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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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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3017 大洋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0-14│ 28.85│ 3.8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宇能制药 │ 1939.31│ ---│ ---│ 0.00│ 57.17│ 人民币│ ├─────────┼─────┼─────┼─────┼─────┼──────┼──────┤ │山东大洋 │ 700.00│ ---│ 100.00│ ---│ -5.1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5万吨碳酸钾 │ 1.79亿│ ---│ 1.69亿│ 94.75│ 5758.52万│ 2022-06-30│ │和1.5万吨碳酸氢钾 │ │ │ │ │ │ │ │项目 │ │ │ │ │ │ │ ├─────────┼──────┼─────┼─────┼─────┼─────┼──────┤ │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 1.70亿│ 3490.54万│ 8435.09万│ 49.68│ ---│ 2026-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421.31万│ ---│ 3421.31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软件管理与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圣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台州凌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成阳精细化工厂 │ ├──────┼────────────────────────────────────────┤ │关联关系 │其投资人系公司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施│ │ │ │ │与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圣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浙江芯之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建德市成阳精细化工厂 │ ├──────┼────────────────────────────────────────┤ │关联关系 │其投资人系公司董事长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陈旭君、王国平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不动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浙江舜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浙江舜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浙江舜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浙江舜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浙江舜跃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恒洋化工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645.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487.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479.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369.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302.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81.1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54.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52.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2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23.2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12.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202.9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158.8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148.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147.4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79.8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70.7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润洋生物 │ 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浙江大洋生│福建舜跃 │ 18.2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物科技集团│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4│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 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7月3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价格及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基于以上调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12.34-0.3-0.3)÷(1+0.2)≈9.78元/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78元/股。 2.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基于以上调整方法,调整后Q=994070股×(1+0.2)=1192884股(最终调整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约9.78元, 回购数量调整为1192884股。 ──────┬────────────────────────────────── 2026-08-04│其他事项 ──────┴──────────────────────────────────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6442股,涉及激励对象7人,占公司总股本的0.591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激励对象承诺: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后,未经公 司同意,激励对象自愿锁定至法定退休后减持(该部分股票在自愿锁定期间而取得的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进行锁定并在自愿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如激 励对象在法定退休前减持了该部分股票(含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等股份),扣除激励对象获得该部分股票的相应成本后,如有收益,则所获收益归属于公司所 有。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于2026年4月2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80万元,经营范围增加“食品生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情况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956405Y 注册资本:壹亿零捌拾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76年0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陈阳贵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基材 料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 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 ;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 药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8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 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5年 度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本次转增后公司的 总股本为10080万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 记结果为准)。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为84000000股,未发生变化 。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 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 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8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 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 2026-05-20│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阳 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4723股(含本数,下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陈旭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 数为2082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8%。若本次减持534723股完成,预计合计控制公 司股份比例从24.78%减少至24.15%。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 镇朝阳路22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从银行融资金额 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 、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 。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恒洋 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润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江 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山东大洋”“杭州润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 不超过70000.00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融资及担保 额度在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融资及担保事项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山东大洋、杭州润洋提供担保,涉及 的被担保人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山东大洋、杭州润洋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舜跃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杭大厦第10层1002室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杭大 厦第10层1002室注册资本:100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仇永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批发;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的批发和零售,仪器仪表的零售,食品添加剂的批发和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浙江舜跃100.00%的股权。 浙江舜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浙江舜跃资产负债率为63.22%。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2026年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拟开展交易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 。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 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收益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 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且衍 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实现公司谨慎、稳健经营。公 司已配备专业人员,具备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2.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根据公司未来产品出口业务金额以及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6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合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3.授权期限及业务授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 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4.交易对象: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为89948 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为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电气机 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秦松涛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光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贤庆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0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 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2026〕7748号),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5.44万元。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按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2025年度净利润9843.78万元, 扣除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6.4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849.61万元,减去2025年 度利润分配5010.18万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9626.73万 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 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度再行分配。 若按照总股本8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此计 算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520000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4%;同时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68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0 80万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调整原则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 分配额度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6-01-1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6年1 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 洋镇朝阳路22号。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0632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621% 。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01194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2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62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 代理人共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6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24%。 9、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6-01-0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 ──────┬────────────────────────────────── 2025-12-20│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84)。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郝炳炎先生、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以下简称“减持对象 ”)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 年12月18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839123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减持对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 知函》。 ──────┬────────────────────────────────── 2025-12-18│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 股东汪贤高先生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 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000股(含本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贤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48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0.77%。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1月05日(星期一),截至2026年01月05日下午3:0 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 朝阳路22号。 ──────┬────────────────────────────────── 2025-12-13│对外投资 ──────┴────────────────────────────────── 2025年12月11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公司主导产品发展战略,合理布局碳酸钾产能,进一步丰富碳酸钾品类,提升市 场供给能力,贴近市场,方便售后服务,优化行业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公司拟与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氢氧化钾产品供需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分期建设年产6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3万吨流化床 法重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利用山东亚荣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钾产业贯通以及园区二氧 化碳稳定供应的配套优势,扩充碳酸钾产品生产产能。同时,整合地方资源,加强园区上下游 产业协同,为未来增量品种准备发展空间。项目拟投资5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公司拟在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又称“项目公司”),由其作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新建 碳酸钾及其他新材料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在山东宁阳化工园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 东大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6万吨氢氧化钾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3万吨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 等新材料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碳化法轻质碳酸钾和流化床法重质碳酸钾等新材料项目相关设立登记事 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结束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5-12-13│对外投资 ──────┴────────────────────────────────── 2025年12月11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产2000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 中间体44′–二氟二苯甲酮等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特种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PEEK)及关键中间体44′–二氟 二苯甲酮等项目。 (二)总投资额:1.9325亿元,其中设备及安装8425万元,土建7900万元,流动资金3000 万元,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 (四)建设周期:自项目立项至试生产共30个月。 (五)投资主体:公司 (六)建设地点: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大洋区块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破解进口依赖,保障产业链安全:PEEK作为特种工程塑料中的“黄金材料”,长期被英 国威格斯等国际巨头垄断,国内80%以上市场需求依赖进口,且核心中间体44′–二氟二苯甲 酮(DFBP)曾面临进口价高、供应不稳定的困境。公司项目同时布局PEEK及核心中间体,有利 于打破海外对产业链的双重封锁,提升我国高端新材料自给能力。 2.匹配增量需求,填补产能缺口:新能源汽车等下游领域对PEEK需求增长,也推动PEEK在 下游应用领域中较快渗透。国内产能有限,本项目产能投放能匹配中高端领域缺口,缓解市场 供需矛盾。 3.契合政策导向,助力产业升级:国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将特种工程塑 料列为重点领域,《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也将PEEK归为关键战略材料。项目 建设符合我国新材料产业自主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国内特种高分子材料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基础成熟,打破核心壁垒:公司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为项目提供了 可靠的技术支撑。 2.产业链一体化,成本优势显著:DFBP作为PEEK成本占比50%—60%的核心原料,公司自产 DFBP配套生产PEEK,产业链优势明显。同时,相比进口PEEK产品,本项目产品具备较明显竞争 力,易打开市场。 3.产业配套完善,落地条件充足:公司通过构建“研发-生产-应用”闭环,进一步降低 项目落地与运营风险。 4.经济效益可观,市场前景广阔:PEEK应用覆盖较多高端领域,产品附加值高,且下游市 场规模或将持续扩大。公司项目投产后,既能通过规模化生产摊薄成本,还能依托高附加值产 品实现利润增长,具备良好的盈利预期。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 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7740.1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172 8.34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由于属地项目环评、安评等审批标准及要 求的提高,以及受社会客观环境的不可抗力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整体晚于预期。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成的议案》。项目因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对氯化、氟 化等工艺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工艺技术难题攻克,拉长了项目设计周期 ;同时,为提升装备技术的可靠性,与设备制作方共同对配置设备的材质、技术性能等进行优 化,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情况 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重要产品“三氟乙酸”受农药、医药行业需求带动,2025年国内需 求量已从1.65万吨增加至2.00万吨,同比增长21%;行业产能也由3.15万吨增加至3.45万吨, 同比增长10%,市场对产品质量一致性、成本竞争力、交付稳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受此影响 ,公司对建设中的三氟乙酸生产线进行了二次深化设计,对原规划产线的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 进一步升级,增加了部分装备及控制系统,以进一步优化工艺技术,提升装备的先进性,保证 产品质量与竞争力。因此,公司更高的自动化程度导致设备及系统购置费增加,项目预计投资 总额由原来19843.70万元增加到21803.9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更高的自动化程度导致项目实施周期需要相应延长,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产 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公司适当放缓了项目建设投入进度,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方式 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 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 2025-10-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44.35%-75.56%,主要是受市 场影响,推动了主产品碳酸钾和兽用原料药的需求,与上年同期相比销量与价格均有所上涨, 毛利率上升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关卫军先生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近日收到了非独立董事关卫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关卫军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关卫军先生辞去 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关卫军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 相关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 表决,选举关卫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卫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关卫军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年5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 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大洋生物董 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兼任杭州润洋生物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卫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7%的股份。关卫军先生 与董事长陈阳贵先生、董事汪贤玉先生、仇永生先生、陈旭君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 外,关卫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关卫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核实,关卫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4703 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3、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 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 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配,每期解 锁比例分别为60%、40%。 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于2025年9月10日届满,解锁股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总数的60%,即解锁11682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778812 股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 2025-08-26│对外担保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 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从银行融资金额不 超过60000.00万元(以下文中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且均含本数)。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恒洋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润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江舜 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0.00 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融资及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2026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前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 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增 加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需要,同意增加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提供担保额度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 、借款、保函、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担保 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担保 事项前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提供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人 浙江舜跃、福建舜跃、恒洋化工、杭州润洋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舜跃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8-26│委托理财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8月2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 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 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 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 为标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 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 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 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5050.5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62.4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5421.88万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 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 4.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5200000.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49.90%。 (二)调整原则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 照每股分配额度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 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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