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274423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54884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00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62%,最高成交价为1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0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295839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8.2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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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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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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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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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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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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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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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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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03月23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
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04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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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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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诚信记录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Z)
、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年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2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
.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
(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约见谈话
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
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3月23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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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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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有
关规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
6]215Z0066号),2025年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4512
6.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958164.03元,提取盈余公积3912107.76元,减去2024年度分
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343629.64元;以
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净利润为39121077.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4615708.11元,提取盈
余公积3912107.76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
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24577124.58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828900股后的股本27623776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
计共派发现金红利55247553.4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24755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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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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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
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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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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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
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
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具体
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
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
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相关授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
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实施
情况。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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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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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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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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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2、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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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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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1964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93%),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
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2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276237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
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27564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4291271股减少至7153487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4319%减少至25.4512%。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
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4024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由74291271股减少至7026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4319%减少至25.0000%。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公告编码:2025-0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2月1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121%,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38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0266671股减少至6601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25.0000%减少至23.4879%。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出具的《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74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2.944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9955%)。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陈晓俐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6.58元/股至17.30元/股,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3.77元/股至14.48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成,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减持
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6),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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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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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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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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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监督
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
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
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制定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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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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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1月8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
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6日9:15至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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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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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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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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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
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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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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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
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
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
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5800.00万股,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
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1-9月财务报表,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7690.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39.47万元。假设20
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2025年1-9月的年化金额(即2025年1-9月的金额*12/9计算得到);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
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
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降低10%
。
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A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
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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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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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原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公司与《中国证券报》签
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已到期,即日起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网站刊登的正
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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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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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
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1964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93%),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2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762377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42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12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38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由70266671股减少至6601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5.0000%减少至23.487
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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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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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
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1964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93%),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2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762377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6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807%,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9978%)。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4291271股减少
至71534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4319%减少至25.4512%,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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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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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5年09月30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1-9月,公司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0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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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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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5年8月11日上午8:3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
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
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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